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
县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对全县党的组织的管理,干部队伍管理和监督,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部门决算包括机关本级决算,本单位部门由:干部办、党建办、办公室、公务员办、干部教育办、人才办、干部督查办、财务室等组成。
本单位没有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因此本次决算公开的相关数据为2018年度本级决算和二级机构的汇总决算。
1、岳阳县委组织部
第二部分 岳阳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337.8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1.32万元,增加22.18%。收入增减原因: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增加,党建工作、干部驻村办工作等相关活动的开展。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33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7.83万元,比上年增加22.18%。占本年总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3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8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7.8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32万元,增加22.18%。收入增减原因: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增加,党建工作、干部驻村办工作等相关活动的开展。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7.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61.32万元,增加22.18%。收入增减原因: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增加,党建工作、干部驻村办工作等相关活动的开展。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7.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62万元,占78.63%。农林水支出72.21万元,占21.3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6.95万元,支出决算为33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3%。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增加,党建工作、干部驻村办工作等相关活动的开展。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29.47万元,比上年增加24.83%。商品和服务支出82万元,比上年减少11.5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7.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5.83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6万元,完成预算的77.33%(因为岳阳县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辆),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16万元。公务接待23批次187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0.96万元(因为岳阳县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辆),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全年预算申请到位和下达数量在98%,三公经费比预算节约16%;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清理整顿等工作稳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新举措,新进展;组工部门自身建设成效明显;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了预期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82万元。比2017年减少10.69万元。收入增减原因:合理管控经费开支,确保每笔开支都依据依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因为岳阳县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人员情况
2018年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机关人员编制28个,实际26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