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中共岳阳县委统战部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中共岳阳县委统战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岳阳县委统战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协调开展全县统一战线重大理论研究,拟订全县统一战线政策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我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全县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民主党派成员,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统一管理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管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联系、培养宗教界代表人士,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7.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其政治、生活待遇的安排。
8.调查研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充分发挥新的社会阶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机制和方法;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指导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9.参与制定、推进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0.统一领导全县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1.统一管理全县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有关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2.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和县侨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和县侨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委统战部内设5个办(室):办公室、党外干部办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办、经联办、民宗办和港澳台侨统战工作办。下属二级机构二个:中共岳阳县委统战部政策中心和中共岳阳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共有干部职工28人,其中在编在职人数21人,退休人员7名。核定行政编制11名,实有人数14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实有人数7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委统战部2021年部门决算仅为本级部门预算。因下属二个二级机构中共岳阳县委统战部政策中心、中共岳阳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不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75.48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59.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17.9万元,增长24.79%,主要是因为上年度结余资金和人员经费的增加。
2021年度支出总计475.48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长117.9万元,增长24.79%,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15.89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8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60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314.44万元,占68.36%;项目支出145.56万元,占31.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15.89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58.31万元,增长14.02%,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的增加。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60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02.42万元,增长22.26%,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2.42万元,增长22.26%,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万元,占100%。(其中统战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14.44万元,占68.35%;统战事务一般行政事务支出145.56万元,占31.6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9.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38.97万元,支出决算为31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职级晋升、工资普调等原因,致使人员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1万元,支出决算为14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是:为全面摸清宗教场所用地情况和促进五大关系更加和谐,增加了相关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7.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6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公用经费7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3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2.61万元,完成预算的81.5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2.61万元,完成预算的81.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1.21万元,增长46.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现场在我县召开与兄弟县市区的观摩交流进一步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岳阳县实行公车改革制度,本单位没有公务车,没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出行费用即公务交通补贴,统计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中的“公务交通补贴费用”中。)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未列开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5个、来宾630人次,主要是与兄弟县市区之间的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岳阳县实行公车改革制度,本单位没有公务车,没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出行费用即公务交通补贴,统计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中的“公务交通补贴费用”中。)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部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16万元,增长8.74%。主要原因是:老旧公办设备的更新和人员培训费用的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5万元,用于召开日常工作部署会议,人数180人,内容为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开支培训费7.59万元,用于开展全县统战工作培训,人数280人,内容为全县统战工作;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7.1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1.组织对单位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评价等级为“优”;
已按县财政局统一要求随同部门决算作为附件公开。
2.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3.本单位无重点(专项)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