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依委托开展发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协助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规定权限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9、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和上市后风险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
1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不良反应监管、评价、处置和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权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5、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6、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行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7、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18、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9、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20、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1、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22、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23、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2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26个:办公室、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人事股、食品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中心、商标和广告监管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督管理股、标准化和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县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股、酒类安全监管股、盐业监管股、知识产权管理股、经济检查股、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股、价格监督检查股、市场规范管理股。
2、所属单位机构24个:岳阳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服务中心、岳阳县消费者委员会服务中心、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岳阳县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岳阳县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岳阳县价格监督检查所、荣家湾第一市场监督管理所、荣家湾第二市场监督管理所、荣家湾第三市场监督管理所、荣家湾第四市场监督管理所、新开市场监督管理所、新墙市场监督管理所、筻口市场监督管理所、黄沙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公田市场监督管理所、张谷英市场监督管理所、柏祥市场监督管理所、毛田市场监督管理所、月田市场监督管理所、步仙市场监督管理所、杨林街市场监督管理所、长湖市场监督管理所、中洲市场监督管理所、东洞庭湖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所属二级机构6个、派出机构18个,均没有财务独立核算,因此2019年度部门决算仅为本级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支总计4,879.24万元,较上年增加963.49万元,增长24.61%,收支增加主要原因是:1、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及退伍军人安置等人员增加导致相应经费增加;2、加大了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的投入和支出;3、购买杨林街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办公楼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4,552.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2.61万元,占全年收入的97.81%;其他收入99.91万元,占全年收入的2.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4,54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4.29万元,占全年支出的72.31%;项目支出1,257.93万元,占全年支出的27.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82.48万元,较上年增加794.01万元,增长20.42%。财政拨款收支增加主要原因是:1、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及退伍军人安置等人员增加导致相应经费增加;2、加大了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的投入和支出;3、购买杨林街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办公楼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8.81万元,占2019年支出的88.4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0.34万元,增加3.35%,主要原因是:1、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及退伍军人安置等人员增加导致相应经费增加;2、加大了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的投入和支出;3、购买杨林街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办公楼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8.81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08.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1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及退伍军人安置等人员增加导致相应经费增加;2、加大了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的投入和支出;3、购买杨林街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办公楼等。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3,508.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0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2%,年初预算支出都申请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主要是预算经费及部分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结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74.53万元,主要是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经费及上级专项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1.2万元,主要是财政划拨部分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结算资金及上级专项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主要是2019年省级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万元,主要是2019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9.83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资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9.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49.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91%,主要用于发放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较去年增加391.64万元,增加17.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及退伍军人安置等人员增加导致相应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470.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09%,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较去年减少119.03万元,减少20.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日常公用开支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4.97万元,完成预算的52.86%,其中:(1)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实际支出数为8.45万元,完成预算的30.18%;(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数为76万元,实际支出数为46.52万,完成预算的61.21%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实际支出数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数为76元,实际支出数为46.52万元,完成预算的61.21%;(3)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实际支出数为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规定办法”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54.97万元,比去年决算数减少31.44万元,下降36.38%。其中:(1)公务接待费8.45万元,占比15.37%,比去年决算数减少3.13万元,下降27.03%,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2)公务用车运行费46.52万元,占比84.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6.52万元,比去年决算数减少28.31万元,下降37.83%,主要原因是单位今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及单位公车改革缩减车辆运行费用等;(3)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如下:(1)公务接待费8.45万元,公务接待134批次,接待人数1095人;(2)公务用车费46.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46.5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3)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万元,占全年收入的8.79%,年初无预算,上年无此项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92万元,占全年支出的7.26%,年初无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经费。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9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占比100%,全部用于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项目支出。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项目标工作任务成绩显著,具体成绩有:(一)聚焦党建引领,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在党建更实上下功夫;二是在队伍更强上做文章;三是在法治建设水平更高上出成绩。(二)深化商事改革,市场主体迸发新活力。一是准入登记更加便利;二是行政审批更加高效;三是信用建设更加强化。(三)有效管控风险,安全监管做出新努力。一是食品药品安全重拳出击;二是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施治;三是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排查。(四)服务民生发展,中心工作有了新提升。一是消费维权有实效;二是抽检检测有力度;三是文明创建有保障;四是执法打假有作为;五是打传规直有突破;六是监管方式有创新。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4,879.2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其中重点绩效评价648.26万元,主要是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项目支出,有效保障了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绩效自评结果显示,本部门2019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0.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机关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如办公、印刷、水电、邮电、物业管理、差旅、维护等方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去年减少119.03万元,减少20.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日常公用开支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共计107.73万元,其中:货物类70.33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37.4万元。另外: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107.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实有固定资产3,019.5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5,299.99平方米,价值1,759.12万元;通用设备735.02万元,含执法执勤车辆17辆,价值210.07万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价值71.6万元,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其他通用设备;专用设备386.81万元,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合计138.58万元。
2019年,本部门新增固定资产95.8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361.28平方米,价值61.5万元;通用设备29.8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4.48万元。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性支出决算共计420.7万元,其中:办公费48.08万元、印刷费17.84万元、水费2.54万元、电费15.45万元、邮电费10.16万元、物业管理费16.48万元、差旅费21.36万元、维修(护)费19.41元、会议费2.38万元、培训费5.67万元、公务接待费7.07万元、劳务费31.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9.16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5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5.5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