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信访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二)承办、督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及上级领导转批的信访事项督促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三)协调处理跨县市区、乡镇和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赴京赴省县市上访和异常上访,协助处理集体上访和突发性群体事件。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县信访局,现有干部职工13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办公室、办信室、督查室、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同时,加挂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牌子。
(二)决算单位构成。岳阳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本部门没有独立预算和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因此2021年度部门决算仅为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52.06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5.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38万元,减少7.46%,主要是因为年初结转较上年减少。
2021年度支出总计352.06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2.8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38万元,减少7.46%,主要是因为公用经费的缩减和部份支出跨年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36.67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17万元,占98.6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5万元,占1.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49.19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36.26万元,占67.66%;项目支出112.93万元,占32.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32.17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0.47万元,减少3.06%,主要是因为年初结转较上年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4.9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20.14万元,减少5.52%,主要是因为公用经费的缩减和部份支出跨年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4.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14万元,减少5.52%,主要是因为公用经费的缩减和部份支出跨年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4.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4.89万元,占97.1%;科学技术(类)支出10万元,占2.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4.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54.62万元,支出决算为33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份支出跨年支付。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拔指标功能科目调增了此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9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7.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0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45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的73.3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45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的7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12万元,减少26.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岳阳县信访局2021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263批次、接待60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45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56万元,召开10次会议,人数20人,内容为信访联席会议;开支培训费3.02万元,用于开展5次业务培训,人数50人,内容为信访业务培训;2021年度本单位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度本单位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我单位无需要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资金;
我单位无需要进行重点(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资金;
已按县财政局统一要求随同部门决算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等
六、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十、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十三、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十四、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十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十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十八、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十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二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二、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三、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二十四、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二十六、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二十七、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二十八、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十、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三十一、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三十二、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三十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十四、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三十五、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三十六、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三十七、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三十八、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