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岳阳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职能职责
1.承担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2.负责起草县城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草案,起草县城 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草案,起草县城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草案。
3.执行县城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落实县城大街小巷、临街门面单位、城乡结合部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协助收取县城市容环境卫生服务有关规费。
4.负责县城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市容环境卫生清扫、县城主次街道清扫、垃圾站和垃圾容器保洁;负责县城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设备保养。
5.负责县城生活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负责县城餐厨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负责县城有毒、有害废弃物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
6.指导垃圾处理场等相关企业做好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工作;指导县城石灰浆生产等企业做好运输保洁工作。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职能转变。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应积极推进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推进经营性职能剥离,推进向社会购买服务,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强化公益服务,做好全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岳阳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属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设二级机构,为副科级事业单位。
岳阳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现有干部职工483人,其中有编人员31人,其他人员452人。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下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室、清扫股、清运股、清洗股、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岳阳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构成包括:岳阳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单位决算.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927.06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305.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86.91万元,增加21.20%,主要是因为接管范围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2021年度支出总计3927.06万元(含结余分配111.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86.91万元,增加21.20%,主要是因为接管范围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622.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6.11万元,占91.5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05.93万元,占8.4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81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9.84万元,占62.89%;项目支出1415.81万元,占37.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316.11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870.19万元,增加35.58%,主要是因为本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621.12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027.2万元,增加39.60%,主要是因为本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41.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41.94元,增加54.84%,主要是因为本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41.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314.65万元,占78.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27.26万元,占21.3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30.8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4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97%,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1.1万元,支出决算为7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其他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1044.76万元,支出决算为224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15万元,支出决算为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1.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6.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4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2.41万元、津贴补贴182.41万元、奖金1.76万元、伙食补助费1.53万元、绩效工资57.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6.9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6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17万元、住房公积金56.92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57.18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5.28万元、生活补助5.19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费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1万元;公用经费8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58%,主要包括办公费4.66万元、印刷费2.08万元、咨询费0.10万元、手续费33.73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3.12万元、邮电费6.52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差旅费2.89万元、维修(护)费38.09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培训费10.68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专用材料费80.37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128.13万元、劳务费0.18万元、委托业务费51万元、工会经费24.64万元、福利费27.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6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8.7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2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58.2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1万元,支出决算为111.9万元,完成预算的92.4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0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本年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的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59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无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31万元,完成预算的92.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7.66万元,增加7.3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是生产车辆工作量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9万元,占0.5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1.31万元,占99.4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活动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活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个、来宾108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县市平行单位。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1.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油料及维修费,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9.2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67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79.2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项目。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项目。
九、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结合《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市容环境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环卫设施添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环卫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高新园区环境卫生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15.81万元,执行数为1415.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二是对城区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发现有很多装修废弃物乱扔乱倒;二是城区扩大清扫范围增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管理力度;二是提高处理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895万元,增加30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增加管理范围,增加费用。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3万元,用于召开1次会议,人数240人,内容为环卫节大会;开支培训费10.68万元,用于开展5次培训,人数156人,内容为事业单位人员培训、中层干部培训及定级培训等;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0。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4.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4.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4.9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28车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垃圾清运,街道洒水及清扫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
第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