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县司法局
预 算 编 码: 009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1年7月30日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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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熊丽娟 |
联络电话 |
7620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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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102 |
实有人数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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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概述 |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2. 指导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及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 3.负责对全县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5. 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的依法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拟订全县依法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组织、协调全县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的编辑和普法学法检查考核工作;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6. 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律师队伍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公证、律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相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律师、公证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7.管理全县涉毒人员特殊人群收治工作 8. 组织起草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与本系统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基层法制建设工作,承办本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政策实施情况和司法行政业务的调研活动。 9. 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 10.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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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任务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任务2: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任务3: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提供稳定社会氛围 任务4: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作用 任务5:积极主动作为,为全县中心工作贡献力量 任务6:注重教育管理,打造素质过硬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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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2020年年度总收入2253.401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041.6156万元,其他收入211.7862万元. 2020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9.8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0.0863万元,基本支出又分人员经费1315.41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64.6668万元。项目支出349.75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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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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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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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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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公共财 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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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253.4018 |
|
2041.6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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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7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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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1690.6376 |
|
1480.4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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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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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治中心 |
562.7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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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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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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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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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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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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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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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229.836656 |
1880.086386 |
1315.419557 |
564.666829 |
349.75027 |
391.8090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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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1680.14462 |
1469.13435 |
1105.538829 |
363.595521 |
211.01027 |
305.9013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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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治中心 |
549.692036 |
410.952036 |
209.880728 |
201.071308 |
138.7400 |
85.90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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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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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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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6.013025 |
1.6560 |
4.357025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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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5.859025 |
1.5020 |
4.357025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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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1 |
0.1540 |
0.15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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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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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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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160.817 |
1160.8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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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995.3247 |
995.3247 |
|
|
||||||||||||
2、收治中心 |
165.4923 |
165.49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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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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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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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年度总收入2253.401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041.6156万元,其他收入211.7862万元. 2020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9.8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0.0864万元,系保障我局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办公等日常公用经费,明细为工资福利支出1305.92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53.9376万元。项目支出349.7503万元。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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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目标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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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实事任务等,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
质量指标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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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刷卡率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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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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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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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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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变动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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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干部学法普法 |
100% |
|||||||||||||||
大型学法普法活动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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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证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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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案件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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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社区矫正人员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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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案件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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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资金到位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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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干部学法普法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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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项大型学法普法活动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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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案件220件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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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与预算保持一致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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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1. 维护社会稳定;2.支持经济发展;3.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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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促进经济发展与稳定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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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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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社会公众满意度 指标2:服务对象满意度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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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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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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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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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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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立斌 |
局长 |
岳阳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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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鹤鸣 |
常务副局长 |
岳阳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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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洋 |
政工室主任 |
岳阳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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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红霞 |
计财装备股长 |
岳阳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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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利秋 |
办公室主任 |
岳阳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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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露 |
政工室副主任 |
岳阳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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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江华 |
社区矫正股长 |
岳阳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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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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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岳阳县司法局是岳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局机关内设11个职能股室,下辖16个基层司法所、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一个重症涉毒人员收治中心(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共有机关编制79人,其中在职人数76人,离退休人员10人;收治中心核定编制23人,现在职人员23人。 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4、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对符合法定条件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6、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工作。 7、监督、指导全县公证业务工作,管理公证机构。 8、指导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9、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9年司法局整体支出共计2219.187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包括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0年司法局整体支出共计2229.836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包括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年度总收入2253.401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041.6156万元,其他收入211.7862万元. 本年支出总计2229.8367万元。 2020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9.8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0.0864万元,系保障我局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办公等日常公用经费,明细为工资福利支出1305.92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53.9376万元。项目支出349.7503万元。 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司法局项目支出349.7503万元,用于司法行政办案、装备、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及建设戒毒所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了专款专用,与预算数保持一致。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社区矫正45万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全部投入于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使用。期中社矫对象的调查评估18.352万元、集训学习17.0159万元、装备购轩及维护8.1875万元、办公费1.4446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社区矫正专项资金实际使用45万,主要用于社区矫正集中训练活动和社区矫正对象走访。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社区矫正资金严格按照批准用途专款专用,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资金使用明细清晰,加强使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社区矫正专项资金实际使用45万,社矫对象的调查评估18.352万元。2019年,我各司法所接受委托机关的委托调查评估函后,进行调查,客观准确出具评估意见,并将调查评估报告在限定时间内送县局社区矫正股共补贴资金18.352万元,保证其基本运转经费。集训学习17.0159万元。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要求有相关记录;司法所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服务一天,要求有图片、有记录。装备购轩及维护8.1875万元。2020年,我们通过政府采购社矫对象监管、定位通迅设备,更好的管理好社矫对象。办公费1.4446万元。建立完整、规范的社区矫正对象工作档案和各类台帐。 (三)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社区矫正资金严格按照批准用途专款专用,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资金使用明细清晰,加强使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年度总收入2253.401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041.6156万元,其他收入211.7862万元. 本年支出总计2229.8367万元。 2020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9.8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0.0864万元,系保障我局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办公等日常公用经费,明细为工资福利支出1305.92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53.9376万元。项目支出349.7503万元。主要体现在: (一)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是积极谋划,奋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县绩效考核分值占比,并设置了单项先进奖。成功召开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并邀请省市专家会上对规范文件管理、政府合同管理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培训授课。 二是认真开展普法工作,着力推进了法治社会建设。一年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国家安全日”、“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40余场次,开展疫情防控、精准脱贫、法治乡村建设、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2020年我县通过“如法网”网络平台报考8636人(不含县处级领导),应考8636人。实际参考8625人,参考率99.87%,考试通过8622人,合格率99.84%。 三是全面建成了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投入资金40余万元,在县城南河小学旁,高标准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主题公园内含法治文化长廊、宪法广场、法治亭等元素,成为广大群众散步、休闲、学法、崇法的一个新去处。 (二)积极作为,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创造新业绩 一是坚守岗位、严控疫情。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大局为重,认真对接省厅、市、县文件精神,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向上反馈信息,认真排查机关干部和管理对象是否存在“四类”人员,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预案。收治中心实行全封闭管理,所有工作人员按三班制轮流驻所执勤备勤,确保疫情不内传。在疫情关键期间,承担了新冠肺炎“三类人员”的隔离任务,得到了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领导的充分肯定,为维护我县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积极推进“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法治宣传活动,印制2万余份《疫情防控读本》和《“疫情防控法治同行”App二维码》,发放到每个乡镇、社区、家庭,在全县城区、乡镇、村、社区广泛开展依法防控知识宣传,引导群众依法防控,为全县疫情防控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把好法制关,当好政府法律参谋助手。严把涉法类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关,一年来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31余件、非规范性文件50余件、政府合同20余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的法律参谋作用。2020年组织全县201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考试,对考试合格的120人完成了资格审查和发证工作,全县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大对“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着力开展案卷评查,共抽查水利、住建、市场等15个执法部门的180余份执法案卷,逐一提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一年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件、行政应诉案件16件。尽力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与政府聘请的3名社会律师一同尽心尽职为县委县政府担任法律顾问。2020年参与全县重要涉法会议议题100起以上,提出书面法律意见30余份,得到领导充分肯定与采纳。 三是延展公共法律服务,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成了筻口、新墙、杨林等所改造任务。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成效,加大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力度,2020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9件,三大平台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岳阳县法援中心荣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全进集体”荣誉称号。积极开展公证行业“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和水平,公证处共受理各类公证案件994件,其中法律援助公证48件;司法鉴定所共受理司法鉴定案件469件,继续保持案件“零投诉”,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三)发挥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新成效 一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始终把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坚持以维护稳定为首任,以息访息诉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根本,着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2020年以来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987件,调解成功982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9.5%。 二是抓好社区矫正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在矫对象391人(缓刑373人,假释14人,管制0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无一人重新犯罪,未发生因脱管漏管而引发的重大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我局出台的《岳阳县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办法(试行)》,统一规范了社区矫正对象每日签到、外出请假、社区劳动、教育学习等日常活动管理的奖惩标准,将对社矫对象的管理由“人治”到“法治”,切力化解对社矫对象监管不到位的风险。 三是强化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管理。始终坚持应收尽收、规范管理的原则,累计收治重症涉毒人员726人次,较好解决了我县重症涉毒人员收治难、管控难的问题,在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适应当前社会发展要求,收治中心将进行扩容,规划高标准新建一个占地面积达1500平方米、可以容纳收治对象150人的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土地征收、土地调规、规划设计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四)创新实践,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五个纳入”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德能勤绩廉”的干部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配合做好了巡察工作,2020年10月30日至12月1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为期30个工作日的集中巡察。巡察期间,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配合,局党组的工作和全体司法行政队伍整体形象得到了巡察组的充分肯定。 二是为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带领全体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今年党员结对帮扶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为配合普法宣传活动,机关党员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活动,开展司法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优质创建活动。 三是多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先后组织党员参观了张谷英廉政建设基地、湘西十八洞村、杨林革命英烈兰泽墓。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作为党支部书记火速要求党员干部回归岗位并在小范围内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防疫值守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和本职工作齐头并进,形成防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过去的一年,尽管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基础还不牢固;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法律“六进”工作开展还不深入;行政执法领域问题很多,监管难以取得实效;为政府进行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不足等等,这些问题都还要我们在后段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财务监督管理机制还要加强。 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还要多加强。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加强监管财务监督及制度约束,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维护财务制度的严肃性。 (二)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原始凭证和自制凭证的管理。 (三)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多组织参加业务方面的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业务水平与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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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
岳阳县2020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
项目单位: 岳阳县司法局
主管部门: 岳阳县司法局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1年7月30日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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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孙洋 |
联系电话 |
7620391 |
||||||||||||
项目地址 |
岳阳县司法局 |
邮 编 |
41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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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起至2020年12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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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
45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45 |
实际支出 (万元) |
45 |
结余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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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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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
省财政 |
|
省财政 |
|
省财政 |
|
||||||||
市财政 |
|
市财政 |
|
市财政 |
|
市财政 |
|
||||||||
县财政 |
|
县财政 |
45 |
县财政 |
45 |
县财政 |
|
||||||||
其它 |
|
其它 |
|
其它 |
|
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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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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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
实际支出数 |
会计凭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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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对象评估调查费 |
18.352 |
2020年1月74.76.83.98.100.101.113.114.122.140.144.149.153.176.179号,6月31.73.86.87号,7月29.39.41.42号,8月22.29号,9月38.42.70号,12月2.8.14.26.38号 |
|
||||||||||||
社区矫正集训费 |
17.0159 |
2020年1月79.108.148.150.156.161.169.181,6月57.69.74号,9月48.66号,12月10.18.27.28.35.124号 |
|
||||||||||||
装备购置及维护 |
8.1875 |
2020年1月61.158号,4月24号,8月13号,9月18号 |
|
||||||||||||
社区矫正办公费 |
1.4446 |
2020年1月9.75.79.80号 |
|
||||||||||||
支出合计 |
4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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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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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 期 目 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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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罪犯的监管、教育和考核奖惩;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
达到预期目的,完成预定工作任务 |
||||||||||||||
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
项目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4小时监管定位 |
24小时 |
完成预定工作任务 |
|||||||||||
500人社区改造 |
500人 |
完成预定工作任务 |
|||||||||||||
质量指标 |
脱管漏管率0% |
0 |
完成预定工作任务 |
||||||||||||
市先进单位 |
先进 |
完成预定工作任务 |
|||||||||||||
时效指标 |
年底前完成 |
1年 |
完成预定工作任务 |
||||||||||||
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内 |
45万元 |
完成预定工作任务 |
||||||||||||
项目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为0 |
0 |
完成预定工作任务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
|
||||||||||||
|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率 |
90% |
96% |
||||||||||||
|
|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6%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程立斌 |
局长 |
岳阳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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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鹤鸣 |
常务副局长 |
岳阳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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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洋 |
政工室主任 |
岳阳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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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红霞 |
计财装备股长 |
岳阳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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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利秋 |
办公室主任 |
岳阳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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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露 |
政工室副主任 |
岳阳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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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江华 |
社区矫正股长 |
岳阳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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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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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意见: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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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项目基本概况 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罪犯的监管、教育和考核奖惩;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24小时定位;不出现脱管、漏管;加强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教育,提升社区矫正改造质量。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社矫对象的调查评估18.352万元。2019年,我各司法所接受委托机关的委托调查评估函后,进行调查,客观准确出具评估意见,并将调查评估报告在限定时间内送县局社区矫正股共补贴资金18.352万元,保证其基本运转经费。 2、集训学习17.0159万元。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要求有相关记录;司法所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服务一天,要求有图片、有记录。 3、装备购轩及维护8.1875万元。2020年,我们通过政府采购社矫对象监管、定位通迅设备,更好的管理好社矫对象。 4、办公费1.4446万元。建立完整、规范的社区矫正对象工作档案和各类台帐。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县在矫对象391人(缓刑373人,假释14人,管制0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无一人重新犯罪,未发生因脱管漏管而引发的重大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我局出台的《岳阳县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办法(试行)》,统一规范了社区矫正对象每日签到、外出请假、社区劳动、教育学习等日常活动管理的奖惩标准,将对社矫对象的管理由“人治”到“法治”,切力化解对社矫对象监管不到位的风险。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社区矫正项目完成情况较好,基本按照预算完成了预定的工作任务。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1、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有的会出现关机、停机现象。 2、项目资金太少,对刑释解教人员及矫正人员再就业帮助力度不大。 3、专项资金虽然是专用但在具体执行与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有出入。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1、改进工作方法,全面实现数据管理信息化。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高其工作水平和专业素养,对各项数据进行信息化处理,使资金管理更加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2、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着力解决全县刑释解教人员需求。认真组织实施刑释解教人员需求摸底调查,积极向上级财政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创业、就业培训等项目实施力度,逐步解决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合理需求。 3、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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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得分 |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
投 入 (15分) |
预算配置 (15分) |
财政供养人员 控制率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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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变动率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 “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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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 安排率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2分;低于60%不得分。 |
5 |
5 |
|||
过 程 (40分) |
预算执行 (15分) |
预算调整率 |
预算调整率=0,计3分;0-10%(含),计2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
3 |
3 |
|
支付进度 |
春节前下达全部专项资金的50%;6月底前所有专项资金指标全部下达完。 每出现一个专项未按进度完成资金下达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3 |
|||
资金结余 |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
3 |
3 |
|||
“三公经费” 控制率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6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6 |
6 |
|||
预算管理 (1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3 |
2 |
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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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合规性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3 |
3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0.5分;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0.5分; 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0.5分。 |
3 |
2 |
公开信息存在不完善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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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执行率 |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3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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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刷卡率 |
公务卡刷卡率达50%以上的,得3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3 |
2 |
公务卡刷卡率不够 |
||
资产管理 (10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且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3 |
2 |
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健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得分 |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
过 程 (40分) |
资产管理 (10分) |
资产管理 安全性 |
①资产保存完整; ②资产配置合理; 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 |
|
固定资产 利用率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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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25分) |
职责履行 (25分) |
推进全面小康建设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
根据岳县办发(2019年)1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折算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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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湖南新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7 |
7 |
||||
《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5 |
5 |
||||
省市县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
2 |
2 |
||||
省市县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
2 |
2 |
||||
其他工作实绩指标完成情况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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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 (20分) |
履职效益 (20分) |
经济效益 |
1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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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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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含)以上计5分; 85%(含)-95%,计3分; 75%(含)-85%,计1分; 低于75%计0分。 |
5 |
5 |
|||
总 分 |
100 |
96 |
备注:如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修改调整了附件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样表)》,须相应修改调整本表中的对应部分。
附件3-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一级 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自评 得分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 内容 |
4 |
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
①设有目标(1分) ②目标明确(1分) ③目标细化(1分) ④目标量化(1分) |
4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 依据 |
4 |
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某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某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 |
①符合法律法规(1分) ②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 ③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 ④针对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1分) 以上③需提供佐证资料。 |
4 |
||
决策 程序 |
4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 |
①符合申报条件(2分) ②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管理办法(1分) ③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1分) |
4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 办法 |
3 |
根据需要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
①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1分) ②办法健全、规范(1分) ③因素全面合理(1分) 以上①需提供佐证资料。 |
3 |
||
分配 结果 |
5 |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公平合理 |
①符合分配办法(2分) ②分配公平合理(3分) 此项需提供相应的资金分配方案。 |
5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到位率计算得分(3分) |
3 |
到位 时效 |
2 |
资金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①到位及时(2分) ②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 (1分) ③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0.5分)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 使用 |
7 |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
①虚列套取扣4-7分 ②依据不合规扣2分 ③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 ④超标准开支扣2-5分 ⑤超预算扣2-5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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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管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
①财务制度健全(1分) ②严格执行制度(1分) ③会计核算规范(1分) 以上①需提供佐证资料。 |
2 |
||||
项目管理 |
25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 机构 |
1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①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1分) |
1 |
支撑 条件 |
1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提供或具备了必备的人员、场地和设备等条件 |
具备人员、场地、设备条件(1分) |
1 |
||||
项目 实施 |
3 |
项目按计划开工;按计划进度开展;按计划完工 |
①按计划开工(1分) ②按计划开展(1分) ③按计划完工(1分) |
3 |
||||
管理 制度 |
5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
①管理制度健全(2分) ②制度执行严格(3分) 以上①需提供佐证资料。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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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自评 得分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 数量 |
5 |
目标完成率=目标完成数/预定目标数×100% |
完成绩效目标100%得5分,未完成100%的同比例扣减。 |
5 |
产出 质量 |
4 |
目标完成质量=实际达到的效果/预定目标×100% |
项目产出质量达到绩效目标100%得4分,未完成100%的同比例扣减。 |
4 |
||||
产出 时效 |
3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如期完成,未完成的理由是否充分 |
项目产出时效达到绩效目标得3分,未如期完成且无充分理由的扣3分。 |
3 |
||||
产出 成本 |
3 |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
项目产出成本按绩效目标控制得3分,未完成的,按超支比例扣减。 |
3 |
||||
项目效果 |
40 |
经济 效益 |
8 |
指项目对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等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经济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7 |
||
社会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社会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7 |
||||
环境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积极的环境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8 |
||||
可持续 影响 |
8 |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
完成绩效设定目标的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8 |
||||
服务 对象 满意度 |
8 |
服务对象满意率=项目区被调查人数中表示满意的人数(户数)/ 被调查人数(户数)×100% |
满意率达90%(含)以上的得8分,80%(含)-90%得6分,70%(含)-80%得4分,60%(含)-70%得2分,60%以下不得分。 |
8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96 |
备注:部门(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样表)》上进一步完
善、量化、细化个性指标,形成本项目的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