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岳阳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的建设、养护等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改造升级,确保公路的完好、平整、畅通,提高公路的耐用性和抗灾能力;负责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为岳阳县全额拨款、单独核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留正科级机构规格。根据岳阳市编办相关文件精神,定编161名,其中机关24名、公路所127名。目前,我中心现有在职在岗干部职工140人,其中机关23名、公路所117名;退休人员119人。岳阳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机关设办公室、财审股、安全股、工务股、总工室、党建办、纪检监察室、工会、政工股9个职能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单位本级,我中心无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685.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67.49万元,减少30.61%,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工资福利、退休人员及相关经费减少;控制单位运行成本费用;本年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685.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9.82万元,占43.7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103.47万元,占44.8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68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2.65万元,占34.20%;项目支出3083.31万元,占65.8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82.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01.44万元,减少31.75%,主要是因为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减少,本年财政拨款用于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49.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7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46.33万元,减少23.97%,主要是因为本年财政拨款用于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49.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56万元,占6.22%;卫生健康支出82.18万元,占3.18%;交通运输支出1807.08万元,占69.9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32.67万元,占20.6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29.6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4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0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2.01万元,支出决算为15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50万元,支出决算为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导致相关人员经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0.26万元,支出决算为8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导致相关人员经费减少。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163.88万元,支出决算为139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1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同,相关项目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在项目列支,导致行政运行费用减少。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4.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同,相关项目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在项目列支;项目由于为省、市安排,导致年初无法做预算,年中追加公路养护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8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同,相关项目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在项目列支;项目由于为省、市安排,导致年初无法做预算,年中追加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4.01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会计核算时计入行政运行、工资津贴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2.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93.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4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
公用经费8.74万元,基本支出的0.55%,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2.67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32.67万元。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2.67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目收入预算,在会计核算中支出用于项目,相关运行经费增加。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3万元,支出决算为2.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与上年相比增长0.00万元,增长0.00%,一致的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安排外事出访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接待项目,与上年相比增长0.00万元,增长0.00%,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接待项目。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计划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增长0.00万元,增长0.00%,一致的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计划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83万元,支出决算为2.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增长1.82万元,增长180.2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需要使用在养护生产作业的情况较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3万元,占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本年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岳阳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更新公务用车0辆,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99.17万元,减少95.80%。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同,由于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方针、政策,相关项目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在项目列支,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大幅减少。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开支培训费0万元,用于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无;举办0次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无。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6.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7.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6.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6.5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暂未处置的养护生产作业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96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35%。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公路建设维修项目”“岳阳县S209线十步至关王桥改造工程”“S310岳阳县公田至新墙公路改建工程”“S310岳阳县毛田(湘鄂界)至公田公路工程”等4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32.67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85%。
组织对“公路日常养护”“公路建设维修项目”“岳阳县S209线十步至关王桥改造工程”“步仙镇狮山村至安山村乡村道路改造项目”“S310岳阳县公田至新墙公路改建工程”“S310岳阳县毛田(湘鄂界)至公田公路工程”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1.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31.8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日常养护保公路畅通;二是养护工程抓公路重点;三是党建引领,保持政治清醒。
组织对“岳阳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32.6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建设稳定推进,确保所辖公路的全线畅通,完成好县域境内国、省主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2)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685.96万元,执行数为4685.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编制完整,专项资金细化率、预算执行率达到标准;二是“三公经费”、公用经费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存在问题个别项目资金使用方面预算与实际存在差异;二是项目前期办理难度大,因能争取的部分项目涉及基本农田,需要土地调规审批,但存在政策红线问题,一时不能办理;三是公路养护压力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突出重点项目建设,抓好前期对接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实施,持续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提前谋划,抓好大中小项目建设;二是加强培训。建议多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 个的,至少将2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资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非财政拨款结余)。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公路建设和养护运输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一、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六、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十七、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十八、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十九、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二十、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二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二十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十三、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二十四、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二十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二十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二十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九、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三十、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三十一、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三十三、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三十四、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三十五、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三十六、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七、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十八、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三十九、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四十、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四十一、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四十二、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十三、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四、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四十五、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四十六、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四十七、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四十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十九、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五十、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五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十二、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五十三、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
五十四、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五十五、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五十六、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五十七、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五十八、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五十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 岳阳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2023年度绩效自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