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步仙镇2023年度财政预算公开
来源:步仙镇   2023-01-10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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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步仙镇2023年政府财政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步仙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镇财政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公共财政预算

一、2023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收入预算情况

3、支出预算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5、2023年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二、步仙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公共财政预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五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

2、强化全过程管理。

第七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步仙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主要承担着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他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我单位包含政府机关及5个二级机构。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在职干部78人、退休30人。

三、镇财政预算单位构成:由政府机关、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构成。

第二部分 公共财政预算

一、2023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我镇2023年度预算收支总计2002.24万元,比2022年增加25.12万元;收入增加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增加。
   2.收入预算情况。我镇2023年度收入2002.24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537.86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64.38万元。
   3.支出预算情况。2023年度支出200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0.6万元;国防支出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6万元;教育支出3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及传媒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万元;农林水支出47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万元;预备费66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我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3万元,跟2022年预算数7万减少4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其租车费纳入其他交通费用列支。
   5.本年度乡本级安排2023年财政乡村振兴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户及监测户的产业奖补、公益性岗位安排等。

二、步仙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公共财政预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乡镇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四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乡镇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第五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详见附表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至2022年12月31日止,步仙镇人民政府无债务。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2023年步仙镇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共1537.86万元,其中基数补贴41.73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286.72万元、税收返还9万元、税改转移支付49.97万元、工资转移支付30.78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77.29万元、体制补助68.4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891.6万元、县财政负担医保金1.5万元、其他收入55.87万元、水电整治经费2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3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3万元跟上年7万元减少4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其租车费纳入其他交通费用列支。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

逐步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所有资金和项目。2023年元月我们在进行财政预算编制的过程中,结合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根据下发《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岳县财发〔2023〕1号),对预算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申报管理,资金总额2002.24万元。

2、强化全过程管理。

以绩效目标为龙头,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结果应用各环节,构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系统。特别是要将绩效管理重心向事前和事中聚焦,从源头防止损失浪费。

第七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岳阳县步仙镇2023年财政预算公开表(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