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月田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镇财政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公共财政预算
一、2021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收入预算情况
3、支出预算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5、2021年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6、其他重要支出情况。
二、月田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公共财政决预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决算
第四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第五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
2、强化全过程管理。
第七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月田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包含政府机关及5个二级机构。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在职干部88人、退休54人。
三、镇财政决算单位构成
由政府机关、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办、公共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水务工作站构成。
第二部分 公共财政预算
一、2021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我镇2021年度预算收支总计3614.19万元,比2020年减少920.81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减少。
2、收入预算情况。我镇2021年度收入3614.19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614.19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0万元。
3、支出预算情况。2021年度支出3614.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04.19万元,国防5.00万元,公共安全16.00万元,教育20.00,文化体育与传媒55.0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8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45.00万元,节能环保400.00万元,城乡社区705.00万元,农林水855.00万元,交通运输10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20.00万元,金融3.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 6.00万元,住房保障100.00万元,其他100.00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我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8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5、2021年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镇本级安排80万元,其中:产业扶贫奖补40万元、专项扶贫40万元。
6、其他重要支出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增加。2021年度镇公共安全支出经费预算16万元,比2020年增加2万元,原因是月田镇加大禁赌禁毒力度。
(2)教育事务支出增加3万元。2021年教育支出预算20万元原因是按中心学校九年级升学率(县一中)增加,财政对教育投入加大。
二、月田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公共财政决预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决算
本乡镇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四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本乡镇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第五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详见附表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至2021年4月25日止,月田镇政府无债务。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2021年月田镇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共3464.19万元,其中:村级组织运转经费384.00万元,铁山水资源保护52.00万元,专项指标 2000.00,基数补贴60.86万元,税改转移支付 84.81万元,工资转移支付 40.39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76.00,增收奖 3.50万元,体制补助56.33万元,均衡性转转移支付659.88万元,绩效奖励28.80万元,县财政负担医保金2.30万元,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 15.3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8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8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
逐步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所有资金和项目。2021年元月我们在进行财政预算编制的过程中,结合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根据下发《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岳县财发【2021】1号),对预算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申报管理,资金总额3614.99万元。
2、强化全过程管理。
以绩效目标为龙头,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结果应用各环节,构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系统。特别是要将绩效管理重心向事前和事中聚焦,从源头防止损失浪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