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编办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编办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县编办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总体表
3、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编办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岳阳县编办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岳阳县编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岳县委〔2011〕3号)和《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岳县委〔2011〕4号)精神,设立中共岳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岳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县委的工作部门,又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列入县委机构序列。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综合室、机构管理室(公务用车编制室、中文域名管理室)、编制管理室(实名制信息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室等4个股室。
共有在职干部12人,其中,男8人、女4人,另有退休干部4人。
机关财务独立核算。
二、岳阳县编办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1、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2、收入决算公开表
3、支出决算公开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总体表
3、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决算表
(表格请以附件形式上传)
三、岳阳县编办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总收入为1557000元,其中财政拨款为1557000元,占总收入100%。比上年1392000元增加165000元,增加11%,主要原因是增加2名工作人员,干部职工工资和津补贴增加。
本年总支出为155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557000元,占总支出100%。支出比上年1392000,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2名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
预算收入1655000元,实际收到1557000元。
预算支出为1655000元,实际支出1557000,主要原因是节约了办公开支。
(三)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支出与上年度基本约有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津补贴开支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年收入1557000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全年开支1557000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全年收入1557000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全年支出1557000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公务接待开支2.9万元,公务用车开支1.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1.1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八八九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大有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工资福利支出113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31891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5385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全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固定资产432625元。
4、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办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取得的主要成效有:
(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1.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在中央、省市取消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后,我们及时做好承接工作。7月份,印发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岳县政发〔2017〕4号)文件,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2项、合并行政审批事项7项、变更行政审批事项2项、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7项;此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后,我县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96项精减为189项,精减了7项,进一步精简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了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2.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全面启动。8月份,县审改办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县审改办发〔2017〕1号)文件,对33个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就如何做好实施方案、服务指南、流程图等作了周密部署。截止日前,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已全部完成初稿,目前我们正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规范性审查。
3.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有序推进。11月份,县审改办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工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的通知》(岳县审改办发〔2017〕2号),要求各政府工作部门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和公布工作。12月上旬,按照上级的要求,组织人员就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相关内容录入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我县的目录清单库事项总计189项,其中行政许可134项,公共服务55项;共27个单位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目前27个部门已开始填报实施清单,已填报实施清单总数178项。
4.减证便民工作全面完成。9月中旬,县审改办下发了《关于转发<市审改办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岳县审改办发〔2017〕3号),对部分县直单位在政务管理服务中要求提供过多证明材料和“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问题进行了清理自查。通过审核,13个单位仅保留必要的证明44项。
(二)推进各类专项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能职责
1.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严格落实纪检体制改革要求,科学拟定纪检体制改革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按程序报批。按要求撤销了县直部门纪检机构,成立了13个派驻纪检组,成立了县委巡察办和2个县委巡察组,实现纪检、巡察全覆盖。同时积极开展监察体制改革,及时拟定监察体制改革涉及的机构撤并、职能和人员编制划转等方案,按程序报批。
2.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公证体制改革要求,及时拟定县公证处转制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文件,按程序报批。积极理顺司法管理内部职责关系,撤销县司法局机关民调办和法宣股,完善县司法局机关计财装备、法规、律师公证等内设机构设置,综合设置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县办等机构。
3.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从2014年起,我办就着手推进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拟定了改革方案,由于涉及城管综合执法相对集中权授权要报省里批准而搁置。目前虽然授权已获批准,但由于县政府工作部门限额已满,而且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都已变换,计划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中一并进行。
(三)执行年度用编计划,实现人员编制“负增长”
年初,根据各单位申报的年度用编计划,结合单位的空编数和上年的自然减员情况,拟订全县年度用编计划,并报县编委和县委、县政府审批确定后,印发文件。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文件精神,按照既定程序,扎实做好了人员选调、招聘的每一项具体工作。今年共开具新增人员的《人员列编通知单》349份,其中领导干部调动119份、一般干部异动列编83份,教育系统外地调入25份,2017公务员招录46份,选调生3份,内部调整10份。此外,政策性安置6份,民兵训练中心安置3份,军转安置1份、退役士兵安置办理52份。截止日前,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实际新进人员338人,较市定控制计划500名少进162人;已办理出编手续368人,其中:辞职33人、开除6人、调出64人、退休255人(未包括教育系统12月份将退休的112人)、在职死亡10人;今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净减少30名。
(四)狠抓“吃空饷”专项治理,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
8月9日全市召开“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后,我县高度重视,及时部署专项清理工作。8月15日召开全县 “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并分别在 8月17日、24日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作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县“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编办、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纪委(监察局)就此次清理“吃空饷”专项治理出台了《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将“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重点督查、整改处理、回头看五个阶段进行。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查实“吃空饷”人员36人,应追缴金额1229910元,目前已追缴金额64634元;查实在编不在岗人员66人,违规临聘人员778人,跨系统借用人员53人。对筻口镇财政所原所长徐季冬、出纳方三阳在明知机关退休干部死亡,为弥补补发的20个月工资和安葬费,共打卡冒领34728元工资和荷花塘13名教师违规请假的问题,目前县纪委已立案查处。今后,我们将充分运用“吃空饷”专项治理成果,一经查实单位有“吃空饷”行为,除了依法依规对“吃空饷”人员处理外,还将如数核减单位人员编制。
(五)加强登记管理工作,实现事业单位法人履职监管新突破
1.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扎实推进。元月中旬,我们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函》(岳县编办函〔2017〕1号)文件,周密部署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明确了年度报告的时间、范围、内容和工作要求。已登记的440家事业单位中,需要公示的单位428家。截止5月底,425家完成了报告公示,公示率达到了99.3%。在工作过程中,我们对网上提交的申请和证明材料严格进行严格审查,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报送材料不规范、业务开展情况说明过于简单等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及时退回补充完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工作圆满完成。5月份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工作的函》(岳县编办函〔2017〕2号),对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作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截止日前,全县453家事业单位已全部完成换证工作,完成率达100%。在档案管理方面,我们对每个单位的申报材料分类清理,建立档案,做到了一个单位一份档案。特别是针对赋码存在问题的单位,我们按程序予以纠正,已全部解决并颁发了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赢得了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五、相关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