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司法局2016年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岳阳县司法局   2017-05-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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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2.制定本级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下级、本级各部门和各行各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管理公证、律师以及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等工作。

4.管理人民调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基层调委会、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工作。

5.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6.指导管理收治中心对患有癌症、尿毒症、艾滋病等严重疾病的吸、贩毒人员进行集中收治

(二)机构设置

我厅共有内设处室11个:纪检监察室、工会、办公室、计财股、社区矫正股、基层股(16个乡镇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政工股、法规股、宣教股。另设一个下属二级机构---岳阳县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中心。

二、2016-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一:决算收支总表

附表二: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三、部门 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6-度,我办收入总计763.4万元,即财政拨款收入763.4万元。全-支出总计76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3.1万元,占总支出的54%;商品和服务支出302万元,占总支出的4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含离退休费)48.3万元,占总支出的6%。

2、-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3.4万元,系保障我局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等各项支出。包括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等常公用经费。

3、-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5,059.00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8441元,系节支所致。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61,599.00元,比预算减少8401.00元,降低12.00%,公务接待共70批 850人次,减少原因为降低了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60.00元,与预算基本持平。详见《2016-度县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二)下一步措施及建议

2017-,我局将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理财、依法理财,确保资金和资产的安全完整,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良性发展。下一步,我办将根据-度预算要求,按照“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原则,量入为出,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强化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进一步完善机关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办法。

附表:岳阳县司法局2016-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