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岳阳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执行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算,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全县医疗保障筹资,落实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待遇。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和支付标准。
(5)监督管理全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受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的投诉举报。
(6)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和支付管理,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
(7)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8)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2)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规划财务股、信息与法规股、人事股等七个股室,下辖事务中心、稽核中心两个二级机构。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43人(其中离退休5人),党员30人,大专及其以上学历37人,副科级及其以上干部5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所属二级机构财务未独立,因此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06.73万元,与2018年相比,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7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1.54万元,占91.52%。其他收入40万元,占8.4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7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66万元,占88.54%。项目支出54.07万元,占11.46%。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6.73万元,无2018年相比,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6.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4%。与2018年度相比,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6.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类)支出466.73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2.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无年初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无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2.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8.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73.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6万元,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无年初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5.0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无年初预算。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06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岳阳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6个、接待人次54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2019年度国内公务用车购置量及保有量均为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71.73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居民医疗保险、药品招采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与管理工作,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1.73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89万元。无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无年初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办公设备购置34.53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0万元,占政府采购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性支出决算共计127.7万元,其中:办公费23.29万元、印刷费18.35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4.29万元、邮电费3.56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9.9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8.83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18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5.06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11.2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47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4.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