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中洲乡2021年度政府财政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洲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乡财政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公共财政预算
一、2021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收入预算情况
3、支出预算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5、2021年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二、人民政府2021年度公共财政决预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五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
2、强化全过程管理。
第七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2021年中洲乡政府决算表
1、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表
3、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6、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预算表
7、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
10、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预算表
1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3、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1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15、“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一部分 中洲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辖区内村、社区、企业、社团、群众提供指导及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包含政府机关及4个二级机构。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在职干部83人、退休33人。
三、乡财政预算单位构成: 由政府机关、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办、公共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水务工作站构成。
第二部分 公共财政预算
一、2021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我乡2021年度预算收支总计2373.49万元,比2020年增加212.37万元,变化原因主要人员增资及绩效工资增加及税收收入增长。
2、收入预算情况。我乡2021年度收入2373.49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073.49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0.00万元。
3、支出预算情况。2021年度支出237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3.4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93.4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7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8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我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12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持平。本乡镇2021年以保运转、保工资、保平衡为主,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增长。
5、2021年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乡本级安排20万元,其中:产业扶贫奖补20万元。
二、中洲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公共财政决预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决算
本乡镇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四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本乡镇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第五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详见附表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中洲乡政府无债务。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2021年中洲乡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共2073.49万元。其中村级组织运转经费196万元、专项指标转移支付565.44万元、基数补贴48.88万元,农业税、特产税税改转移支付100.85万元,工资财力转移支付30.13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71.63万元、体制补助56.83万元、均衡性转转移支付802.54万元、、县财政负担医保金转移支付1.8万元、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转移支付9.72万元、其他收入转移支付19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6万元、公务用车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
逐步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所有资金和项目。2021年元月我们在进行财政预算编制的过程中,结合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根据下发《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岳县财发【2021】1号),对预算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申报管理,资金总额2073.49万元。
2、强化全过程管理。
以绩效目标为龙头,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结果应用各环节,构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系统。特别是要将绩效管理重心向事前和事中聚焦,从源头防止损失浪费。
第七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