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纪委监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县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 部门收支总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岳阳县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岳阳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2、机构设置
县纪委、县监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县纪委(县监委)机关设置1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委(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廉政教育中心及信息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纪委、县监委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委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乡镇纪检工作经费、廉政教育中心运行等业务工作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8年年初预算数1099.8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上年增加520.17万元,大幅度增加的原因的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机构扩大,人员变为原来的3倍。
(二)支出预算情况:2018年年初预算数1099.87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10.13万元、公用经费121.74万元、项目支出368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223.33万元,主要是由于编制扩增,2018年在职干部由原来的40人增加为110人。新成立两个纪检监察室、谈话室及廉政教育中心是导致办案项目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9.8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31.8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68万元,其中:办案经费300万元,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经费60万元,作风建设经费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安排如下:
办公费9.8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1.1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13.65万元,物业管理费8.25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交通补助46.74万元。
2、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公务接待费8万元,同比2017年公务接待费8万元,费用略微上升,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规模扩大费用开支增大。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同比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7万元,增加13.3万元,主要原因是保留并新增执法办案车辆一台。(3)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个,因公出国(境)人次 0 人。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 个,因公出国(境)人次 0 人。与上年持平。
3、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8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办公楼搬迁,置办新调入人员办公设备等。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4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占用(或租用)办公用房1079平米,为原司法局办公楼置换,隶属于县委大院。
5、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总额为1099.87万元,目标为确保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反腐败工作持续推进,顺利完成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严格执行预算开支,在控制办案成本下顺利完成各类案件查办。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岳阳县纪委监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