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岳阳县风景园林绿化建设养护中心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风景园林绿化建设养护中心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承担县城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2.负责起草县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县城市绿线管理方案、
县城市绿化种植方案等方案草案;负责县城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负责县城绿化设施改动、树木移植、砍伐等技术审查。
3.指导、协调市政绿化工程建设养护项目的实施,协调施工建设,督促施工进度,监测施工质量,参与峻工验收。
4.承担县城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等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县城义务植树、县城机关单位庭院园林绿化、县城绿化、附属绿化、“创建园林县城”和“创建园林式单位”等绿化建设工作;参与县城创建等中心工作。
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县风景园林绿化建设养护中心属岳阳县风景园林绿化建设养护中心下设二级机构,为副科级事业单位。
岳阳县风景园林绿化建设养护中心现有干部职工23人,其中在职人员23人,退休0人。养护中心内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绿化建设养护股、工程技术室。
岳阳县风景园林绿化建设养护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10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股、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股、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股、户外广告股、燃气管理股。除上述内设股室外,还设有纪检监察室、党建办、创建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文为岳阳县风景园林绿化建设养护中心单位决算
见附件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189.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8.25万元,减少5.42%,主要是因为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经费由财政拨付局机关,由局机关下拨本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7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56万元,占19.3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863.57万元,占80.6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8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9.93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7.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43.86万元,减少80.26%,主要是因为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经费由财政拨付局机关,由局机关下拨本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7.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4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43.86万元,减少80.26%,主要是因为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经费由财政拨付局机关,由局机关下拨本单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7.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81万元,占3.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2.37万元,占5.96%,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6.91万元,占3.33%,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72.74万元,占83.2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8.73万元,占4.2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8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8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6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73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91万元,支出决算为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1万元,年初无预算,无法计算百分比,年中追加资金。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2.8万元,支出决算为14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厉行节约,2022年有部分绩效工资在2023年支付。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年初无预算,无法计算百分比,年中追加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73万元,支出决算为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8.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8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7.28万元、津贴补贴24.59万元、奖金31.51万元、伙食补助费0.6万元、绩效工资19.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5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9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9万元、住房公积金10.1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05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奖励金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公用经费29.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17%,主要包括办公费1.08万元、印刷费0.28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21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6万元、租赁费0.45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14.37万元、专用燃料费2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7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本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本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0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活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0次,主要是0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0(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务车油料及维修费用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属事业单位,按照机关运行经费的口径,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0。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用0万元,未召开会议。开支培训费0万元,2023年本部门未进行培训。2023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15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224.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4.5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6.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21.9%,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1.8%。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本单位无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等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等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评价优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
第五部分
附件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