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县委政法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委政法委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岳阳县、法治岳阳县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政法委单位内设机构包括:中共岳阳县委政法委员会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工室、政治安全室(反邪教协调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室)、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中心、执法监督室(法治室)、宣传教育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共岳阳县委政法委员会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机关本级决算,本单位没有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272.91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237.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5.35万元,减少9.61%,主要是因为建设节约型机关,压缩了公用经费支出规模。
2020年度支出总计1272.91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90.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5.35万元,减少9.61%,主要是因为建设节约型机关,压缩了公用经费支出规模。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3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3.8万元,占94.0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2万元,占5.9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8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31万元,占30.53%;项目支出751.75万元,占69.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7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3.08万元,减少30.28%,主要是因为建设节约型机关,压缩了公用经费支出规模。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26.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0.46万元,减少26.52%,主要是因为建设节约型机关,压缩了公用经费支出规模。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26.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7万元,减少7.8%,主要是因为建设节约型机关,压缩了公用经费支出规模。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26.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0.53万元,占44.87%;公共安全(类)支出565.89万元,占55.1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6.26万元,支出决算为1,02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2.8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85.59万元,支出决算为8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290.67万元,支出决算为37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情况追加了部分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情况追加了部分预算。
4、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情况追加了部分预算。
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情况追加了部分预算。
6、公共安全支出-强制隔离戒毒-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情况追加了部分预算。
7、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0.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情况追加了部分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1.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4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2.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5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55.5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55.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与上年相比减少1.28万元,减少39.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岳阳县实行公车改革制度,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6个、来宾520人次,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71万元,增长49.38%,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性支出决算共计324.69万元,其中:办公费5.00万元、印刷费46.42万元、咨询费3万元、水费0.36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5.78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5.4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0.42万元、租赁费2.1万元、会议费9.17万元,用于召开平安创建会议,人数500人,内容为平安创建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培训费5.44万元,用于网格员培训,人数300人,内容为网格员业务知识培训,公务接待费2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0.21万元、委托业务费199.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7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单位使用县委办办公用房357.5平方米,无自有办公用房。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评价等级为“优”;
保平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0,评价等级为“优”;
已按县财政局统一要求随同部门决算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