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岳阳县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岳阳县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县政协机关的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县政协全体会议、联络办(组)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等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
协调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县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责;
负责县政协委员进行视察、考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讨等日常活动的组织服务及对外宣传工作;
围绕全县大政方针,组织专题调查,课题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建言献策,当好参谋;
做好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研究工作;
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
做好县政协自身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岳阳县委员会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另外,县纪委向县政协机关派驻有纪检组。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岳阳县委员会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我单位没有独立预算和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政协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岳阳县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岳阳县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65.7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66.56万元,增长73.43%。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按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规范了决算填报口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本年收入合计799.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9.68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10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7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76万元,占73.65%。项目支出177.00万元,占26.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9.2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0.04万元,增长70.12%。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按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规范了决算填报口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8.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1%。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9.00万元,增长31.88%,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按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规范了决算填报口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8.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6.37万元,占99.7%;农林水(类)支出2.00万元,占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1.90万元,支出决算为65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9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316.90万元,支出决算为47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为:财政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政协事务-政协会议
年初预算为1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政协事务-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4、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开展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1.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4.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7.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预算的84.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3.50万元,决算2.97万元,完成预算的84.86%。决算低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因为岳阳县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辆。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万元,减少48.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决算5.77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2.97万元,减少48.53%。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决算2.97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00%。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预算的84.86%,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7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岳阳县委员会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2个、接待人次47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县政协机关在县委、县政协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县委“做大新型工业、做强现代农业、做活生态旅游、做旺商贸物流、做美县城集镇”、建设富饶美丽幸福岳阳县的战略部署,立足“协调、服务、保障、参谋”的职能职责定位,积极践行“维护核心、服务中心、紧贴民心、倍加用心”的参政服务理念,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自评要求,机关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了建立绩效管理制度。核查了2019年我办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情况。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把专项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相结合。申请支出事项必须有预算指标,再履行预算支出审批手续,无预算指标或预算指标的事项应先履行预算追加调整程序,这样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同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的信息,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预算执行目标。
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政协办整体支出共计671.75万元,基本支出494.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3.4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1.35万元;项目支出177.00万元。
(一)经济性评价
2019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同时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精神,严控行政成本,制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上年有所减少,三公经费变动率小于0。在预算执行方面,全年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二)效率性评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1.深化学习教育,提升政治站位,始终确保了正确的政治方向
突出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巡视整改要求,通过“制订计划、突出重点、区分层次、集中辅导、搭建平台、丰富形式”等学习举措,进一步增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度自信,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认同,进一步坚定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着力抓实主题教育。按照县委要求,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制定主题教育方案,抓实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持通过邀请专家教授辅导学、用心用情领悟学、理论联系实际学,统筹推进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教育和警示教育。结合新中国和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组织政协常委、联络办(组)主任(组长)赴十八洞村和韶山举办主题教育专题培训班;组织委员参与省、市政协举办的“我与人民政协不解缘”联合征文活动。政协机关刘琦新同志的《六年政协工作,心中充满热爱》征文获省政协三等奖。
2.围绕中心大局,在助推发展上积极作为
助推项目建设。积极参与、支持县殡葬设施建设和企业联手帮扶、“双联”解困工作。特别是由文琪副主席牵头负责的殡葬设施建设项目,矛盾十分尖锐,协调难度很大,政协机关继续抽调1名专委主任和1名副主任参与项目协调,坚持工作在一线,服务在一线。截至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积极服务、参与竣博建材、鹏程纸业等6家规模企业的联手帮扶工作和1家“双联”企业的解困工作,主动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积极为“双联”企业筹措解困资金,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助推脱贫攻坚。认真落实机关干部联贫困户责任,每个机关干部分别联系2-3户贫困户,做到一月一上户,帮助定计划、带资金、找项目,及时协调解决扶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帮扶措施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组织委员深入开展“三个一”扶贫行动,全县228名市、县政协委员持续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今年共捐资78万元,“一对一”帮扶资助115名贫困学子完成学业,为贫困户介绍和提供就业岗位438个,为285个贫困户增加收入。董敏芳、唐禹、方正荣等委员发挥自办经济实体优势,为389个贫困户免费提供种苗、农技、农资、销售等服务,安排贫困户280个劳力就业,年累计可为贫困户增收272万余元。为全县脱贫攻坚最大限度地凝聚了社会力量,展现了政协担当。
助推环境整治。发出政协声音。积极参与农村“空心房”整治和村庄清洁集中攻坚行动。第一时间向全县政协组织和委员发出倡议书,动员县乡政协组织和全体委员积极投身集中攻坚行动。做好政协示范。积极配合由副主席牵头负责的武广高铁沿线的环境整治工作;组建由秘书长任组长的驻村工作队,积极参与黄沙街镇黄秀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先后4次组织机关党员以主题党日活动的方式,到联系村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村入户动员和组织群众合力整治卫生死角、拆除“空心房”、净化周边环境。传递政协能量。组织政协常委、乡镇(办事处)联络办主任、县直界别联络组长专题视察全县秀美屋场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喜看农村人居环境新变化,积极传递我县“党政重视、干群同心、社会助力、部门支持”的环境整治正能量。
3.紧扣三大职能,在资政建言中服从服务
协商民主深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政协党组“着眼全局议大事、聚焦热点商难事、立足基层关注群众身边小事”的协商服务理念,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紧扣施政重点协商。县乡政协组织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特色小镇创建、东洞庭湖水生态保护、乡村治理等课题,积极调研协商。特别是《东洞庭湖水生态保护情况调研报告》《岳阳县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建设的调研与思考》等调研成果,得到省、市政协的高度重视。紧盯民生难点协商。今年再次将其作为重要议政性专题,先后召开议政性常委会2次、专题协商会5次、对口协商会2次、专题调研5次,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全力助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聚焦社会热点协商。围绕看病难看病贵、幼儿教育、文化惠民、山区教师工作条件改善、生态旅游、非洲猪瘟防控等课题,积极协商、建言。先后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专题协商会、对口协商会16场次,提交协商意见建议50多条,积极主动地回应社会关切,争取部门重视,推动工作落实。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岳阳县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21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减少69.36万元,减少37.18万元,减少原因为:根据财政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压缩了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决算总额3.76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3.76万元,服务类0万元。另外: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3.76万元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性支出决算共计117.21万元,其中:办公费8.33万元、印刷费4.14万元、咨询费3.40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19万元、邮电费1.8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60万元、差旅费2.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4.07万元、租赁费2.63万元、会议费4.75万元、培训费6.45万元、公务接待费2.97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4.14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1.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18万元、税金及附加0.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09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及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0.5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等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的补助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