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开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镇财政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公共财政决算
一、新开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说明
二、新开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新开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新开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新开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决算
第四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第五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开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问题,领导乡镇机关和群众组织为辖区内村、社区、企业、社团、群众提供指导及服务,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我单位包含政府机关及5个二级机构。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镇财政决算单位构成:由政府机关、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办、公共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水务工作站构成。
第二部分 公共财政决算
一、 新开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说明
新开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0年镇财政决算收支总计4640.03 万元比上年增加1010.5万元,增加原因是新增了部分人员,工资福利、机关建设等相应提标增加。
二、新开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公共财政决算收入共4045.55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722.57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322.98万元。
三、新开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公共财政决算支出458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224.65万元 ,占比48.52%;国防支出6万元,占比0.13%;公共安全90万元,占比1.96%;教育115.00万元,占比2.51%;文化体育与传媒11万元,占比0.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万元,占比0.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万元,占0.65%;节能环保2万元,占0.044%;城乡社区支出1287万元,占比28.07%;农林水事务468万元,占比10.21%;交通运输1万元,占比0.02%;资源勘探5.5万元,占比0.12%;国土海洋气象支出205万元,占比4.47%;预备费100.00万元,占比2.18%。 。
四、关于新开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0万元,较上年预决算数持平。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新开镇公务接待费5万元,由于新开镇是岳阳县的近城开发乡镇,迎检较其他乡镇多。公务用车5万元主要用于镇机关集镇垃圾车、机关洒水车的维护及维修。
五、新开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决算
本乡镇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四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本乡镇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第五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详见附表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至2020年12月31日止,新开镇政府无债务。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2020年新开镇镇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共1722.57万元,其中基数补贴61.85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268.18万元、税改转移支付84.6万元、工资转移支付55.61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65.76万元、体制补助22.3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1108.57万元、县财政负担医保金3万元、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12.42万元、湖区转移支付33.2万元,失地农民补助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5万元(接待260批次、人数1300人)、公务用车费5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控建等)。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决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
逐步覆盖一般公共决算、政府性基金决算、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所有资金和项目。2020年元月我们在进行财政决算编制的过程中,结合决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根据下发《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县级决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决算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申报管理,资金总额2822.48万元。
2、强化全过程管理。
以绩效目标为龙头,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结果应用各环节,构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系统。特别是要将绩效管理重心向事前和事中聚焦,从源头防止损失浪费。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