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柏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镇财政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公共财政决算
一、柏祥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公共财政决算情况说明
(1)柏祥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柏祥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柏祥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柏祥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柏祥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政府性基金决算
第四部分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第五部分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第六部分其他重要事项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第七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柏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主要承担着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他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我单位包含政府机关及5个二级机构。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在职干部78人、退休35人。
三、镇财政决算单位构成:由政府机关、财税经营管理所、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敬老院组成。
第二部分公共财政决算
一、柏祥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公共财政决算情况说明
(一)柏祥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镇财政决算收入、支出总计2547.8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18.33万元,增加原因是上级专项指标减少,调出了部分人员。
(二)柏祥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21年公共财政决算收入共2547.88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787.3万元占收入70%,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13.68万元占收入的12%,上年结余446.9万元占收入18%。
(三)柏祥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公共财政决算支出254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6万元,占比60%;国防支出3万元,占比0.1%;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占比0.8%;教育支出10万元,占比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占比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03万元,占比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万元,占比0.4%;节能环保30万元,占比1.3%;城乡社区支出100万元,占比3.9%;农林水支出577.85万元,占比22.8%;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占比0.2%;住房保障50万元,占比2%。
(四)柏祥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71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71万元比上年减少12.79万元,减少原因为镇政府严控非生产性开支,来客严格按公务消费制度一律在机关食堂用餐。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柏祥镇公务接待费1.7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协调来客。
二、柏祥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政府性基金决算
本乡镇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四部分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本乡镇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第五部分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详见附表
第六部分其他重要事项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至2021年12月31日止,柏祥镇镇政府无债务。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2021年柏祥镇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共1787.3万元,其中基数补贴44.94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248.88万元、专项指标461.12万元、税改转移支付65.94万元、工资转移支付41.19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80.2万元、体制补助81.2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674.55万元、县财政负担医保金2.2万元、其他收入87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71万元(接待批次90次、接待520人)、公务用车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决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
逐步覆盖一般公共决算、政府性基金决算、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所有资金和项目。2021年元月我们在进行财政决算编制的过程中,结合决算绩效管理的要求。
2、强化全过程管理。
以绩效目标为龙头,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结果应用各环节,构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系统。特别是要将绩效管理重心向事前和事中聚焦,从源头防止损失浪费。
第七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