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开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情况
三、 镇财政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公共财政预算
一、2022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收入预算情况
3、支出预算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5、2022年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二、新开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公共财政预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五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
2、强化全过程管理。
第七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三)基本支出
(四)项目支出
第一部分新开新开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问题,领导乡镇机关和群众组织为辖区内村、社区、企业、社团、群众提供指导及服务,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我单位包含政府机关及5个二级机构。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在职干部130人、退休65人。
三、镇财政预算单位构成:由政府机关、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办、公共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水务工作站构成。
第二部分 公共财政预算
一 、2022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情况。2022年度预算收支总计4411.11万元,比2021年增加152.23万元,变化原因是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增加开支。
2、收入预算情况。我镇2022年度收入4411.11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843.61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67.5万元。
3、支出预算情况。2022年度支出4411.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服务2366.03万元、国防6万元、公共安全90万元、教育3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4万元、节能环保2万元、城乡社区959万元、农林水655万元、交通运输2万元、金融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5万元、住房保障13万元、预备费50万元;上解支出160.08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10万元,与上年预决算数持平。
5、2022年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镇本级安排50万元,其中:产业扶贫奖补20万元、专项扶贫30万元。
二、新开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 公共财政预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乡镇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1000万元,全部要用于农林水建设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其他。
第四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乡镇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第五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详见附表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止新开镇政府无债务。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2022年新开镇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共1843.61万元,其中:基数补贴61.85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301万元、税改转移支付84.6万元、工资转移支付55.61万元、体制补助22.38万元、财力转移支付65.76、均衡性转移支付1126.21万元、县财政负担医保金3.0万元、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12.42万元,其他收入110.7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5万元、公务用车费5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
逐步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所有资金和项目。2022年元月我们在进行财政预算编制的过程中,结合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根据下发《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岳县财发【2021】1号),对预算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申报管理,资金总额4411.11万元。
2、强化全过程管理。
以绩效目标为龙头,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结果应用各环节,构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系统。特别是要将绩效管理重心向事前和事中聚焦,从源头防止损失浪费。
第七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