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县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岳阳县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管护,发展旅游。配合旅游部门编制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旅游开发,负责旅游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对外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协调工作和文物保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
岳阳县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计财股、营林生产股、林政股、综合管理股,核定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
从决算单位构成,因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只有岳阳县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本级。
第二部分 岳阳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大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安排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基本运行的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1418.2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18.2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长27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1418.2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418.2万元,比上年增长2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418.2万元,比上年增长276%。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418.2万元,比上年增长2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比上年增加了旅游开发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增长2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比上年增加了旅游开发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类),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6.9万元,支出决算数14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26.19%。全部为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将旅游开发项目支出申请预算,年中根据项目需要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县大云山森林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7.8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100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万元,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数76%。决算书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减少3万元,下降18.7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中:本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7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6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万元,公务接待48批次458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社会效益年带动农民就业1000人以上。经济效益推动我园绿色经济发展,提高人均收入水平,大力发展旅游经济。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生态环境得到人力改善,林农经济效益得到大幅提升,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积极推进我场营造林工程建设,组织开展对我场森林资源保护,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86.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采购支出(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1辆。占用(或租用)办公用房 271.62 平米,因单位地处偏远山区,给单位职工提供办公及住宿用房。2.专用设备,主要为单位扑火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