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汇总单位2023年度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指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下同)和城市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与城市管理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参与城市建设管理规划设计评审、重点工程可行性方案论证和公用基础工程设施规划设计审查。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承担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系统内城市路灯、园林绿化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城市管理方面专项费用的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各单位财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审核环卫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维护、路灯维护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预(决)算;负责本系统各种规费征收的监管。
4、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拟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标准、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核准;负责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制度;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和环卫基础设施管理。
5、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户外广告有关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和设施的日常监管,对不符合广告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的户外广告定期维护和清理。
6、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作业标准、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负责砍伐城市树木审批;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维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拟订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作业标准、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影响城市道路作业许可。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线、城市照明、供气、加油加气充电设施、公共厕所和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开展日常巡查和运行管理。
8、负责宣传贯彻燃气行业的法规,拟订全县燃气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与管理城市供气和燃气市场。负责拟订本县供气、供热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县城燃气设施改动审批。负责天然气行业市场管理工作。
9、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工商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2、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3、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向城市河道和其他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以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水务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4、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局系统现有干部职工400人,其中在职人员290人,退休110人。局机关内设10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股、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股、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股、户外广告股、燃气管理股。除上述内设股室外,还设有纪检监察室、党建办、创建办。局下设四个执法大队:岳阳县规划监察大队(副科级)、岳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岳阳县城市管理环境执法大队、岳阳县公安局城管执法大队(接受我局领导);五个服务中心:岳阳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科级)、岳阳县风景园林绿化建设养护中心(副科级)、岳阳县市政设施运行维护中心、岳阳县城市公园广场维护中心、岳阳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岳阳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岳阳县风景园林绿化建设养护中心
3.岳阳县规划监察大队
4.岳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5.岳阳县城市管理环境执法大队
6.岳阳县市政设施运行维护中心
7.岳阳县城市公园广场维护中心
因此2022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7个二级预算单位汇总预算。本文为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汇总预算。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774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97.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282.76万元。(见表2)收入较去年增加281.94万元,主要是因为二级机构其他管理人员工作经费均纳入到局机关本级预算。(本单位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所以19-20表为空)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774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9.2万元,其他执法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科目3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71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科目10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04.4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科目1142.28万元;城管执法科目1858.3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391.69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科目2267.03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18.8万元;城市建设支出291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5.3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88.0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176.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1.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0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科目24.3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科目8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7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科目132.74万元。(见表6)支出较去年增加25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9.4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904.14万元。(见表7、16、19、20)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临聘人员工资进入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二级机构其他管理人员工作经费均纳入到局机关本级项目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74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9.2万元,占0.05%(其他执法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科目39.2万元,占100%);节能环保支出1071万元,占13.84%(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科目1071万元,占100%);城乡社区支出6204.44万元,占80.16%(行政运行科目1142.28万元,占18.41%;城管执法科目1858.3万元,占29.95%;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391.69万元,占6.3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科目2267.03万元,占36.54%;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18.8万元,占3.53%;城市建设支出291万元,占4.6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5.34万元,占0.25%;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20万元,占,0.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88.05万元占2.4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176.98万元占94.1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1.07万元占5.89%);卫生健康支出105.08万元占1.36%(行政单位医疗科目24.38万元占23.2%;事业单位医疗80.7万元占76.8%);住房保障支出30.79万元占0.4%(住房公积金科目30.79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15.8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24.6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667.74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协管员工作经费等方面;运行维护经费2794.4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执法、城区环境卫生、城区环境执法、城区规划控建、风景园林建设养护、城市公园广场维护、燃气行业综合管理、中央隔离护栏防护、城市综合、城管执法其他管理经费、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高新园区环境卫生、 市容环境卫生专项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62.8万元,其中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城市公共设施291万元,占62.88%,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建设支出171.8万元,占37.12%。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8.02万元,比上一年增加54.12万元,增加0.26%。主要是因为增加机构增加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比上一年减少8.39万元,降低116.69%,主要原因是节约成本,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1次会议,人数500人,内容为环卫工人大会等;培训费预算2.7万元,拟开展7次培训,人数348/人,内容为文明创建培训和城管执法培训等;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7.8万元,其中工程类972.8万元,货物类825.8万元,服务类14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系统共有车辆5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5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报废处置公务用车0辆,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3年拟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度本单位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74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5.87万元,项目支出5124.64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单位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2-23。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