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县委统战部2023年度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协调开展全县统一战线重大理论研究,拟订全县统一战线政策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我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全县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民主党派成员,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统一管理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管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联系、培养宗教界代表人士,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7.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其政治、生活待遇的安排。
8.调查研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充分发挥新的社会阶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机制和方法;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指导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9.参与制定、推进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0.统一领导全县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1.统一管理全县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有关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2.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和县侨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和县侨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委统战部内设5个办(室):办公室、党外干部办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办、经联办、民宗办和港澳台侨统战工作办。
二级机构二个中共岳阳县委统战部研究中心和中共岳阳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不独立核算。共有干部职工24人,其中在编在职人数17人,退休人员7名。核定行政编制8名,实有人数1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实有人数6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31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77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和民族宗教专项工作经费的增加。(“本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8(政府性基金预算)、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均为空。”)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31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1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4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是因为预算人员增加1人,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工作经费下调10%和侨联工作经费划转至县侨联。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1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82万元,占85.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9万元,占9.21%;卫生健康支出2.38万元,占0.76%;住房保障支出14.29万元,占4.5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3.6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93万元,主要是海联商联会、非公党建、海联台联经费、万企联村工作经费、党外人员教育培训经费、新的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经费、统战对象主体班、民宗工作经费、统战工作网络建设、同心工程工作经费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8(政府性基金预算)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万元,比上一年增加3.6万元,增加25%。主要原因是预算人数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一年持平。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按照执行公务公函接待制度,接受纪律监督。岳阳县实行公车改革制度,本单位没有公务车,没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出行费用即公务交通补贴。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会议费预算2.7万元,拟召开1次会议,人数120人,内容为全县统战工作会。2023年度本单位未计划安排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5万元,服务类30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办公用品采购、会议重大活动策划组织辅助性工作及服务。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度本单位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办公用房是使用的是岳阳县委的办公用房,租用130个平方米,办公用房登记在县委办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1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68万元,项目支出93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单位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2-23。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