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职能职责。
(一)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旅游设施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拟定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八)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十一)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岳阳县文化走出去。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三)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四)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五)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六)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七)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文物等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协调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岳阳县文旅广新局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数20人,退休10人,内设10个股室,其中:办公室、法规股、公共服务股(艺术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产业发展股、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文物博物股、传媒机构管理股、人事股、财务股。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45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7.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77.8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01.86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人员减少及项目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本单位支出预算45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4.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0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0.3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为2024年单位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本年结转数比上年结转数小。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55.7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88.38万元,占41.34%;文化活动支出155.83万元,占34.19%; 旅游宣传60万元,占13.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41万元,占4.70%;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4万元,占0.29%; 行政单位医疗11.38万元,占2.50%; 公务员医疗补助1.34,占0.29%;住房公积金16.06万元,占3.5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9.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5.8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另外今年其中:旅游宣传60.00万元,文化活动155.83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文化旅游宣传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8(政府性基金预算)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8万元,比上一年减少3.53万元,减少12.3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一年减少0.18万元,降低16.6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压缩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会议费预算0万元,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64万元,开展2次培训,人数80人,内容为文化和旅游业务知识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30万元,服务类5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4年度本单位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5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91万元,项目支出215.83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单位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2-23。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