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文旅广新局2018年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3、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5、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 部门收支总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政策;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3.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文化、文物事业经费;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4.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管理,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初审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指导协调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5.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全民读书活动、农家书屋工程和基层文化建设;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国际旅游市场开发计划,组织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品牌打造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开展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 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旅游;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指导重要旅游商品开发;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7.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做好国有旅游企业改革的后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旅行社星级标准;指导旅游 饭店、旅行社的星级评定与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国内旅游、出国旅游、赴港澳台旅游及边境旅游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监管国(境)外在我县境内设立的旅游办事机构;指导全县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协调旅游交通运输、景区秩序、旅游文娱、旅游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旅游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9.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监督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全县有关院校开展旅游教育的有关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10.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组织扶助老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协调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
11.负责对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 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12.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对港澳台及对外的交流与合作。
13.负责对全县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行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全县出版内容的监管;负责全县印刷复制业的监管;负责全县数字出版业内容监管(包括电子出版活动、互联网出版活动);指导县级新闻出版、著作权行业社团的工作。
14.拟订全县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负责新闻出版业、印刷复制业行业标准 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报刊社及国内报社、通迅社驻本县记者站和分支机构的监管;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
15.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交流与合作。
16.拟订全县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信息建设。
17.拟订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政策,组织大型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活动。
18.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事业,拟订全县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9.对县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和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和协调。
20.承担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岳阳县文旅广新局属行政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发工资人数30人.内设10个股室,其中:办公室、法制股、文艺股、文化事业发展股、财务股、非遗股、旅游市场开发股、旅游市场行业管理股、人事股、文化市场管理股。
二、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文化执法大队、文物所(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旅游开发中心、美术馆六个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年初财政预算数36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万元,共计408.4万元,收入比上年减少307.3万元,减少43%,因成立旅游开发中心减少人员和项目资金。
(二)支出预算
2018年年预算总支40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9.2万元,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2.20万元.项目支出137万元,支出比上年减少307.3万元,减少43%,因成立旅游开发中心减少人员和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1.4万元,项目支出13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71.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37万元,其中:1.文化事业经费2万元、送电影下乡1万元、旅游专项3.2万元,旅游编制三年规划35万元、地质灾害22万元、城市文化和农村文化1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8.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07.3万元。因成立旅游开发中心减少人员和项目资金。
2、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公务接待费8万元,同比2017年公务接待费9.7万元,费用下降17.5%。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3)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0人。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0人,与上年持平。因为岳阳县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辆。
3、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1万元,服务类0万元。另外: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 0.8万元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80%。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0辆,共计国有资产147万元,期中房屋89万元、专有设备22万元、通用设备20万元、办公桌椅图书16万元。
5、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37万元,其中:1.文化事业经费2万元、送电影下乡1万元、旅游专项3.2万元,旅游编制三年规划35万元、地质灾害22万元、城市文化和农村文化18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