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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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依委托开展发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协助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规定权限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九)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和上市后风险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不良反应监管、评价、处置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权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行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十八)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九)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二十)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二十一)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二十二)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三)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26个,包括:办公室、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人事股、食品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中心、商标和广告监管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督管理股、标准化和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县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股、酒类安全监管股、盐业监管股、知识产权管理股、经济检查股、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股、价格监督检查股、市场规范管理股。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单位机构24个,包括:岳阳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服务中心、岳阳县消费者委员会服务中心、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岳阳县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岳阳县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岳阳县价格监督检查所、荣家湾第一市场监督管理所、荣家湾第二市场监督管理所、荣家湾第三市场监督管理所、荣家湾第四市场监督管理所、新开市场监督管理所、新墙市场监督管理所、筻口市场监督管理所、黄沙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公田市场监督管理所、张谷英市场监督管理所、柏祥市场监督管理所、毛田市场监督管理所、月田市场监督管理所、步仙市场监督管理所、杨林街市场监督管理所、长湖市场监督管理所、中洲市场监督管理所、东洞庭湖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所属二级机构6个、派出机构18个,所属机构均没有财务独立核算,因此2021年度部门决算含本级部门决算及所属二级机构与派出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371.42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长236.95万元,增长5%,主要是因为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

  2021年度支出总计5371.42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长236.95万元,增长5%,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导致相应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268.87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06.51万元,占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62.36万元,占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353.96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3531.62万元,占66%;项目支出1822.34万元,占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106.51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379.32万元,增长8%,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导致相应经费增加;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187.47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205.41万元,增长4%,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导致相应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38.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8.13万元,增长11%,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导致相应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38.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07.79万元,占99.4%;科学技术(类)支出10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万元,占0.4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66.4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13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纳入了决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866.44万元,支出决算为412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应支出增加及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5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专项拨款预算。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纳入了决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专项拨款预算。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5.3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专项拨款预算。

  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专项拨款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13.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34.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579.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8.20万元,支出决算为79.60万元,完成预算的90.2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3.40万元,支出决算为20.67万元,完成预算的8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的实际支出数,与上年相比增加7.27万元,增长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市县区级部门之间工作、学习交流等导致的招待开支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4.80万元,支出决算为58.93万元,完成预算的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车出车次数,与上年相比增加9.04万元,增长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市场监管巡查及新冠疫情防控等公务用车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67万元,占2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8.93万元,占7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境)开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6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91个、来宾2178人次,主要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各类专项整治检查及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各类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8.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93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辆油卡充值、维修保养、过桥过路、车辆保险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68万元;支出4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39.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未列入预算。

  2、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专项拨款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9.8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01.72万元,增长108.5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应公用经费增加等。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6.92万元,用于召开本单位全局性及单位监管对象会议,人数2160人,内容为食品安全生产工作整治、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民主测评、党风廉政教育非公党建等;开支培训费60.02万元,用于开展本单位职工在职学习培训,人数301人;用于开展本单位事业人员年度线上培训,人数132人;用于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及从业人员线上线下培训,人数1100人;党员培训、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等各项工作业务培训;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未举办该类活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3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6.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支出;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66.62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食品药品监管、检验及打假专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食品药品监管、检验及打假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2021年度,我局坚决履行职能职责,食品药品监管、检验及打假专项绩效成绩突出,主要绩效如下:(1)食药监管抽检落实有力。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按照年初的抽检计划制定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均衡安排抽检任务。全年已全面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其中食品抽检完成1100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99.54%;食用农产品完成1300批次,不合格14批次,合格率98.92%。全年共计抽取药品50批次,顺利完成岳阳县药品抽样工作计划,确保实现药品抽样检查工作全覆盖,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2)执法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安全和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积极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等专项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年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50余起,罚没总收入500余万元。根据省市食品相关工作要求,县食安办(食品综合股)制定出台了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考核细则,并联合检察院、教体、公安、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开展“年关守护”“护苗”“护老”“你我同查”“治违禁促提升”等专项行动,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食品经营主体等8476次,农资经营门店132家,责令整改191家次,排查风险隐患88个,查处案件33起,取缔关停制假售假窝点2个,通过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有力保障了全县食品安全。

  组织对“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38.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6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秀;一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得益于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长期的市场监管实践中,全县市场监管系统不遗余力抓改革、促发展,认真扎实强监管、护公平,众志成城抗疫情、保安全,驰而不息纠“四风”、正党风,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市场监管人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特质和迎难而上、谋事成事的可贵品质。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抓好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发展、守住安全底线、落实中心工作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我县被正式命名为湖南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食品安全、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扫黑除恶等工作被评为单项先进。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食品药品监管、检验及打假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4万元,执行数为166.62万元,完成预算的11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食品药品抽检批次实际完成2450批次;二是食品药品立案查处310起;三是严格规范了市场食品药品经营,确保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够全面,尤其是社会效益方面的资料不够全面,尽管诸多执法监管工作引起了不同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和好评,但由于不注重收集或收集不及时,致使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经费管理办法》,将执法办案经费、打击传销经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等专项经费单列出来并要求足额拨付,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绩效与经费挂钩。为保障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实行专项绩效与经费挂钩办法,除了拨付基本的专项经费外,对绩效目标明确、完成情况好的单位实行专项经费的再倾斜;三是强化专项经费的报销程序。规定每一笔经费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支出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每一笔费用支出都必须经过经办人、使用单位负责人、主管局领导、主管财务局领导及财务管理人员多方核实后方可报销,确保专项资金支出依法依规依序。

  食品药品监管、检验及打假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按要求进行食品药品抽检;不合格食品检查处置率100%。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xls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