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岳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汇总)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汇总)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旅游设施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拟定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八)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十一)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岳阳县文化走出去。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三)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四)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五)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六)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七)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文物等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协调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汇总)单位内设10个股室,包括:办公室、法制股、文艺股、文化事业发展股、财务股、非遗股、旅游市场开发股、旅游市场行业管理股、人事股、文化市场管理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岳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汇总)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汇总)单位本级以及岳阳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岳阳县文化馆、岳阳县图书馆、岳阳县文物保护中心、岳阳县旅游开发中心、岳阳县美术馆、博物馆。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247.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482.75万元,增长17.46%,主要是因为人员调整和项目预算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228.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4.45万元,占75.7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150.10万元,占4.6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516.77万元,占16.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07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1.07万元,占58.82%;项目支出1268.16万元,占41.1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67.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67.67万元,增长11.64%,主要是因为政策性增资、绩效工资增加以及项目开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50.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5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长150.82万元,增长6.56%,主要是因为项目开支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50.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78万元,占3.9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2049.93万元,占83.66%;卫生健康支出60.89万元,占2.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96万元,占6.73%;住房保障支出76.96万元,占3.14%;城乡社区支出1.73万元,占0.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27.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5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6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5.7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没有安排,存在缺口。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1172.18万元,支出决算为204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存在缺口,财政年中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情况追加了部分项目预算指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7.2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1.16万元,支出决算为6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7.26万元,支出决算为7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没有安排,存在缺口。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2.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76.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52%,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6.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4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9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8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6.9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6.9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没有安排,存在缺口。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没有安排,存在缺口。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5万元,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年相比增长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5万元,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预算的67.91%。与上年相比增长2.16万元,增长232.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期已过,单位各项事务活动正常开展。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年相比增长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年相比增长0.00万元,增长0.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9万元,占10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1个、来宾772人次,主要是有关文化旅游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岳阳县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减少22.25 万元,减少9.3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化。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23万元,用于召开文化统计及旅游发展会议,人数80人,内容为文化文物领域的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等;开支培训费3.58万元,用于开展旅游行业培训,人数60人,内容为专业技能实操与演示;举办系列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0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5.6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6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7.09%。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74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4.90%。组织对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0.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合规性和效率性,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
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0.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使用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比如通过举办各类文化活动、提供阅读服务、开展文化培训等方式,显著提升了岳阳县居民的文化素养和生活品质,促进了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增强了社区凝聚力,但仍需在预算管理、项目管理和服务拓展等方面持续改进,以更好地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作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岳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0.42万元,执行数为740.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服务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效能有所提升;二是各类文化活动逐渐丰富,包括文艺演出、展览、讲座等,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行政运行经费所占比例太少,对争取项目资金处于被动;二是对二级机构财务监督有待加强管理,主要由于二级机构分散,财务监管机制不够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将财务制度落实到位,规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二是加强对二级机构的财务监管力度,多组织财务业务培训学习,制定集中审核财务制度。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十三、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十四、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十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六、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十八、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十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二十一、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二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三、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四、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二十五、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二十六、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二十七、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二十八、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二十九、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十一、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三十二、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三十三、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三十四、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三十五、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十六、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七、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三十八、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三十九、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四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十一、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四十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四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十四、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
四十五、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四十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四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八、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四十九、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