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财政决算公开
来源:县医保局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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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岳阳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发展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落实省、市、县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省、市、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落实省、市、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省、市、县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和监管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的应用。

  (七)贯彻执行省、市、县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执行省、市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省、市、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省、市、县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负责全县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的制定、监督、实施工作。

  (十)完成上级医疗保障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落实全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推进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全县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全县医疗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县医疗保障局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规划财务和法规股、机关党组织(人事股)、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医疗保障稽核中心。医疗保障局共有干部职工53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46人,退休干部职工7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没有所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因此2022年度部门预算仅为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156.22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6.33万元,增长1.64%,主要是因为医疗保障改革医保能力建设资金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115.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5.64万元,占96.4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0万元,占3.5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10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44万元,占57.67%;项目支出467.89万元,占42.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16.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158.65万元,增长(减少)14.21%,主要是因为医保征缴工作和能力建设资金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0.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2.57万元,增长12.8%,主要是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基本工资与年终绩效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0.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3万元,占0.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74万元,占19.60%;卫生健康类支出833.36万元,占77.15%住房保障类支出31.51万元,占2.9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万634.47元,支出决算数为108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2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绩效奖,所以没有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4.64万元,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74.33%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万元,支出决算为2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万元,支出决算为54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万元,支出决算为54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万元,支出决算为3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9.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6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奖励、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43.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3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税金及附加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预算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38.3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3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开设单位食堂,严格管理;与上年相比减少0.07万元,减少5.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百分比情况,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0个、来宾290人次,主要是用于单位与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上一级检查、供有关单位交流工作的接待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6.58万元,降低24.9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财政按照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大力压减非急需支出,不再安排相关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07万元,用于召开全局性会议,人数215人,内容为医保基金征缴、医保党风廉政建设、医疗保障工作、民主测评等;开支培训费3万元,人数282人,内容为党员培训、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各项工作业务用于积极分子入党培训、科级干部中青班、医保市级统筹等培训;本年度本单位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9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57.0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7.0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2.92%。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6.2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评价等级为“优”;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已按要求随同部门决算作为附件公开。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 个的,至少将2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1.岳阳县医保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1).xls

2.2022年度岳阳县医疗保障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