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县医保局   2021-08-15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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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预算编码               YYX069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0年 12月 30日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许玲瑶

联络电话

7669005

人员编制

39

实有人数

39

职能职责概述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发展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落实省、市、县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省、市、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落实省、市、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省、市、县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和监管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的应用。

(七)贯彻执行省、市、县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执行省、市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省、市、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省、市、县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负责全县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的制定、监督、实施工作。

(十)完成上级医疗保障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落实全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推进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全县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全县医疗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  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公务接待、信访、维稳、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物资采购、后勤保障及相关合作交流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落实省、市、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包括大病保险、无责任方意外伤害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负责全县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的制定、监督、实施工作。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三)医药服务管理股。执行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的调整机制,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协议医药服务(包括特殊门诊)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上级政策规定,落实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落实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四)基金监管股。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市具体实施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规划财务和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研究制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工作。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制订医疗保障系统法规政策宣传方案,指导开展医疗保障专项行动,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政策文件的合法审查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事务工作。指导本单位行政执法。负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邮箱及网络舆情等信访的调查回复。

根据工作安排,统一受理、承办和组织本单位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等事项。

机关党组织(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人事、工会、退休人员管理、监察、意识形态、作风建设及相关创建活动等工作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本部门(单位)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任务1:城乡居民参保全覆盖。

任务2: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任务3:切实保障医疗待遇。

任务4: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任务 5:创新医保服务方式。

任务 6:保障干部职工的正常待遇,厉行节约,无预算不列支,确保收支平衡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1.2020年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到674575人,其中城乡居民64107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47980人)、职工33497人,全县基本医疗参保率达到95.2%。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51630 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6212 万元,财政配套34982,其他收入436万元),职工累计征缴基金12253万元。根据全省阶段性减征及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政策,及时出台我县政策,缓解疫情对企业发展带来的资金压力,全县共减征133家参保单位职工医保费392万元。就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建立人员信息台帐,对已参保、特殊群体、异地参保、合理不参保、拒绝参保五种人群一一标识;就城镇职工征缴,从参保基数源头进行稽核,杜绝少征漏征。

3.全年职工基本医疗补偿2.3万人次,基金支出9千余万元,补偿面与补偿率分别达到72%和8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偿94.8余万人次,基金支出4.31亿元,补偿率分别达到36%,基金使用率83.8%。保障普门、两病、特门等新增待遇。全县21家乡镇卫生院、190家村级卫生室全面展开相关门诊统筹业务。门诊统筹补偿807555人次。其中特门16447人次,特药956人次,两病24411人次,普门765741人次。受理特殊慢性病门诊资料审核4658份,通过审核3645份。为保障特门患者能及时享受医保权益,在患者信息维护上,我们做到了“两个一”,即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录入,切实提高了审核效率。保障意外伤害及补充保险待遇。年度补偿意外伤害4149人次,补偿金额1254.34万元;补充保险新政策为138个家庭送去温暖,赔付227.45万元。

保障大病保险待遇。全年补偿大病保险3688人次,拨付医保基金3320.46万元。对清查近三年大病保险待遇落实中发现的应补未补589人192万余元全部进行了追补。

4.行业扶贫方面:应保尽保参保率全面落实。落实参保补助政策,出资764.4万元对全县47980名贫困人口、一至四级残疾人予以资助,出资116.4万元资助五保户参保,确保贫困及特殊人口参保率达100%。“一站式”结算全面落实。2020年,全县共有33669人次享受了“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县域内住院治疗实际报销比例为85%,县域外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为80%。贫困患者住院救治33669人次,补偿9583.26万元,报销比例达85.18%。医疗救助全面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医疗救助全面到位,全年救助困难人群2992人次,拨付救助资金415.6万元,资助特殊群体参保4656人116.4万元。

5.强化监管监审。一是对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督查,重点通过抽核病历、网上匹对、现场核实等手段,查处挂床住院、过度检查(用药)、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监管聚敛盗刷医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药品以外的化妆品、生活用品和以药易药等行为。全覆盖检查医院和随机查房两轮次,68家,覆盖率200%,药店覆盖164家,覆盖率100%。随机查房处罚一家。日常核查村卫生室3家,行政整改2家,其中行政处理1家 .核查大费用重点人群58个次。督查经办机构的大病保险、意外伤害、补偿意外伤害等业务的实施状况,重点监管兑付金额和结算过程的执行情况。二是强化稽查稽核。制订了完备的稽核操作规程,深入开展“两类机构”专项治理和“医保清风”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收缴基金52.67万元。动作迅速,方向精准,走在省市前列,“回头看”自查自纠收缴基金28.3万元。配合省飞检和检查复核1个单位。配合市交叉检查和检查复核4个单位。全年立案9起,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10起,收回基金144.5万元,行政处罚142.67万元。移交纪监委案件1起,移交公安案件2起,刑(行)拘2人。

6.聚焦医改、药品耗材招采走在全市前列。全面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狠抓医疗机构报量、带量采购药品使用监测、基金预付拨付工作。全力推进国家第二批和我省抗菌药物两大药品集中采购在我县的落地落细。全县有药品带量采购公立医疗机构25家,在全市目前已采取的三批带量采购中,全部达到了相关指标要求。就招采工作我们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将该项工作纳入医疗机构年度考核,业务股室根据流程按月监管并通报进度,对于招采不力的单位采取群内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拒付预留金、降低协议次均费用等措施予以制约。2020年,我局约谈了3家医院负责人,并对各医药机构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6家单位采取了拒付和降低次均费用的制约措施。

7.突出行风建设,在医保经办中提升水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宣传、教育、梳理和规范着力,落实“最多跑一次”和“放管服”改革。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实现县域内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政策“一站式服务、一窗ロ办理、一单制结算”。落实医疗保障惠民利民便民十条措施,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文明用语、服务禁语,以实际行动赢得民意,汇聚民心。

8.推行志愿服务。年度共开展疫情防控捐款,义务献血、送健康下乡、消费扶贫、创文劝导等志愿活动十余次,单位凝聚力全面提升。开展舆情队伍建设,正面应对相关舆情,年度共承办市长信箱16件,12345舆情980件,红网华声在线等舆情6件。

全年实现了收支平衡,完成内部控制系统的管理与建设.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919.45

50.4

824.65

44.40

局机关

919.45

50.4

824.65

44.40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758.76

654.99

394.06

260.93

103.77

160.69

局机关

758.76

654.99

394.06

260.93

103.77

160.69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会议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5.08

3.17

1.91

局机关

5.08

3.17

1.91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53.07

53.07

局机关

53.07

53.07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目标1:突出队伍建设,确保全局上下合心合力。

目标2:确保2020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常住人口参保率达到95%,实现了城乡居民参保全覆盖。

目标3: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切实保障医保待遇。

目标4:深化支付方式改革,高标准完成基金的结算。

基本完成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内容

绩效

目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绩效办制定的单位年度考核计分办法中考核的部门工作实绩内容)

质量指标

指标1.“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

完成

指标2.政府采购执行率。

100%

完成

指标3: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全年要实现收支平衡,完成内部控制系统的管理与建设。

100%

完成

指标4.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保用率。

100%

完成

指标5.“五险一金”结算汇缴。

100%

完成

指标6.确保全县参保群众依法享受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保待遇率。

100%

完成

指标7.“三公经费"变动率。

小于10%

完成

指标8.完成全民参保登记。

100%

完成

指标9.城乡居民参保全覆盖常住人口参保率95%。

100%

完成

时效指标

指标1.基金安全高效运行率。

100%

长期性

指标2.加强基金监管率。

100%

长期性

指标3.医疗质量管理群众满意率达95%。

97%

完成

成本指标

指标1:切实全面保障医疗待遇。

100%

完成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指标1.提升医疗卫生能力、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进医疗卫生项目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公共卫生管理。

100%

长期目标

指标2.及时补偿职工、居民住院费用,减轻了职工居民家庭经济负担。

100%

长期目标

生态效益

指标1:城乡居民参保全覆盖

100%

长期目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1:全县参保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95%

完成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8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

李凌峰

局长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李七林

副局长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李政

财务股长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许玲瑶

会计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易娟

出纳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同意

2021年 7 月 12日

部门(单位)意见:

同意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2021  年 7 月 12 日

填报人(签名):许玲瑶                联系电话:7669005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为了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精神,根据岳阳县下达的《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我局对2020年岳阳县医疗保障局专项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部门(单位)概况

二、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岳阳县医疗保障属县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县医保局目前有在编在岗人员3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0人,现设办公室、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规划财务股、法规与信息股、人事股等7个内设机构和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稽核中心两个二级机构。

三、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医保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医保工作政策和规章,制订全县医保发展目标和规划,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发展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省、市、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落实省、市、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省、市、县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和监管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的应用,贯彻执行省、市、县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执行省、市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县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的制定、监督、实施工作,完成上级医疗保障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年度基本支出是654.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4.06万元,公用支出260.93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各项资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擅自调项、扩项、缩项,不拆借、挪用、挤占。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

五、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各项专项资金都安排责任人,按专项资金的用途专款专用。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在使用专项资金时,严格执行专项资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同时对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进行监督,定时查看财务表报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经费缺项。

(2)无专项支出参考依据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项目开支,进一步项目资金使用率。

(2)充实财务人员,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