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司法局20 19年度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县司法局
预算编码 019001
填报人:刘彩艳
联系电话: 0730-7620391
报告日期: 2019 年 7月 30日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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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络电话 |
7620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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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102 |
实有人数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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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概述 |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2. 指导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及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 3.负责对全县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5. 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的依法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拟订全县依法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组织、协调全县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的编缉和普法学法检查考核工作;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6. 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律师队伍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公证、律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相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律师、公证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7.管理全县涉毒人员特殊人群收治工作 8. 组织起草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与本系统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基层法制建设工作,承办本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政策实施情况和司法行政业务的调研活动。 9. 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 10.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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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三、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提供稳定社会氛围
四、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作用
五、积极主动作为,为全县中心工作贡献力量
六、注重教育管理,打造素质过硬队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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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2019年年度总收入2316.942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086.4166万元,其他收入208.6417万元. 2019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9.1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4753万元,基本支出又分人员经费1296.77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00.7002万元。项目支出421.712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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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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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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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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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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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316.9426 |
2086.4166 |
23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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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1882.5613 |
1675.5352 |
207.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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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338.4563 |
331.9563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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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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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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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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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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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219.1875 |
1797.4753 |
1296.775 |
500.7002 |
421.7121 |
368.3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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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1763.3271 |
1415.6149 |
1010.5908 |
405.0241 |
347.7122 |
295.4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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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455.8603 |
381.8603 |
286.1842 |
95.6761 |
74 |
72.9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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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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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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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2.8447 |
1.7965 |
4.3844 |
0 |
0 |
6.6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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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12.8447 |
6.1599 |
4.3844 |
0 |
0 |
6.6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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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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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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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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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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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194.4827 |
1194.4827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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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1023.1744 |
1023.1744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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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171.3083 |
171.3083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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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机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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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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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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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年度总收入2316.942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086.4166万元,其他收入208.6417万元. 2019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9.1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4753万元,系保障我局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办公等日常公用经费,明细为工资福利支出1296.77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00.7002万元。项目支出421.7121万元。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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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绩效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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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绩效办制定的单位年度考核计分办法中考核的部门工作实绩内容) |
数量目标(指标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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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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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变动率 |
<=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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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干部学法普法 |
8200人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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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学法普法活动 |
14项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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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证 |
1000件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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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案件 |
220件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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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社区矫正人员 |
500人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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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案件 |
15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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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绩效办制定的单位年度考核计分办法中考核的部门工作实绩内容) |
质量指标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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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刷卡率 |
40%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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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 |
100%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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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目标 |
项目资金到位率 |
12月前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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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干部学法普法 |
12月前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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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项大型学法普法活动 |
12月前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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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案件220件 |
12月前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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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与预算保持一致 |
与预算基本保持一致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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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1.维护社会稳定2.支持经济发展;3.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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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促进经济发展与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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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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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6%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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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96%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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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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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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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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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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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立斌 |
局长 |
岳阳县司法局 |
程立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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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鹤鸣 |
副局长 |
岳阳县司法局 |
胡鹤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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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洋 |
政工室主任 |
岳阳县司法局 |
孙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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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红霞 |
财务股长 |
岳阳县司法局 |
高红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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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利秋 |
办公室主任 |
岳阳县司法局 |
易利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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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会 |
政工股长 |
岳阳县司法局 |
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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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江华 |
社矫股长 |
岳阳县司法局 |
兰江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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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情况属实 胡鹤鸣 2020 年 7 月 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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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情况属实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程立斌 2020年7 月 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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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刘彩艳 联系电话:0730-7620391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单位基本情况 岳阳县司法局是岳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局机关内设11个职能股室,下辖15个基层司法所、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一个重症涉毒人员收治中心(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共有机关编制89人,其中在职人数79人,离退休人员10人;收治中心核定编制20人,现在职人员20人。 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4、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对符合法定条件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6、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工作。 7、监督、指导全县公证业务工作,管理公证机构。 8、指导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9、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计划:一是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安排专职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轮流值班,及时为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二努力营造全县法制宣传氛围,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三是努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强培训、强化村级调解员作用;四是努力提升特殊人群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五、强力推进机关文明建设。 (二)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19年司法局整体支出共计2219.187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包括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 介绍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以及资金的管理情况,尤其是“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 基本支出 2019年年度总收入2316.942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086.4166万元,其他收入208.6417万元,本年支出总计2219.1875万元。详见《2019年度县直部门收支决算公开表》。 2019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9.1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4753万元,系保障我局正常运转,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基本建设项目支出368.3418万元,用于司法行政办案、装备、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及建设戒毒所工程项目。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8447万元。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1.7965万元,比预算降低15.6%,公务接待共50批898人次,减少原因为降低了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843元,与预算基本持平。 详见《2019年度县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专项支出 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司法局项目支出368.3418万元,用于司法行政办案、装备、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及建设戒毒所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了专款专用,与预算数保持一致。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当好政府法律好帮手。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问题。今年在法院新设置了法律援助工作室,与原有的律师值班室和律师调解室整合资源,安排22位专职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轮流值班,及时为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今年以来,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255件(其中民事204件,刑事51件),接待咨询3472人(包括未成年人50人,残疾人69人),挽回经济损失2162万元。、 二是优化公证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活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围绕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按照全县提出的“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积极推行网上办、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复杂事项一次办”的要求,简化优化了办证程序,实现了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将公证书送达到群众手中。开辟困难群众绿色通道,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主动上门提供公证服务;对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减、免公证费,对低保、五保户、经济困难户确需减免公证费的,酌情减免公证费用,免收费用公证案件共有22件。一年来,共办理各类公证1360件,其中国内公证1090件,涉外186件,涉港澳台84件。 三是发挥律师法律服务职能。推进律师担任各级党委、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引导律师做好各种民生问题的诉讼代理工作,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通过分区分片方式,协调好律师、法律工作者资源优化配置解决分布不平衡及人员短缺问题。截止目前,全县195个村(社区)均聘用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 (二)努力营造全县法制宣传氛围 一是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2019全县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岳阳县2019年宪法宣传学习暨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在侧重宣传内容上,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积极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法制宣传。在禁毒普法宣传方面,充分利用国际禁毒宣传日活动宣传禁毒法治知识,在把“禁毒宣传”作为送法进社区(村)的重要内容,将禁毒内容纳入“法治进校园”讲座范畴,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共发放法制宣传材料三万多份,举办各类法制讲座二十余场,受理法律咨询达到数万人次。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在宣传形式上,持续深化“法律六进”工作。从今年元月起,县司法局联合县乡镇街道、教育局等单位在县一中、八中、镇中学、明德小学等60余所中小学开展了法治讲座,结合“禁毒宣传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大法制宣传主题日和纪念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和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律六进”向纵深发展。在新媒体宣传上更有力,不断完善普法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普法中覆盖面广、成本较低、传播迅速、有利互动的优势,切实增强普法的渗透力和吸引力,提高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组织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试。7月初至9月底,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如法网网上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全县参与总人数达8215人,参学率100.00%,考试共通过8166人,通过率达到98.83%。学考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岳阳县领导和国家公职人员学习法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的普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推进了依法治县的工作进程,为岳阳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努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一是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2019年年初我们对人民调解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进行了重新规范,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强化人民调解的经费保障和业务指导,进一步筑牢了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依托村(社区)平台建设在全县各村(社区)建立了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于一体的规范化法律服务工作站,统一了制度、标识、档案、文书,使全县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达90%以上。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围绕“两会”、国庆等重大节点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行动,重点深入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矫人员等特殊人群排查,全县没有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不得力而发生矛盾纠纷激化、群体性事件。一年来,全县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168件,调解成功1152件,成功率达到98.6%,由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全年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5起,防止群体性械斗事件1起,较好维护了岳阳县的社会稳定。 二是加强培训、强化村级调解员作用。通过举办人民调解培训班,加强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对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的认识和理解。举办人民调解、行政应诉工作培训班,全县共有194个乡(镇)、村(居)调委会主任共计29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进一步规范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及调解活动。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召集辖区调解员定期就矛盾纠纷的特点规律、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一年来通过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大大增强了我县调解员处理矛盾纠纷和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 (四)努力提升特殊人群社会治理能力 一是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司法局以打造省一流社区矫正中心示范点为目标,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目标,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完善功能布局,规范工作流程,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通过精心设计,进步调整内部结构,完善和加强功能布局。 二是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集中教育活动常态化,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重点抓好入矫接收、外出管理、居住地变更等环节工作,确保辖区内矫正工作平稳安全运行,为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打下坚实基础。今年我县共接收矫正对象256人,解除矫正对象235人。现在册392人,其中缓刑351人,假释27人,管制9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在册所有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虚管现象发生。 三是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帮教活动,在心理矫正等方面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支持和帮助,使特殊人群帮教工作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今年全县目前新增安置帮教对象310人,期满解除帮教106人。全县1001名安置帮教对象,底数清、情况明、安置帮教措施落实。建档率达100%,帮教期内的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率为零。 四是涉毒收治人员管理。县收治中心严格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加强了监管人员“点对点”实操培训,深入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截止目前,集中收治435名重症涉毒人员,并根据各不相同的情况进行了教育矫治、行为管控和思想转化,多年来没有出现过重新违法犯罪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监督管理机制还要加强 (二)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还要多加强。 (三)财务工作越来越规范,对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也要求越来越高。 五:改进措施 (一)加强监管财务监督及制度约束,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维护财务制度的严肃性。 (二)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原始凭证和自制凭证的管理。 (三)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多组织参加业务方面的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业务水平与责任心。 2020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