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检验及打假专项)
来源: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7-14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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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项目完成结果评价R

项目名称:食品药品监管、检验及打假专项

项目单位: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2年6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负责人

刘遂

联系电话

0730-7667301

项目地址

荣家湾镇长丰路8号

邮编

414100

项目起止时间

2021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止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144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144

实际支出

(万元)

166.62

结余

(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县财政

144

县财政

144

县财政

166.62

县财政

 

其它

 

其它

 

其它

 

其它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实际支出数

会计凭证号

备注

食品药品监管专项

38.76万元

 

 

检验检测专项

66.99万元

 

 

打假办案专项

60.87万元

 

 

 

 

 

 

 

 

 

 

 

 

 

 

 

 

 

 

支出合计

166.62万元

 

 

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严格规范食品药品经营行为,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食品药品监管覆盖率100%;按要求进行食品药品抽检;不合格食品药品检查处置率100%。

所有预期目标全部顺利完成

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项目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食品药品抽检批次

2000批次

2450批次

食品药品立案查处

100起

310起

质量指标

确保全县食品药品安全

100%

100%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年底前

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

任务完成成本

144万元

166.62万元

项目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非税收入入库率

100%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严格规范市场食品药品经营活动,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100%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安全市场巡查监督

100%

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95%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8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位

签字

冯小兰

副局长

党组

 

李西兵

副局长

党组

 

李育军

副局长

党组

 

李小叶

主任

办公室

 

周林霞

股长

财务股

 

许元爱

股长

人事股

 

赵光新

主任

机关纪委

 

龙宇

会计

财务股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意见: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龙宇                联系电话:0730-7667328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按照职能调整及新组建的单位职能职责要求,我局承担着全县市场综合监管、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市场秩序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药械化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监管、计量监管、标准实施监管、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产权保护、消费维权等重要职能职责。我局下设26个内设机构、6个二级机构、 18个派出机构。

项目绩效目标: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按要求进行食品药品抽检;不合格食品检查处置率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1年度,财政共计下拨我局食品药品监管、检验及打假专项资金144万元。

2021年度,我局共计支付食品药品监管、检验及打假专项资金166.62万元,其中:食品药品监管专项38.76万元、检验检测专项66.99万元、打假办案专项60.87万元。

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上,我们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支。资金结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单位分管领导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相关发票由财务室审核后,再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账后方可结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1年,我局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建立了“有章可依、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的管理机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财务程序,强化报销环节管理,认真落实经办人、经费使用单位负责人、局领导、财务管理人员责任,为项目依法管理营造了良好的组织管理环境。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1年我局食品药品监管、检验及打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8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2021年度,我局坚决履行职能职责,食品药品监管、检验及打假专项绩效成绩突出,主要绩效如下:

食药监管抽检落实有力。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按照年初的抽检计划制定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均衡安排抽检任务。全年已全面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其中食品抽检完成1100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99.54%;食用农产品完成1300批次,不合格14批次,合格率98.92%。全年共计抽取药品50批次,顺利完成岳阳县药品抽样工作计划,确保实现药品抽样检查工作全覆盖,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执法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安全和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积极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等专项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年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50余起,罚没总收入500余万元。根据省市食品相关工作要求,县食安办(食品综合股)制定出台了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考核细则,并联合检察院、教体、公安、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开展“年关守护”“护苗”“护老”“你我同查”“治违禁促提升”等专项行动,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食品经营主体等8476次,农资经营门店132家,责令整改191家次,排查风险隐患88个,查处案件33起,取缔关停制假售假窝点2个,通过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有力保障了全县食品安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够全面,尤其是社会效益方面的资料不够全面,尽管诸多执法监管工作引起了不同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和好评,但由于不注重收集或收集不及时,致使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

为保证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我局将根据预算资金的总量、方向及实际专项工作情况,对批复到位的专项资金做好精细核算,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具体做到: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经费管理办法》,将执法办案经费、打击传销经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等专项经费单列出来并要求足额拨付,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绩效与经费挂钩。为保障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实行专项绩效与经费挂钩办法,除了拨付基本的专项经费外,对绩效目标明确、完成情况好的单位实行专项经费的再倾斜。三是强化专项经费的报销程序。规定每一笔经费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支出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每一笔费用支出都必须经过经办人、使用单位负责人、主管局领导、主管财务局领导及财务管理人员多方核实后方可报销,确保专项资金支出依法依规依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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