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岳阳县委政法委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岳阳县、法治岳阳县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县委政法委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工室、政治安全室(反邪教协调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室)、执法监督室(法治室)、宣传教育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岳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机关本级决算,本单位没有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069.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6.41万元,减少11.8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49.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4.99万元,占98.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万元,占1.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6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93万元,占32.86%;项目支出712.95万元,占67.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42.8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2.89万元,减少13.70%,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2.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2.89万元,减少17.07%,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2.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9.75万元,占29.60%;公共安全支出655.38,占64.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9万元,占2.15%;卫生健康支出12.18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23.72万元,占2.3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4.1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1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5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1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情况追加了部分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情况追加了部分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208.84万元,支出决算为21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情况追加了部分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机关服务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8.6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我单位办公楼改造项目需要财政年中追加了部分预算。
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情况追加了部分预算。
6、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7、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年初预算为146万元,支出决算为606.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情况追加了部分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20.51万元,支出决算为2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年初预算为12.18万元,支出决算为1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15.38万元,支出决算为2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23%。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情况追加了部分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5.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1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89.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8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预算的66.3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预算的66.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4个、来宾152人次,主要是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2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7.54 万元,降低42.06%。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要求压缩一般性生产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7.28万元,用于召开5次会议,人数721人,内容为全县安保维稳及信访工作会,人数107人,全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会议,人数288人,县“六防”工作推进会,人数159人,岳阳县“群英断是非”工作法暨扫黑除恶会议,人数86人,禁毒反电诈推进会,人数81人;
开支培训费0.88万元,用于开展3次培训,其中党校培训,人数2人,内容为中青年和科干班干部培训;岳阳县司法局培训,人数2人,内容为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培训。
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2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66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组织对保平安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7.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组织对岳阳县委政法委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2.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整体支出内容规范,支出进度平稳,保障了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保平安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94万元,拨付我单位执行数为667.95万元,完成预算的61.0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政法机关认真履行四大职责任务,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专项资金的拨付不及时。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资金的拨付时间,同时提高我委专项经费的预算标准,适当增加专项经费预算。
保平安项目绩效自评综述:1、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需要,完善部门职责,制定本部门的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和报送预算绩效工作材料,管理本委预算绩效日常及考核工作,确保职责清晰,组织保障有力。2、认真开展自评。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围绕财政资金绩效目标设置、运行情况、表现结果等积极有序开展绩效自评,做到评价客观公正、数据真实有效。3、强化结果运用。结合自评和抽查符合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从评价结果来看,我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结果为优。2023年度,我委支出合计101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8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55.61万元,公用支出89.26万元),项目支出667.95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网格化建设、综治民调、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管控、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重症艾滋病收治等。保平安项目资金的使用保障了我县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我委项目经费使用合理合规,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平安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