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长湖乡2022年度政府财政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湖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镇财政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公共财政预算
一、2022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收入预算情况
3、支出预算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5、2022年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二、长湖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 公共财政决预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决算
第四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第五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
2、强化全过程管理。
第七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湖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承担着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他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包含政府机关及5个二级机构。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在职干部74人、退休28人。
三、镇财政决算单位构成: 由政府机关、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办、公共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水务工作站构成。
第二部分 公共财政预算
一、2022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我乡2022年度预算收支总计1786.18万元,比2021年减少40万元;收支减少原因是干部津补贴及绩效工资的增加支出及一般专项支出未列入预算。
2、收入预算情况。我乡2022年度收入1786.18 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493.18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93万元。
3、支出预算情况。2022年度支出178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9万元、国防支出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4万元 、教育支出10万元、文化体育及传媒支出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79万元、金融支出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3万元、住房保障68万元,预备费15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我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12万元,跟2020年决算数12万持平。
5、本年度安排扶贫资金5万元,安排临时救助5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孤寡老人救济。
二、长湖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 公共财政决预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决算
本乡镇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四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本乡镇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第五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详见附表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至2021年12月31日止,长湖乡政府无债务。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2022年步仙镇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共1493.18万元,其中基数补贴56.61万元、税收返还11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286.57万元、税改转移支付71.92万元、工资转移支付31.78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79.91万元、体制补助97.49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782万元、县财政负担医保金1.9万元、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10.26万元、其他63.74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2万元,公务用车费10万元,支出主要是县编两辆乡镇公务执法车用车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2万元跟上年12万元持平。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
逐步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所有资金和项目。2022年元月我们在进行财政预算编制的过程中,结合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根据下发《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岳县财发【2021】1号),对预算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申报管理,资金总额1786.18万元。
2、强化全过程管理。
以绩效目标为龙头,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结果应用各环节,构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系统。特别是要将绩效管理重心向事前和事中聚焦,从源头防止损失浪费。
第七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