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汇总)部门(单位)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汇总)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汇总)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指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下同)和城市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与城市管理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参与城市建设管理规划设计评审、重点工程可行性方案论证和公用基础工程设施规划设计审查。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承担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系统内城市路灯、园林绿化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城市管理方面专项费用的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各单位财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审核环卫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维护、路灯维护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预(决)算;负责本系统各种规费征收的监管。
4、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拟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标准、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核准;负责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制度;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和环卫基础设施管理。
5、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户外广告有关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和设施的日常监管,对不符合广告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的户外广告定期维护和清理。
6、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作业标准、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负责砍伐城市树木审批;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维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拟订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作业标准、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影响城市道路作业许可。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线、城市照明、供气、加油加气充电设施、公共厕所和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开展日常巡查和运行管理。
8、负责宣传贯彻燃气行业的法规,拟订全县燃气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与管理城市供气和燃气市场。负责拟订本县供气、供热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县城燃气设施改动审批。负责天然气行业市场管理工作。
9、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工商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2、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3、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向城市河道和其他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以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水务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4、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汇总)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局系统现有干部职工400人,其中在职人员290人,退休110人。局机关内设10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股、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股、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股、户外广告股、燃气管理股。除上述内设股室外,还设有纪检监察室、党建办、创建办。局下设四个执法大队:岳阳县规划监察大队(副科级)、岳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岳阳县城市管理环境执法大队、岳阳县公安局城管执法大队(接受我局领导);五个服务中心:岳阳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科级)、岳阳县风景园林绿化建设养护中心(副科级)、岳阳县市政设施运行维护中心、岳阳县城市公园广场维护中心、岳阳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汇总)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汇总)单位本级以及二级机构汇总。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8,690.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4163.06万元,增长28.66%,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增加垃圾填埋场运营服务经费、垃圾分类服务费、垃圾场渗透液处理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8,501.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44.96万元,占69.4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5,656.87万元,占30.5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51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90.47万元,占45.31%;项目支出10,127.06万元,占54.6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846.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19.80万元,减少4.60%,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日常经费以及年初和年末结转结余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47.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8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96.53万元,减少20.24%,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日常经费以及年初和年末结转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47.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45万元,占0.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49.45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01万元,占1.11%,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071.01万元,占11.83%,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7192.86万元,占79.5%,农林水支出(类)支出36.95万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32.43万元,占1.4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31.5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04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1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2万元,支出决算为63.45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161.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6.98万元,支出决算为17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1.4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支付2022年费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9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4.38万元,支出决算为2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0.7万元,支出决算为7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
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71万元,支出决算为108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支付2022年费用。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4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16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34万元,支出决算为1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分费用2023年元月份支付,单位年中追加部分财政资金。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1858.3万元,支出决算为178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费用2024年元月份支付。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91.69万元,支出决算为39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部分费用2023年元月份支付。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费用2024年元月份支付。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2267.03万元,支出决算为369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年中追加部分财政资金。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95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2.74万元,支出决算为13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化。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7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85.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12.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0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83.45万元、津贴补贴226.06万元、奖金402.85万元、伙食补助费1.58万元、绩效工资412.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2.4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8万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96万元、住房公积金193.55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9.98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90.88万元、抚恤金7.93万元、生活补助8.56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费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9.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9万元;公用经费572.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97%,主要包括办公费20.6万元、印刷费9.14万元、咨询费2.5万元、手续费2.57万元、水费2.88万元、电费7.78万元、邮电费14.78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差旅费5.07万元、维修(护)费71.39万元、租赁费2.77万元、会议费2.15万元、培训费3.66万元、公务接待费0.85万元、专用材料费33.3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71.03万元、劳务费1.76万元、委托业务费109.08万元、工会经费17.96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2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6.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7.3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2,13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9万元,项目支出2,082.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1万元,支出决算为1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工程未完成,按工程进度付款。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1万元,支出决算为16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工程未完成,按工程进度付款。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为218.8万元,支出决算为159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8.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单位年中追加部分财政资金。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0.6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0.47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660.47万元。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0.47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1万元,完成预算的67.3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等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的92.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31万元,减少25.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9万元,完成预算的66.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长4.90万元,增长54.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巡逻增加力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2万元,占6.2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89万元,占93.7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1个、来宾128人次,主要是主要是其他县市兄弟单位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汇总)(单位本级和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9万元,主要是城管大队及公安执法大队巡逻车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2.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减少4386.80 万元,减少88.45 %。主要原因是:拨付二级机构的经费都有项目经费支付核算。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15万元,用于召开5次会议,人数1800人,内容为岳阳县城管系统年终总结大会、岳阳县文明创建动员会、岳阳县城管系统党员集中党课学习、岳阳县创建全国园林城市动员会;开支培训费1.76万元,用于开展5次培训,人数150人,内容为用于开展人事网络教育学习培训、燃气安全培训;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0。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6.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5.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1.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6.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16.8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4.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8.3%,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7%。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清运、街道洒水、路灯维修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对城管执法、城市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经费等1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6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82.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60.4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组织对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47.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37.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60.4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明晰;基础数据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县城市执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4万元,执行数为3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城区环境卫生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7万元,执行数为2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城区环境执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城区规划控建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3万元,执行数为1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风景园林建设养护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万元,执行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城市公园广场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万元,执行数为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燃气行业综合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中央隔离护栏防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城市综合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城管执法其他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56.69万元,执行数为1056.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 个的,至少将2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