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公安局   201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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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公安局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总体表

3、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岳阳县公安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岳阳县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专门机关,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

我局机关内设:交警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禁毒大队、网技大队、经侦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治安巡逻大队、执法办案中心、政工室、指挥中心、党廉办、督察大队、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下设看守所、拘留所和20个派出所。

2、人员和车辆情况

我局现有364人(不含交警大队,交警大队财务属财政预、决算单独单位),其中:在职364人,退休77人;临雇人员235人,其中治安巡逻队员50人;定编公务用车47台,实有47台。

二、岳阳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总体表

3、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决算表

三、岳阳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总收入8933.7万元,比上年增加12.5%。总支出8933.7万元,比上年增加12.5%。收入与支出增加,支出比上年增加主要是工资福利的提高和项目收入增加部分对应的支出。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89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33.7万元,比上年增加1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是与支出对应的拨款收入。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89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9.9万元,项目支出1613.8万元。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18%。主要用于“两所合一”重点工程、平安城市建设,治安巡逻大队经费、协(辅)警经费、装备采购等方面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8933.7万元,比上年增加12.5%。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8933.7万元,比上年增加12.5%。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行政运行3866.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48.2万元,刑事侦查2519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 799.7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33.7万元,比上年增加12.5%。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731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933.7万元,比上年增加12.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办案成本的增加及上级文件增加警衔工资及执勤岗位津贴。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319.9万元,比上年增加23.8%。按经济科目分类:基本工资1991.7万元,津贴补贴1048.3万元,乡镇工作补贴94.5万元,公务交通补助235.3万元,住房公积金269.2万元,退休费100.2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838.1万元,办案开支2010.2万元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5万元,决算数为24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23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47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0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7.6万元,公务接待181批次1086人次;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22.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八八九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大有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8.1万元,比2016年减少218.1万元,主要是实行了公车补贴政策,节约了公用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总额19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2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1.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6年末我局有固定资产2462.8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2376万元,通用设备30.3万元,专用设备24.9万元,家具用具及动植物31.5万元。2017年增加固定资产数为198.9万元,2017年年末实有数为2655.8万元。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岳阳县公安局2017年度国内安全保卫积极作为;治安防控能力持续增强;侦查案强势推进;治安政治突出重点;基础工作有新突破;服务群众有新提高;以强化党建为抓手,激发公安队伍活力;以精准扶贫为载体,增进警民鱼水情;以正风肃纪为要求,加强廉政建设.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2017年决算表.xlsx

2017岳阳县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