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发展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落实省、市、县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省、市、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落实省、市、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省、市、县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和监管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的应用。
(七)贯彻执行省、市、县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执行省、市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省、市、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省、市、县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负责全县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的制定、监督、实施工作。
(十)完成上级医疗保障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落实全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推进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全县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全县医疗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 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公务接待、信访、维稳、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物资采购、后勤保障及相关合作交流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落实省、市、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包括大病保险、无责任方意外伤害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负责全县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的制定、监督、实施工作。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三)医药服务管理股。执行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的调整机制,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协议医药服务(包括特殊门诊)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上级政策规定,落实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落实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四)基金监管股。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市具体实施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规划财务和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研究制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工作。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制订医疗保障系统法规政策宣传方案,指导开展医疗保障专项行动,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政策文件的合法审查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事务工作。指导本单位行政执法。负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邮箱及网络舆情等信访的调查回复。根据工作安排,统一受理、承办和组织本单位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等事项。
(六)机关党组织(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人事、工会、退休人员管理、监察、意识形态、作风建设及相关创建活动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县医疗保障属县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县医保局目前有在编在岗人员3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0人,现设办公室、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规划财务股、法规与信息股、人事股等7个内设机构和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稽核中心两个二级机构。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44人(其中离退休5人),党员32人,大专及其以上学历38人,副科级及其以上干部5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所属二级机构财务未独立,因此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919.45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50.40万元),较上年增加412.72万元,81.45%,2020年度支出总计758.76万元,较上年增加287.03万元,增长60.85%,收支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转隶增加及行政管理事务增加导致经费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69.05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4.65万元,占94.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4.40万元,占5.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5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99万元,占86.32%。项目支出103.77万元,占13.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75.05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较上年增加408.32万元,增长87.4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58.76万元,较上年增加292.03万元,增长62.57%;财政拨款收支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转隶增加及行政管理事务增加导致经费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8.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2.03万元,增长62.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及业务增加导致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8.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类)支出758.76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8.3万元,支出决算为75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27%。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27.61万元,支出决算为654.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追加人员变动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0.69万元,支出决算为103.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追加人员变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4.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4.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60.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完成预算的52.2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完成预算的52.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实际支出数,与上年相比增加1.89万元,减少37.65%,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岳阳县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辆,故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动费的预算和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岳阳县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辆,故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动费的预算和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6个、来宾600人次,主要是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岳阳县医疗保障局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8.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上级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运行经费支出253.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如办公、印刷、水电、物业、维修、会议、培训等方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去年增加80.02万元,增加31.51%,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共计7.02万元,其中:货物类7.02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另外: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7.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支出;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性支出决算共计275.36万元,其中:办公费17.98万元、印刷费76.77万元、咨询费18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1.73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1.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2.77万元、租赁费5.44万元、会议费1.91万元、培训费2.34万元、公务接待费3.17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54.50万元、委托业务费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49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本部门一般性开支会议费1.91万元,用于召开全局性会议,人数230人,内容为医保基金征缴、医保党风廉政建设、医疗保障工作、民主测评等;开支培训费2.34万元,人数298人,内容为党员培训、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各项工作业务用于积极分子入党培训、科级干部中青班、医保市级统筹等培训;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未举办该类活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