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依委托开展发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协助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规定权限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9、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和上市后风险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
1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不良反应监管、评价、处置和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权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5、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6、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行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7、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18、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9、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20、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1、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22、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23、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2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26个,包括:办公室、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人事股、食品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中心、商标和广告监管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督管理股、标准化和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县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股、酒类安全监管股、盐业监管股、知识产权管理股、经济检查股、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股、价格监督检查股、市场规范管理股。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单位机构25个,包括:岳阳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服务中心、岳阳县消费者委员会服务中心、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岳阳县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岳阳县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岳阳县价格监督检查所、荣家湾第一市场监督管理所、荣家湾第二市场监督管理所、荣家湾第三市场监督管理所、荣家湾第四市场监督管理所、荣家湾第五市场监督管理所、新开市场监督管理所、新墙市场监督管理所、筻口市场监督管理所、黄沙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公田市场监督管理所、张谷英市场监督管理所、柏祥市场监督管理所、毛田市场监督管理所、月田市场监督管理所、步仙市场监督管理所、杨林街市场监督管理所、长湖市场监督管理所、中洲市场监督管理所、东洞庭湖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所属二级机构6个、派出机构19个,所属机构均没有财务独立核算,因此2022年度部门决算仅为本级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5223.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7.79万元,减少2.76%,主要是因为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较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219.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6.96万元,占97.0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2.47万元,占2.9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19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5.23万元,占82.23%;项目支出923.78万元,占17.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70.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0.64万元,减少2.33%,主要是因为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较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70.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8.45万元,减少1.34%,主要是因为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70.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82.58万元,占86.4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2.74万元,占6.57%; 卫生健康(类)支出147.20万元,占2.91%; 住房保障(类)支出207.82万元,占4.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09.3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7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5万元,因年初无预算,完成年初预算情况无比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659.89万元,支出决算为429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人员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人员增加导致相应支出增加及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因年初无预算,完成年初预算情况无比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纳入了决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因年初无预算,完成年初预算情况无比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纳入了决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万元,因年初无预算,完成年初预算情况无比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纳入了决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659.89万元,支出决算为429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7.09万元,支出决算为22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3万元,因年初无预算,完成年初预算情况无比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因年初无预算,完成年初预算情况无比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2万元,因年初无预算,完成年初预算情况无比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47.2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07.82万元,支出决算为20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46.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12.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5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33.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4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7万元,支出决算为68.09万元,完成预算的78.2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12.45万元,完成预算的54.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的实际支出数,与上年相比减少8.22万元,减少39.7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的实际支出数。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55.64万元,完成预算的86.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调配公务用车,严控公务车出车次数,与上年相比减少3.29万元,减少5.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调配公务用车,严控公务车出车次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45万元,占18.2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5.64万元,占81.7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70个、来宾1253人次,主要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优化营商环境等各类专项整治检查及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各类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64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辆油卡充值、维修保养、过桥过路、车辆保险支出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3.9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5.83万元,降低25.1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40万元,用于召开本单位全局性及单位监管对象会议,人数1280人,内容为食品安全生产工作整治、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主体倍增、行政执法、质量强县、民主测评、党风廉政教育等;开支培训费10.84万元,用于开展本单位职工在职学习培训,人数302人;用于开展本单位事业人员年度线上培训,人数131人;用于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及从业人员培训,人数480人;党员培训、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等各项工作业务培训;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未举办该类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0.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1.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0.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0.6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4.3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69%,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4.68%。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支出;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702.53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6.05%。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食品药品检验及监管”“食品安全检测经费”“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市场监管专项”4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2.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组织开展“年关守护”“护苗”“护老”“守查保”“特色食品全产业链风险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2)药械安全监管方面,扎实开展日常药械检查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600余人次,以高风险、适用面广、临床应用量大、不良反应集中的药品为重点抽检品种,共抽35个批次;(3)食品安全检测方面,2022年度我局食品计划抽检900批次(含专项),完成食品监督抽检920批次,完成率102.22%,其中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率0.65%;食用农产品计划抽检1300批次(含专项),完成1300批次,完成率为100%,其中不合格38批次,不合格率2.61%,不合格处置率100%;(4)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办案方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县委县政府和县局部署的等一系列的整治行动方案,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化品、建筑材料、农资、成品油、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商品及假冒侵权注册商标、虚假广告宣传、不正当竞争等重点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执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中的一些案件的查处,有力地警示和震慑了违法经营者,彰显了我们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违反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坚定决心;(5)市场监管方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迅速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立足本职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内在活力,为岳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积极和县优化办保持工作对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牵头组织22个部门省平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数据工作。
组织对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70.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128.6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主动适应市场监管工作和新冠疫情防控新形势新变化,紧紧围绕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和上级部署要求,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强化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兴县、质量强县战略,不断统筹服务发展和市场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实效。2022年,我局获得了全省食品安全工作A级(先进)单位、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优秀单位等省级荣誉;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综合绩效先进单位、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全市食品安全工作A级(先进)单位、全市药品安全考核优秀单位、全市消保工作红旗单位等市级荣誉;安全生产和消防、文明创建等工作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单项先进。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食品药品检验及监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7 万元,执行数为129.53 万元,完成预算的10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预包装食品及药品抽检955批次;二是确保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三是严格规范市场食品药品经营活动,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够全面,尤其是社会效益方面的资料不够全面,尽管诸多执法监管工作引起了不同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和好评,但由于不注重收集或收集不及时,致使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经费管理办法》,将执法办案经费、打击传销经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等专项经费单列出来并要求足额拨付,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绩效与经费挂钩。为保障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实行专项绩效与经费挂钩办法,除了拨付基本的专项经费外,对绩效目标明确、完成情况好的单位实行专项经费的再倾斜。三是强化专项经费的报销程序。规定每一笔经费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支出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每一笔费用支出都必须经过经办人、使用单位负责人、主管局领导、主管财务局领导及财务管理人员多方核实后方可报销,确保专项资金支出依法依规依序。
“食品安全检测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 万元,执行数为140.51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1300批次;二是不合格处置率100%;三是提高了食品安全检测能力,食品安全意识普及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够全面,尤其是社会效益方面的资料不够全面,尽管诸多执法监管工作引起了不同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和好评,但由于不注重收集或收集不及时,致使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经费管理办法》,将执法办案经费、打击传销经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等专项经费单列出来并要求足额拨付,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绩效与经费挂钩。为保障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实行专项绩效与经费挂钩办法,除了拨付基本的专项经费外,对绩效目标明确、完成情况好的单位实行专项经费的再倾斜。三是强化专项经费的报销程序。规定每一笔经费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支出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每一笔费用支出都必须经过经办人、使用单位负责人、主管局领导、主管财务局领导及财务管理人员多方核实后方可报销,确保专项资金支出依法依规依序。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1 万元,执行数为236.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2.5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执法行动次数816次;二是行动案件处置率100%;三是非税入库率100%,严格规范各类市场经营活动,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工作中,强化思想教育,端正价值取向,树立旗帜标杆,营造良好的风气,强化全体队员的责任担当,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将责任担在肩上,将目标任务抓在手上,让担当有为成为全体队员的行动自觉,提振精气神,展现新作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法队伍。坚持铁腕打击市场监管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全面从严打击违法,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指示精神,以零容忍的的铁腕手段,下大力度整治一批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领域的违法行为,狠抓大案要案办理,争取案件质量、案值金额的再突破,坚持将典型违法行为,挖到底、办到位、办出水平。
“市场监管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6 万元,执行数为195.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5.1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市场主体增长率大于等于7%;二是维护了正常市场经营秩序;三是提高了市场监管率,严格规范各类市场经营活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改进措施:优化事中事后监管,监管更高效。着力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以提升“管”的效能促进“放”的幅度,准确把握维护市场秩序和激发市场活力的动态平衡。一是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和精准度。二是扎实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和清吊工作。三是持续加大涉企信息归集力度。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 个的,至少将2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