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岳阳县规划监察大队部门(单位)部门决算
来源: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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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岳阳县规划监察大队部门(单位)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县规划监察大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规划监察大队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职能职责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管理及禁拆治违等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关于违法建设的各种形式的上访;负责有关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及时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及时拆除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

  3.负责规范城乡规划监察活动,及时查处举报或巡查发现的单位和个人违法建设案件,负责对违法建设的现场勘察、核查、调查取证、立案处罚以及拆除违法建设。

  4.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县规划监察大队属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设二级机构,为副科级事业单位。

  岳阳县规划监察大队现有干部职工26人,其中在职人员26人,退休0人。规划监察大队下设内设机构:办公室 、财务室、工会、巡查中队、督查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岳阳县规划监察大队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构成包括:岳阳县规划监察大队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69.6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52万元和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6.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8万元,增加0.9%,主要是因为接管范围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2021年度支出总计469.67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34万元,增加2.25%,主要是因为接管范围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61.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47万元,占68.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5.52万元,占3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6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6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16.47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0.02万元,减少0%,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人员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22.63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2.12万元,增加3.76%,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接管范围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2.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6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12万元,增加3.76%,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接管范围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2.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22.63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0.8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1%,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1.36万元,支出决算为3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99.52万元,支出决算为29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2.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3.82万元、津贴补贴40.75万元、奖金6.74万元、伙食补助费0.36万元、绩效工资23.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0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4万元、住房公积金13.13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37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费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公用经费125.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主要包括办公费1.24万元、印刷费1.64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43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1.13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费7.72万元、会议费0万元、租赁费3.85万元、培训费1.59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4.89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2.00万元、劳务费9.25万元、委托业务费37.58万元、工会经费21.49万元万元、福利费5.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1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8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0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本年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无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运行。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年初无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活动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活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0,主要是主要是因疫情影响,未发生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油料及维修费,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17.38万元,增加8.46万元,增长7.2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工作范围增大,工作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0;开支培训费1.59万元,用于开展4次培训,人数45人,内容主要为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党员培训及中层干部业务培训;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预算是为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结合《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本年度无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

  第五部分附件

 2021岳阳县规划监察大队决算公开.xls
2021岳阳县规划监察大队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