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单位)名称:中共岳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预 算 编 码:YYX166
评价方式:岳阳县委政法委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岳阳县委政法委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1年07月12日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胡青 |
联络电话 |
7639976 |
|||||||||||||
人员编制 |
21 |
实有人数 |
21 |
|||||||||||||
职能职责概述 |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岳阳县、法治岳阳县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
|||||||||||||||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任务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挖整治,确保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 任务2:平安创建工作:以“四无”村(居)创建为主要内容,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 任务3:网格化工作:突出以综治中心为枢纽、以网格化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支撑,全面夯实防控基础和社会治理能力。 任务4:信访维稳工作: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法打击违法上访行为,做好重点时段和敏感节点的特护期间稳控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任务5: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工作:扎实做好摸底排查、防范稳控、教育转化等工作,做好敏感节点特护期防控工作,确保全年实现“五个不发生”。 |
|||||||||||||||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单位全年资金运行安全平稳,资金使用合理、收支平衡。 2020年,全县省级公众安全感民意调查得分91.78分,高于2019年0.73分,高于2018年4.69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社会大局保持安全稳定,平安创建水平提升明显,网格化服务管理持续加强。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 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 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035.8 |
973.8 |
62 |
|||||||||||||
1、局机关 |
1035.8 |
973.8 |
62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082.06 |
330.31 |
233.92 |
96.39 |
751.75 |
|||||||||||
1、局机关 |
1082.06 |
330.31 |
233.92 |
96.39 |
751.75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 |
2 |
||||||||||||||
1、局机关 |
2 |
2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98.68 |
98.68 |
||||||||||||||
1、局机关 |
98.68 |
98.68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目标2:做实综治中心和网格化建设,综治民调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目标3: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确保全县大局和谐稳定 目标4:筑牢反邪教基础,确保全年实现“五个不发生” 目标5:做好重症涉毒收治工作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社会大局保持安全稳定,平安创建水平提升明显,网格化服务管理持续加强。 |
|||||||||||||||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目标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实事任务等,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
质量指标 |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
100% |
|||||||||||||
公务卡刷卡率100%以上 |
100% |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
100% |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100% |
10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 |
实际发生2万元,低于预算1.6万元 |
|||||||||||||||
三公经费变动率≤0 |
等于0 |
|||||||||||||||
数量指标 |
确保全年不发生涉稳事件 |
达到预期目标 |
||||||||||||||
确保9-10月份完成全省民意调查 |
两个月 |
|||||||||||||||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
通过对综治民调、平安创建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良好的政法队伍形象,效益明显。 |
|||||||||||||||
社会效益 进度目标(指标) |
指标1: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85%以上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2% |
||||||||||||||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
通过对综治民调、平安创建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良好的政法队伍形象,效益明显。 |
|||||||||||||||
指标1: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85%以上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2%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6 |
|||||||||||||||
评价等次 |
优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
郭胜强 |
||||||||||||||||
蒋拓 |
||||||||||||||||
胡青 |
||||||||||||||||
填报人(签名):胡青 联系电话:7639976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0年政法委整体支出为1082.0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30.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751.75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网格化建设、综治民调、平安创建、维护稳定、反邪教、涉法涉诉信访、禁毒专项重症艾滋病收治、国安、铁路联防等工作。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政法委基本支出330.3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33.92万元,公用支出96.39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合计2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2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0年县财政安排我委项目经费754万元,主要用于综治民调、平安创建、反邪教工作等项目,我办实际发生项目支出751.75万元。主要是网格化建设及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管控经费投入增加。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我办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扫黑除恶、网格化建设、综治民调、平安创建、维护稳定、反邪教、涉法涉诉信访、涉毒重症艾滋病收治、国安、铁路联防等工作。2020年保平安项目预算160万元,其中见义勇为帮扶与慰问3万元、综治民调50万元,维稳经费10万元,政法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平安创建36万元,铁路联防3万元,610办工作经费28万元;其他项目支出591.75万元,完全做到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委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费用支出严格按财务审批程序和项目进度等进行支付。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为加强单位资金使用效率,落实好财务管理制度,我委在资金使用上坚持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分管副书记签字,经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由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审批。大额支出须请示书记或经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我委严格按照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依法管理项目资金,结合我委的工作实际,对项目开支进行规范化、工作制度化,对经费使用范围的各类支出,按照经费使用审批的程序办理,财务人员做到依法理财,保障账目真实、完整、规范,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预期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年来,我委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2020年,全县省级公众安全感民意调查得分91.78分,高于2019年0.73分,高于2018年4.69分。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专项斗争以来,成功侦办11个恶势力团伙、2个恶势力集团和1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判决认定涉恶犯罪案件14件48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9件9人。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23个,调整不合格不胜任不称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1人。2020年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和十大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取得新的成效。重点行业领域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抓好日常监督管理,加强执法司法有效衔接,行业乱象得到整治,行业秩序更加规范。近年来,全县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明显加强。应当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应了民心、维护了平安、彰显了正义。 2.社会大局保持安全稳定。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各乡镇各部门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认真履职、敢于担当,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守住了信访维稳工作底线,2020年我县被评为市级信访先进县,信访维稳工作在全市落后的局面得到根本性好转。信访总量持续下降,群众进京上访同比下降10%,赴省上访同比下降20%,到市上访同比下降15%,到县上访同比下降21%。县维护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一大批信访案事件得到稳妥化解。全国“两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等特护期间无一人进京上访。同时,积极引导上访人员依法信访、正常信访,加大宣传教育,加强以案释法,依法严厉打击以访谋利的违法行为,全年行政、刑事拘留以访谋利、寻衅滋事人员6人次。 3.平安创建水平提升明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四无”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全力抓好无非正常上访、无治安刑事案件、无新增吸毒人员、无诉讼的“四无”村(社区)工作,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2020年拟评定23个“平安村(社区)”,毛田镇八斗居委会连续三年评为“平安村(社区)”,拟授予“平安示范村”称号。目前“平安村(社区)”总数达到56个,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29%。坚持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抓手,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成立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调小组,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推动重大矛盾纠纷问题协调解决。加强“诉”“调”对接,县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收案数首次下降,同比减少9.12%,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苗头、解决在诉前,诉讼案件呈现下降,司法质效进一步提升。设立8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特别是县妇联牵头成立的婚姻家庭调适服务中心运行以来,调解申请夫妻离婚纠纷1092起,调解成功468起,调解成功率42.86%。2020年,新墙镇清水村充分激发群众活力,县妇联推进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在全市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建试点合格城市现场观摩会上作为先进典型推介。 4.网格化服务管理持续加强。深化网格化+12345+110联动融合,积极发动网格员参与平安创建,加强平安宣传,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排查和解决网格内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环境卫生等群众诉求问题,方向对、步子稳、成效好。近年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平台解决安全隐患、治安隐患、群众诉求等问题499件。其中,督促有关部门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码书码报、黄赌毒等治安隐患类问题45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下水道井盖破损、马蜂窝、违章建设、电网故障等安全隐患类问题112件;排查发现并解决垃圾清理、路灯故障、生活污水处理等群众诉求类问题342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委财政拨款经费整体偏低,特别是一般性公用支出部分的基数标准与实际日常运转费用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二)因资金拨付时间较迟,导致资金投入进度滞后,因此存在年末结转资金,且部分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不足。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通过这次自查,针对我委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建议县财政加快我委资金的拨付时间,同时提高我委专项经费的预算标准,适当增加专项经费预算。 2021年07月12日 |
政法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得分 |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
投 入 (15分) |
预算配置 (15分) |
财政供养人员 控制率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5 |
人员编制数21人,在职人数21人,在职人员控制率≦100%,未超编,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
“三公经费” 变动率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 “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5 |
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
||
重点支出 安排率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2分;低于60%不得分。 |
5 |
5 |
重点支出足额安排 |
||
过 程 (40分) |
预算执行 (15分) |
预算调整率 |
预算调整率=0,计3分;0-10%(含),计2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
3 |
0 |
预算调整大于30% |
支付进度 |
春节前下达全部专项资金的50%;6月底前所有专项资金指标全部下达完。 每出现一个专项未按进度完成资金下达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3 |
按进度下达资金指标 |
||
资金结余 |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
3 |
2 |
有结余但结余不超过上年结转 |
||
“三公经费” 控制率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6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6 |
6 |
|||
预算管理 (1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3 |
3 |
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执行有效。 |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3 |
3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0.5分;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0.5分; 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0.5分。 |
3 |
3 |
|||
政府采购 执行率 |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3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3 |
3 |
|||
公务卡刷卡率 |
公务卡刷卡率达50%以上的,得3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3 |
3 |
|||
资产管理 (10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3 |
3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得分 |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
过 程 (40分) |
资产管理 (10分) |
资产管理 安全性 |
①资产保存完整; ②资产配置合理; 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 |
|
固定资产 利用率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3 |
|||
产 出(25分) |
职责履行 (25分) |
推进全面小康建设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
根据岳县办发(2019年)1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折算 |
5 |
5 |
|
建设湖南新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7 |
7 |
||||
《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5 |
5 |
||||
省市县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
2 |
2 |
||||
省市县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
2 |
2 |
||||
其他工作实绩指标完成情况 |
4 |
4 |
||||
效 果 (20分) |
履职效益 (20分) |
经济效益 |
15 |
5 |
||
社会效益 |
5 |
|||||
生态效益 |
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含)以上计5分; 85%(含)-95%,计3分; 75%(含)-85%,计1分; 低于75%计0分。 |
5 |
5 |
|||
总 分 |
100 |
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