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委巡察办2019年度县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岳阳县委巡察办   2020-09-18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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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岳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岳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是中共岳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作为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设在中共岳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主要职责是:

1.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巡察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承担巡察工作有关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3.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4.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

5.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6.完成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能,县委巡察办设:

1.综合室:负责县委巡察机构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法规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县委巡察办内务、会务、信访、文件文稿工作;负责与市委巡察办、其他县市区委巡察办及我县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络工作;负责县委巡察办财务管理、收发文印、印章管理、信息公开等行政后勤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做好组织人事、党群、内部监督、考核评分等工作;负责县委巡察办的自身建设;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巡察室:贯彻落实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县委巡察办工作部署,负责县本级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的拟定、报批及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县委巡察组的联络、协调、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具体承办巡察材料的收集、巡察问题线索的分类、整理和移交工作;负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五人小组会、县委常委会巡察业务材料的起草和综合工作;负责本县巡察的组织安排和实施;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督办室:依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要求,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全县巡察问题线索和事项的办理工作,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负责制订督查工作具体方案,组织督办工作;负责建立巡察督办工作台帐(资料、报表、数据),及时汇总成果运用情况,起草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汇报巡察整改工作的报告;负责对巡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承担信息管理事项,负责组织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配合巡察组做好巡察人员管理、考核、鉴定;具体负责巡察人才库和巡察问题线索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承办办领导交代的其他事项。

4.信息中心:县委巡察办设二级机构信息中心,该中心为正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巡察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管理和巡察问题线索信息化管理,未进行独立核算。

岳阳县委巡察办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机关本级决算,本部门没有独立预算和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因此2019年度部门决算仅为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支总决算数225.88万元,比上年总决算数增加83.5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幅58.75%,原因为巡察办2019年增加2个行政编制增加2个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增加,巡察专项开支也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决算数225.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8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5.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决算数22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54万元,占36.10%,包括人员经费67.2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4.26万元;项目支出144.34万元,占63.90%,包括派出巡察人员用车经费;巡察前培训就餐、会议、住宿开支;县内巡察人员用车、就餐、住宿等开支;添置巡察设备开支;巡察人员补助开支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数225.88万元,比上年总决算数增加83.59万元,增长58.75%,主要原因是巡察办2019年增加2个行政编制增加2个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增加,巡察专项开支也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25.88万元,占2019年支出决算总数的100%,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增加83.59万元,原因为巡察办2019年增加2个行政编制、2个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增加,巡察专项开支也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88万元,占100%,其中基本支出81.54万元,占36.10%,包括人员经费67.2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4.26万元;项目支出144.34万元,占63.90%,包括派出巡察人员用车经费;巡察前培训就餐、会议、住宿开支;县内巡察人员用车、就餐、住宿等开支;添置巡察设备开支;巡察人员补助开支等。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县委巡察办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为225.88万元,年初预算为70.77万元,增加了15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2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19.17%,主要原因为巡察办2019年增加2个行政编制、2个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增加,巡察专项开支没有计算在预算之内,每轮巡察开展之前根据实际所需经费通过打报告的形式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计算数为81.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28万元,占82.51%,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日常公用经费14.26万元,占比17.49%,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印刷费、会议费、劳务费等开支。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18万元,预算支出0.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为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0.18万元,预算支出0.1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18万元与上年决算支出0.77万元相比减少0.59万元,减少77.15%,其中,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0.18万元与上年决算支出0.77万元相比减少0.59万元,减少77.15%,原因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19年“三公”经费总额0.18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接待4批次,接待人数40人次。本年度无公务用车开支,因为岳阳县实行公务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县委巡察办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决算。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岳阳县委巡察办对2019年度支出225.88万元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及时、 有效,为上级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单位全年平稳运行,资金使用安全,收支平衡;2019年县委巡察办综合绩效考核被评为先进单位;2019年完成两轮巡察,巡察完26个正科级单位。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县委巡察办如期开展了第五轮第六轮常规巡察,成效显著。在省委巡视组巡视岳阳县的情况下,县委巡察办克服人少事多任务重的困难,讲忠诚,讲担当,于4月11日启动第五轮巡察,4月11日至5月23日对5个单位开展了交叉巡察,于5月9日至6月18日对6个单位开展了非交叉巡察。10月21日启动县委第六轮巡察,10个巡察组同步进驻15个被巡察单位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作风优良,纪律严明,通过真巡真察,共发现各类问题207个,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移交间题线索40条,立案10人。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54万元,比2018年增加41.13万元,增长101.78%。主要原因是:县委巡察办2019年由2018年5名行政人员增加到8名行政编制人员、2名事业编制人员,共增加5人。增幅100%,工资福利及其他相关费用都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车辆,无单位价值50.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性支出决算共计81.54万元,其中:办公费4.11万元、印刷费2.00万元、水费0.21万元、邮电费0.34万元、差旅费1.2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1.29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劳务费0.03万元,工会经费1.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岳阳县委巡察办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