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司法局(本级)单位2023年度
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指导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及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对全县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律师队伍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公证、律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相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律师、公证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二)机构设置
岳阳县司法局是岳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机关现有在职人数80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计财装备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规范性文件管理股、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法治调研与督查股、政工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荣家湾司法所、步仙司法所、中洲司法所、新墙司法所、月田司法所、新开司法所、柏祥司法所、毛田司法所、公田司法所、筻口司法所、东洞庭湖司法所、长湖司法所、黄沙街司法所、麻塘司法所、杨林司法所、张谷英司法所16个派出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290.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0.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94.07万元。(数据来源见表2。“本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8(政府性基金预算)、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均为空。”)收入较去年增加了175.56万元,主要是因为改变了计算方式,将上年结转结余纳入收入中。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484.1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98.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78万元(按类级功能科目列出支出预算明细,数据来源见表6)。支出较去年增加了17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7.2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42.84万元(数据来源见表7、16、19、20,将其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相加)。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未统发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等都放入项目中支出,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未统发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84.14万元,其中,2040601行政运行1298.76万元,占87.5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04万元,占5.19%;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万元,占0.32%;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5.74万元,占3.0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57.78万元,占3.8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9.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4.3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其中:运行维护经费344.34万元,主要用于普法50万元、人民调解107.57万元、法律援助19万元、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73万元、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费在34.5万元,司法管理经费60.2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8(政府性基金预算)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8.45万元,比上一年增加了44.11万元,增加了26.84%。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纳入了机关运行经费中。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9万元。比上一年减少0.52万元,降低4.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1次会议,人数150人,内容为全县司法行政大会;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3.86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103.86万元,服务类2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报废处置公务用车0辆,拟新增配置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用车1辆,主要用于社区矫正执法,资金来源为上级转移支付。
2023年拟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8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9.8万元,项目支出344.34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单位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2-23。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岳阳县司法局(本级)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