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项目单位: 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股
主管部门: 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 2021 年 7 月 16 日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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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方 兴 |
联系电话 |
0730-7649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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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邮 编 |
41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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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 1 月起至 2020 年 12 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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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
485.4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489.6 |
实际支出 (万元) |
489.6 |
结余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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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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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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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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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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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130.2 |
省财政 |
130.2 |
省财政 |
130.2 |
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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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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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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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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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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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 |
157 |
县财政 |
359.4 |
县财政 |
359.4 |
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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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198.2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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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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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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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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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
实际支出数 |
会计凭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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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奖励金发放 |
485.6 |
2020年12月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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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入伍进藏新兵一次性奖励金 |
4 |
2020年9月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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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4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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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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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 期 目 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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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完成2020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489.6万元,解决现役军属实际困难,完善和落实征兵政策。 |
12月份已完成2020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48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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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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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城镇、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425.6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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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一次性奖励金64万元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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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为现役军人家庭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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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和落实征兵激励政策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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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于每年12月份前打卡发放完成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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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上级专项补助130.2万元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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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359.4万元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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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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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体现拥军优属政策制度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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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营造参军光荣社会风尚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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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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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现役军人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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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家属 |
100%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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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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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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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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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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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兴 |
局长 |
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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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新宇 |
副局长 |
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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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华 |
规划财务股股长 |
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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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明 |
优抚股股长 |
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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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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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意见: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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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 李小华 联系电话:0730-7649818
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专项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况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是城镇、农村籍及大学生入伍新兵两年义务兵期间发放给其家庭的优待金及一次性奖励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股根据县人民武装部每年提供的入伍名单、本人及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办理存折或提供父母一方的账号,于每年12月份前打卡发放。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共发放 489.6万元,资金主要来源:省财政补助130.2万元,县财政配套 359.4万元。其中:2018年入伍义务兵优待金发放第二年222.6万元;2019年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第一年203万元; 2020年艰苦地区入伍一次性奖励金4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金60万元。发放标准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人每年14000元;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给予10000元一次性奖励;大学生入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毕生业8000元;在校生6000元;大学新生4000元。)发放文件依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执行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新标准的通知)转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下(湘发[2011]14号)及岳政办发[2013]10号关于做好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2018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的通知》(湘民发[2018]8号)。 三、项目绩效情况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为现役军人家庭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完善和落实了征兵激励政策,体现拥军优属政策制度,大力营造了参军光荣社会风尚。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因为有极个别士兵家庭外出打工联系不到,会影响到发放进度,延续期比较长,2020年义务兵优待金发放率达到100%,我们将继续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国家拥军优属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