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是《组织法》确定的,其中县级人大常委会共有十四项职权,概括为四大类。一是监督权,监督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二是执法检查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三是重大事项决定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四是人事任免权。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经工委、农业农村委、选任联工委、教科文卫委、监察和司法委、环资委、社建委、民族华侨委。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本单位没有所属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因此本年度部门决算仅为本级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53.1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4.58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43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0.54万元,占98.87%;其他收入16.26万元,占1.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44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09万元,占56.77%;项目支出625.39万元,占43.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20.5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2.88万元,增长22.7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及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20.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1%。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2.88万元,增长22.7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20.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0.39万元,占88.7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62万元,占5.82%;卫生健康(类)支出34.25万元,占2.41%;住房保障(类)支出43.29万元,占3.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91.5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34%。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36.25万元,支出决算为68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年初预算为67万元,支出决算为5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6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6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是调剂指标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85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5.81万元,支出决算为5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调整指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1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9万元,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调整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65万元,支出决算为3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调整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1.86万元,支出决算为4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调整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5.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2.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8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2.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1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88万元,支出决算为6.65万元,完成预算的96.6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88万元,支出决算为6.65万元,完成预算的96.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5.2万元,增长357.9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费用当年未及时支付。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65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5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6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1个、来宾40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65万元。增长5.29%,主要原因是部分费用上年未及时支付。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73.56万元,用于召开6次会议,人数1020人,内容为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及人大会会议等;开支培训费55.1万元,用于开展培训4次,人数238人,内容为用于党校培训及人大工作者培训等开支;2023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8.5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1.43%。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256.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1.07%。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人大常委调研及人大代表活动”“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项法律检查及重大事项调查”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规范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保障了机关有效运转;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强化财政监管,提升了管理水平。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5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6.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规范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保障了机关有效运转;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强化财政监管,提升了管理水平。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96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人大常委会会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5万元,执行数为56.18万元,完成预算的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执行了预算政策要求,我单位工作经费安排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来执行,有效防止了超预算;二是积极降低运行成本,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精打细算,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合理配置,提高保障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准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严格按照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预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控费用支出;二是推动建立过紧日子的长效机制,使预算管理水平更上台阶。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