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司法局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岳阳县司法局   2020-08-07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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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司法局20 19年度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县司法局

预算编码         019001

填报人:刘彩艳

联系电话: 0730-7620391

报告日期:  2019 年 7月 30日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联络电话

7620391

人员编制

102

实有人数

99

职能职责概述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2. 指导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及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

3.负责对全县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5. 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的依法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拟订全县依法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组织、协调全县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的编缉和普法学法检查考核工作;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6. 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律师队伍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公证、律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相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律师、公证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7.管理全县涉毒人员特殊人群收治工作

8. 组织起草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与本系统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基层法制建设工作,承办本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政策实施情况和司法行政业务的调研活动。

9. 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

10.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三、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提供稳定社会氛围 四、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作用 五、积极主动作为,为全县中心工作贡献力量 六、注重教育管理,打造素质过硬队伍

……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2019年年度总收入2316.942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086.4166万元,其他收入208.6417万元.

2019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9.1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4753万元,基本支出又分人员经费1296.77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00.7002万元。项目支出421.7121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316.9426

2086.4166

230.526

1、局机关

1882.5613

1675.5352

207.026

2、二级机构1

338.4563

331.9563

6.5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219.1875

1797.4753

1296.775

500.7002

421.7121

368.3418

1、局机关

1763.3271

1415.6149

1010.5908

405.0241

347.7122

295.4084

2、二级机构1

455.8603

381.8603

286.1842

95.6761

74

72.9335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会议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2.8447

1.7965

4.3844

0

0

6.6638

1、局机关

12.8447

6.1599

4.3844

0

0

6.6638

2、二级机构1

0

0

0

0

0

0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194.4827

1194.4827

0

0

1、局机关

1023.1744

1023.1744

0

0

2、二级机构1

171.3083

171.3083

0

0

3、二级机构2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2019年年度总收入2316.942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086.4166万元,其他收入208.6417万元.

2019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9.1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4753万元,系保障我局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办公等日常公用经费,明细为工资福利支出1296.77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00.7002万元。项目支出421.7121万元。

已完成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内容

绩效

目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绩效办制定的单位年度考核计分办法中考核的部门工作实绩内容)

数量目标(指标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100%

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

100%

“三公经费”变动率

<=0

100%

全县干部学法普法

8200人

100%

大型学法普法活动

14项

100%

办理公证

1000件

100%

法律援助案件

220件

100%

管理社区矫正人员

500人

100%

人民调解案件

1500

100%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绩效办制定的单位年度考核计分办法中考核的部门工作实绩内容)

质量指标

政府采购执行率

100%

100%

公务卡刷卡率

40%

已完成

固定资产利用率

100%

94%

进度目标

项目资金到位率

12月前

100%

全县干部学法普法

12月前

已完成

14项大型学法普法活动

12月前

已完成

法律援助案件220件

12月前

已完成

成本指标

与预算保持一致

与预算基本保持一致

95%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1.维护社会稳定2.支持经济发展;3.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95%

经济效益

促进经济发展与稳定

生态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96%

96%

服务对象满意度

96%

96%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评价等次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

程立斌

局长

岳阳县司法局

程立斌

胡鹤鸣

副局长

岳阳县司法局

胡鹤鸣

孙  洋

政工室主任

岳阳县司法局

孙洋

高红霞

财务股长

岳阳县司法局

高红霞

易利秋

办公室主任

岳阳县司法局

易利秋

刘会

政工股长

岳阳县司法局

刘会

兰江华

社矫股长

岳阳县司法局

兰江华

评价组组长(签字):

情况属实

胡鹤鸣

2020  年 7 月 30日

部门(单位)意见:

情况属实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程立斌

2020年7 月 30日

填报人(签名):刘彩艳                          联系电话:0730-7620391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单位基本情况

岳阳县司法局是岳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局机关内设11个职能股室,下辖15个基层司法所、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一个重症涉毒人员收治中心(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共有机关编制89人,其中在职人数79人,离退休人员10人;收治中心核定编制20人,现在职人员20人。

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4、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对符合法定条件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6、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工作。

7、监督、指导全县公证业务工作,管理公证机构。

8、指导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9、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计划:一是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安排专职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轮流值班,及时为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二努力营造全县法制宣传氛围,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三是努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强培训、强化村级调解员作用;四是努力提升特殊人群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五、强力推进机关文明建设。

(二)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19年司法局整体支出共计2219.187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包括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

介绍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以及资金的管理情况,尤其是“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

基本支出

2019年年度总收入2316.942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086.4166万元,其他收入208.6417万元,本年支出总计2219.1875万元。详见《2019年度县直部门收支决算公开表》。

2019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9.1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4753万元,系保障我局正常运转,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基本建设项目支出368.3418万元,用于司法行政办案、装备、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及建设戒毒所工程项目。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8447万元。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1.7965万元,比预算降低15.6%,公务接待共50批898人次,减少原因为降低了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843元,与预算基本持平。 详见《2019年度县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专项支出

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司法局项目支出368.3418万元,用于司法行政办案、装备、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及建设戒毒所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了专款专用,与预算数保持一致。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当好政府法律好帮手。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问题。今年在法院新设置了法律援助工作室,与原有的律师值班室和律师调解室整合资源,安排22位专职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轮流值班,及时为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今年以来,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255件(其中民事204件,刑事51件),接待咨询3472人(包括未成年人50人,残疾人69人),挽回经济损失2162万元。、

二是优化公证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活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围绕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按照全县提出的“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积极推行网上办、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复杂事项一次办”的要求,简化优化了办证程序,实现了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将公证书送达到群众手中。开辟困难群众绿色通道,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主动上门提供公证服务;对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减、免公证费,对低保、五保户、经济困难户确需减免公证费的,酌情减免公证费用,免收费用公证案件共有22件。一年来,共办理各类公证1360件,其中国内公证1090件,涉外186件,涉港澳台84件。

三是发挥律师法律服务职能。推进律师担任各级党委、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引导律师做好各种民生问题的诉讼代理工作,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通过分区分片方式,协调好律师、法律工作者资源优化配置解决分布不平衡及人员短缺问题。截止目前,全县195个村(社区)均聘用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

(二)努力营造全县法制宣传氛围

一是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2019全县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岳阳县2019年宪法宣传学习暨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在侧重宣传内容上,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积极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法制宣传。在禁毒普法宣传方面,充分利用国际禁毒宣传日活动宣传禁毒法治知识,在把“禁毒宣传”作为送法进社区(村)的重要内容,将禁毒内容纳入“法治进校园”讲座范畴,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共发放法制宣传材料三万多份,举办各类法制讲座二十余场,受理法律咨询达到数万人次。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在宣传形式上,持续深化“法律六进”工作。从今年元月起,县司法局联合县乡镇街道、教育局等单位在县一中、八中、镇中学、明德小学等60余所中小学开展了法治讲座,结合“禁毒宣传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大法制宣传主题日和纪念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和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律六进”向纵深发展。在新媒体宣传上更有力,不断完善普法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普法中覆盖面广、成本较低、传播迅速、有利互动的优势,切实增强普法的渗透力和吸引力,提高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组织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试。7月初至9月底,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如法网网上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全县参与总人数达8215人,参学率100.00%,考试共通过8166人,通过率达到98.83%。学考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岳阳县领导和国家公职人员学习法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的普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推进了依法治县的工作进程,为岳阳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努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一是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2019年年初我们对人民调解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进行了重新规范,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强化人民调解的经费保障和业务指导,进一步筑牢了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依托村(社区)平台建设在全县各村(社区)建立了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于一体的规范化法律服务工作站,统一了制度、标识、档案、文书,使全县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达90%以上。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围绕“两会”、国庆等重大节点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行动,重点深入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矫人员等特殊人群排查,全县没有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不得力而发生矛盾纠纷激化、群体性事件。一年来,全县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168件,调解成功1152件,成功率达到98.6%,由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全年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5起,防止群体性械斗事件1起,较好维护了岳阳县的社会稳定。

二是加强培训、强化村级调解员作用。通过举办人民调解培训班,加强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对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的认识和理解。举办人民调解、行政应诉工作培训班,全县共有194个乡(镇)、村(居)调委会主任共计29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进一步规范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及调解活动。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召集辖区调解员定期就矛盾纠纷的特点规律、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一年来通过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大大增强了我县调解员处理矛盾纠纷和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

(四)努力提升特殊人群社会治理能力

一是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司法局以打造省一流社区矫正中心示范点为目标,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目标,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完善功能布局,规范工作流程,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通过精心设计,进步调整内部结构,完善和加强功能布局。

二是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集中教育活动常态化,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重点抓好入矫接收、外出管理、居住地变更等环节工作,确保辖区内矫正工作平稳安全运行,为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打下坚实基础。今年我县共接收矫正对象256人,解除矫正对象235人。现在册392人,其中缓刑351人,假释27人,管制9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在册所有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虚管现象发生。

三是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帮教活动,在心理矫正等方面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支持和帮助,使特殊人群帮教工作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今年全县目前新增安置帮教对象310人,期满解除帮教106人。全县1001名安置帮教对象,底数清、情况明、安置帮教措施落实。建档率达100%,帮教期内的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率为零。

四是涉毒收治人员管理。县收治中心严格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加强了监管人员“点对点”实操培训,深入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截止目前,集中收治435名重症涉毒人员,并根据各不相同的情况进行了教育矫治、行为管控和思想转化,多年来没有出现过重新违法犯罪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监督管理机制还要加强

(二)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还要多加强。

(三)财务工作越来越规范,对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也要求越来越高。

五:改进措施

(一)加强监管财务监督及制度约束,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维护财务制度的严肃性。

(二)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原始凭证和自制凭证的管理。

(三)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多组织参加业务方面的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业务水平与责任心。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