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祥镇2019年政府财政预算公开
来源:柏祥镇   2019-06-13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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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柏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情况

三、  镇财政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公共财政预算

一 、2019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收入预算情况

3、支出预算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5、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二、柏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 公共财政决预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决算

第四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第五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

2、强化全过程管理。

第七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三)基本支出

(四)项目支出

第一部分 柏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辖区内村、社区、企业、社团、群众提供指导及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包含政府机关及5个二级机构。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镇财政决算单位构成: 由政府机关、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办、公共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水务工作站构成。

第二部分  公共财政预算

一 、2019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情况。2019年度预算总收入1675.01 万元,比2018年增加110.38万元;本年预算总支出1675.01万元,比2018年增加110.38万元。变化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绩效奖励增加。

2、收入预算情况。我镇2019年度收入1675.01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476.51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98.5万元。

3、支出预算情况。2019年度支出167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46.6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14.48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56.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5.52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我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40万元,与去年预决算持平。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2019年安排扶贫资金121.7万元,其中:脱贫攻坚自然村水泥路32.7万元、学生资助22.3万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奖励5.5万元、“扶贫特惠保”综合保障经费7.5万元、乡居民医疗保险13.7万元、产业扶贫40万元。另镇本级安排10万元,其中:产业扶贫奖补3万元、专项扶贫7万元。

二、柏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 公共财政决预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决算

本乡镇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四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本乡镇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第五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详见附表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至2019年12月31日止,柏祥镇政府无债务。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2019年柏祥镇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共1476.51万元,其中基数补贴44.94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220.44万元、税改转移支付65.94万元、工资转移支付41.19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80.2万元、增收奖4万元、体制补助81.2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565.38万元、绩效奖励48.6万元、县财政负担医保金2.2万元、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10.44万元、其他收入311.9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30万元、公务用车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40万元比上年一致,镇政府严控非生产性开支,来客严格按公务消费制度执行。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

逐步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所有资金和项目。2019年元月我们在进行财政预算编制的过程中,结合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根据下发《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岳县财发【2019】1号),对预算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申报管理,资金总额1675.01万元。

2、强化全过程管理。

以绩效目标为龙头,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结果应用各环节,构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系统。特别是要将绩效管理重心向事前和事中聚焦,从源头防止损失浪费。

第七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岳阳县柏祥镇2019年财政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