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铁山水资源保护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县铁山水资源保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铁山水资源保护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铁山水资源保护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铁山水资源保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铁山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依法组织起草铁山水资源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库区水资源保护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行使水资源保护、水质保护、河道管理的相关职责。根据授权负责正理各种破坏水利设备设施的行为,负责处理各种污染水源、水质的行为,负责强制拆除各种严重污染水体水质的建筑和其他设备设施,负责打击进入库区河道违法开采、取土、筑坝等破坏河道的行为。
3、 行使农业、动物卫生、渔政、林业、定点屠宰管理的相关职责。根据授权负责查处违禁农药使用的行为,负责查处影响水质的动物卫生和定点屠宰方面的行为,协助负责维护库区渔业生产秩序,负责查处非法出库的所有竹木资源,重点保护重要集雨范围内的各种林业资源。
4、 行使环境保护、卫生监督、药监、殡葬、工商管理的相关职责。根据授权严格稽查库区及其重要水源地产生的垃圾、废水、废渣、过期药品、劣质食品,负责库区环境卫生整治的监察;强制拆除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建筑设备设施;会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严格规范库区建坟殡葬行为。
5、 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职责。根据授权负责库区安全卫生监管工作,负责处理在水源地因烟花、爆竹造成山火灾害的行为。
6、 行使公路、交通管理的相关职责。根据授权严格管理库区道路和水面,严格查处乱堆、乱放、违章占道、违规使用船只等行为。
7、 行使国土、住建、房产、规划管理的相关职责。根据授权强制拆除库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严格审查库区范围内项目报批和建筑许可。
8、 视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等,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案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处理。负责相关案件的行政复议答复、应诉和立案、听证工作。
9、 负责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制订和处理,协助维护库区内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10、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三定方案,岳阳县铁山水资源保护中心为全额拨款性质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员额15名,其中单位领导正职1名、副职4名;下属毛田执法大队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员额10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下属执法大队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中大队长、副大队长1名。共计编制36名。全局年末实有人数34,其中:在职34人,离退休0人。本单位为一级决算单位,无二级决算部门。
第二部分 铁山水资源保护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铁山水资源保护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决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决算管理。2018年我中心收入、支出决算数均为384.2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74.07万元,增长23.88%。主要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中心收入决算数为384.2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中心支出决算数为38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2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均为384.2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74.07万元,增长23.88%。主要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4.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4.07万元,增长23.88%。主要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4.26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支出384.26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5.02万元,支出决算为38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二是部分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4.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8.04万元,占比6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日常公用经费126.22万元,占比33%,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57万元,完成预算的9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23万元,完成预算的9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4万元,完成预算的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规定办法”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59万元,增长17.1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23万元,占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34万元,3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23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33万元,增加1.95%。主要是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公务用车次数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7.3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两个执法大队与省市县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我中心2018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7批次、65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3.26万元,增长79.9%。虽然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但因多次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导致发生的接待支出明显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384.2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我局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库区两保工作发展。一是民生保障落到实处。集雨区生态公益林补偿、大病医疗救助涉及整个铁山库区,受惠群众多;对一二级保护区内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特困户予以救助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易地建房和一二级保护区内特困危房改造补助缓解了库区群众的建房压力;市、县领导扶贫点全部集中在库区村,实行定点扶贫、精准扶贫,将库区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完成了毛田镇南庙、立坪、小港、湾丘易地搬迁扶贫计划。系列惠民政策在库区落地生根,让库区群众深切地感受到,他曾经为修建铁山水库而移居山旮旯里,今天又为铁山水源保护作出了贡献,党和政府始终没有忘记他们。
二是水源保护达到实效。库区从严治污,严格控制库区人口非自然增长,库区人口“只出不进”;严格控制乡镇集体建设用地,禁止违法建房,规范村民建房,科学规划居民安置点;严格控制一切工业项目,强力禁采、禁挖;严格控制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的生活、农业和工业污染,一次性退出现有规模养殖场。通过先进技术与科学设备及时处理集镇居民生活污水、及时处理散户型居民生活污水、及时拦截入库河口生活垃圾及漂流物。基本构建了“控制”与“处理”相结合、多措并举的污染防治模式。最近市县对铁山水库水源入口水质监测显示:铁山水库水域中心、大坝上游50m处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级别为优。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4.26万元,比2017年增加74.07万元,增长23.88%。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办公费用价格上涨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合计10.51万元,主要用于月田大队办公场所搬迁办公用品的采购,所有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按流程、分步骤,在预算计划内实施。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10.51万元,服务类0万元。另外: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10.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局固定资产总额1403076元。其中车船7辆,分别为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紧急公务执法车1辆、垃圾转运车2台、垃圾压缩车1台及执法艇1艘。
(四)问题分析 2018年随着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和规范,对信息网络的建设(信息网络费)和对社会的宣传(广告宣传费)以及资料的收集(印刷费、档案费)等专项费用有所增加。由于我局工作的特殊性,下乡调查比较多,人员用车主要是跑乡镇,所以车辆维修维护费用主要在这方面。
(五)几点建设 2018年,我局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良性发展。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年度预算要求,按照“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原则,量入为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强化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进一步完善机关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办法,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为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