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
2、负责军转、复员、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工作;
3、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及随军家属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创业扶持工作;
5、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
6、提供收养,弘扬救助精神,负责“三无”老人、家庭无力照顾老人、在华无人照顾海外侨胞与外籍华人收养,老人自愿有偿收养。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包括: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2月7日正式挂牌成立,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政府工作部门,对照省厅、市局机构设置,按照县委审批的三定方案,设有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政策法规股、就业创业股6个股室,下辖岳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岳阳县光荣院、岳阳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3个二级机构。全局系统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21名;年末实有人数38人,其中:在职29人,退休9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以及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局属事业单位1个:岳阳县光荣院;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岳阳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二个二级机构财务未单独核算,纳入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8455.61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79.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366.51万元,增长4.53%,主要是因为:一是2021年岳阳县民兵训练中心才正式纳入我局核算;二是2021年增加了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专项建设资金;三是2021年专项资金的提标经费;四是2020年本级拨付二级机构岳阳县光荣院资金未纳入本单位当年决算数,在2021年纳入了本年度收支决算数,因此增加了相应的收入。
2021年度支出总计8455.61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5.83万元、结余分配1.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366.51万元,增长4.53%,主要是因为:一是2021年岳阳县民兵训练中心才正式纳入我局核算;二是2021年增加了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专项建设资金;三是2021年专项资金的提标经费;四是2020年本级拨付二级机构岳阳县光荣院资金未纳入本单位当年决算数,在2021年纳入了本年度收支决算数,因此增加了相应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376.59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64.61万元,占96.2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11.98万元,占3.7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438.34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511.27万元,占6.06%;项目支出7927.07万元,占93.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064.61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71.09万元,增长0.89%,主要是因为:一是2021年岳阳县民兵训练中心才正式纳入我局核算;二是2021年增加了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专项建设资金;三是2021年专项资金的提标经费,因此增加了相应的收入。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132.46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37万元,增长(减少)1.71%,主要是因为:一是2021年岳阳县民兵训练中心才正式纳入我局核算;二是2021年增加了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专项建设资金;三是2021年专项资金的提标经费,因此增加了相对应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32.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7万元,增长1.71%,主要是因为:一是2021年岳阳县民兵训练中心才正式纳入我局核算;二是2021年增加了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专项建设资金;三是2021年专项资金的提标经费,因此增加了相应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32.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98.66万元,占94.67%,卫生健康支出433.80万元,占5.3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31.7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13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0.9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36.12万元,支出决算为5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19万元,支出决算为16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行政运行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专项拨款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专项拨款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4.97万元,支出决算为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80804”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功能科目取消,更改成“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所以决算支出变为其他优抚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57.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纳入决算数及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专项拨款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1.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纳入决算数及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专项拨款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6.3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纳入决算数及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专项拨款预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
年初预算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41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纳入决算数及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专项拨款预算,因退役安置为涉密资金,其明细不预公开。
12、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81.7万元,支出决算为43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纳入决算数及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专项拨款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448.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76.72万元,占比84.0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日常公用费71.37万元,占比15.93%,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4.73万元,完成预算的78.8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4.73万元,完成预算的78.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规定办法”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0.34万元,增长7.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成立了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组织了为期3天的“爱心送考”活动,因此增加了相对应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岳阳县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辆,故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预算和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岳阳县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辆,故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预算和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2个、来宾580人次,主要是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1314.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7.1%。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4.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共发放1314.8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中央财政补助340万元,省财政补助174.4万元,县财政配套800.4万元。其中:2019年入伍义务兵优待金发放第二年203万元;2019年第二批入职新消防员优待金发放39.2万元;2020年入伍义务兵优待金发放389.2万元;2021年春季入伍义务兵优待金发放226.8万元;2021年秋季入伍义务兵优待金发放327.6万元;补发2017年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1.8万元;补发2019年夏秋季入伍入藏1万元;2021年艰苦地区入伍一次性奖励金20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金106.2万元,其中759.2万元因资金调度问题,于2022年1月8日发放完毕。发放标准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人每年14000元;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给予10000元一次性奖励;大学生入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毕生业8000元;在校生6000元;大学新生4000元。)发放文件依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执行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新标准的通知)转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下(湘发[2011]14号)及岳政办发[2013]10号关于做好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2018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的通知》(湘民发[2018]8号)。
组织对“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12.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局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压缩非生产开支,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加强预算管理和执行力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积极服务本单位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年初我局制定了《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经济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制订了各部门的经费预算,提出了各部门开支经费基数及“三公经费”控制标准。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合计412.525765万元,1、用于工作人员工资津贴发放、社保缴纳等人员支出342.880258万元;2、局机关日常公用支出69.645507万元,其中:“三公”经费为4.7290元,公务接待费4.7290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1年我局专项收入为7715.758097万元(公共财政拨款收入7624.759128万元,其他收入22.9737万元,上年结转68.025269万元),其中:抚恤6074.8128万元;退役安置544.087365万元;烈士陵园99.716万元;拥军优属632.2262万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364.915732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专项支出合计7700.364451万元,其中:抚恤6074.8128万元;退役安置530.757765万元;烈士陵园99.716万元;拥军优属632.2262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362.851686万元。留存本单位往来资金结转2022年支付15.393646万元,财政收回0.21万元。原因为:单位往来资金结余、现金结余。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实行先预算后使用的办法,在各项资金使用上做到了有分配方案、严格审批、及时拨付、不截留,不挪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71.4 万元,执行数为1314.8万元,完成预算的135.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发放城镇、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1185.8万;二是发放一次性奖励金129万元;三是为现役军人家庭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解决现役军属实际困难,完善和落实征兵政策。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021年我局专项资金仍然出现缺口,县财政多次来我局进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调研,主要原因为一是上级补助资金下拨减少,专项支出增加;二是县级财政专项配套资金有限;三是上级专项资金保障范围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构。
(二)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
加强单位财务人员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方面的业务培训学习,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建议财政部门每年多组织几次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放发是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地方人民政府爱军拥军的优良传统、对国防建设的支持以及对军人家属的照顾,能进一步团结巩固军政军民关系,营造浓厚的双拥环境,提高全民的国防意识,激励广大有志青年踊跃参军报国,激励现役军人献身国防、在军营建功立业。“八一”“春节”期间,组织上门慰问,并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进行了解,群众普遍对家庭优待金的准确足额及时发放感到满意。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 个的,至少将2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等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5,评价等级为“优秀”;
义务兵优待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评价等级为“优秀”;
已按县财政局统一要求随同部门决算作为附件公开。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37万元,比年上年决算数减少2.15 万元,降低2.9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的“规定办法”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8.58万元,用于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安置会议,人数189人,内容为2021年退役士兵安置部署会、2021年军转干部安置部署会、2021年“春风行动”暨稳企留岗系列招聘活动3场招聘会;用于稳定公益性岗位清退后涉军人员,涉及7个群体,160人,内容为召开会商会5次,群体座谈会8次;开支培训费37.45万元,用于开展本单位干部职工在职培训,人数30人,内容为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线上培训,用于退役士兵进行驾驶、水电维修等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人数66人,内容为2021年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技能提升培训班;春节、“八一”走访慰问活动,走访退役军人1.7万人次,慰问资金490余万元,举办“致敬·2021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和9·30”烈士公祭活动,开支9.5万元,主要是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1.8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87%。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