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2018年政府预算公开
来源:县财政局   2018-04-27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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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第十七届人大

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岳阳县2018年政府预算公开

目录

一、岳阳县2018年政府预算报告

二、岳阳县2018年政府预算表

1

一般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表

2

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表

3

一般公共预算县本级支出预算表

4

一般公共预算县本级基本支出预算表

5

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6

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7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8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9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10

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1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12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3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14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15

“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岳阳县2018年政府预算报告

一、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要求,落实上级相关决策部署,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项目管理,加强预算评审;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18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零基预算的原则。对各类专项资金实行“零基预算”,分类管理,有政策刚性规定的专项继续纳入预算,安排到项目到单位;过渡性、临时性专项一律予以调整或取消。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项目,各类民间组织(如协会)举办的竞赛、征文、论坛等活动,各种参观考察活动(含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等,县财政原则上不安排资金。加大原有项目精简整合力度,取消原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专项,压减使用绩效不明显的专项,严控单位项目数量。二是资金统筹的原则。加强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大结余结转资金与年初预算的统筹力度,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防止形成资金沉淀。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对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上级指标以及县本级预算安排当年未使用完毕所形成的存量资金,全部收回财政;对单位在往来资金账户结余结转的指标未收回的部分,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抵减2018年预算下拨指标。三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部门公开主体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机制。预算公开实行在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同一平台及时集中公开,建立健全过程管理。同时要按照“互联网+监督”平台的相关工作要求,对列入民生资金公开目录的项目资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定期按要求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做好公开信息的舆论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四是绩效导向的原则,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对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考核的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和30万元以上专项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与跟踪监控。优化重点绩效评价范围,积极开展重点民生资金、县级配套资金等项目绩效评价;加大部门间联动力度,培育资金使用部门绩效意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有机结合。

二、2018年支出预算安排的具体方法

(一)人员经费:工资、津补贴及绩效工资按照人社部门核定标准,按300元/月/人的标准安排年终绩效考核奖励资金,财政预算安排口径不变;安排全额单位第13个月工资;全额单位退休人员津补贴(绩效工资)从今年起逐步纳入社会化发放,由社保所直接发放到个人。

(二)公用经费:

1、各单位一般商品与服务支出按岳县财发〔2014〕2号确定的分类分档定员定额标准安排。

2、公车改革经费:严格按公车改革政策要求,按照车改办审核的对象和标准安排车补经费,乡镇车补经费由乡镇安排。未纳入车改单位经费安排标准不变。

3、工会会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预算安排,不再从行政事业单位收缴。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经费),根据中央精神各单位应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到只减不增。

(三)社会保障缴费:财政安排口径为:全额拨款单位由财政全额安排,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按60%予以补助,自收自支单位财政不予安排。具体项目:养老保险金按基本工资加津补贴的28%征收,其中:财政安排20%,个人负担8%;职业年金按基本工资加津补贴的12%征收,其中:财政安排8%,个人负担4%;医保金按基本工资加1.5万元津补贴的9.5%征收,其中财政安排7.5%,个人负担2%;工伤保险按基本工资加1.5万元津补贴的1%安排。

(四)住房公积金:按基本工资加津补贴的12%安排。

(五)非税收入管理:

将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凡未编报年度预算计划的非税收入原则上全部收缴财政,不安排给单位使用。除政策性原因外,单位2018年非税收入计划原则上不得低于2017年实际收入水平;根据岳县政办函〔2014〕11号文件的规定,确定单位非税收入征收成本,计算可支配收入,优先从可支配收入中安排单位预算经费;非税收入实行超收奖励、短收不补的办法,单位超收的非税收入财政按行政事业性收费50%、罚没收入60%的比例安排执收成本,单位临时性、特殊性非税收入和年中新增项目收费收入视同超收办法执行。

(六)法院和检察院上划经费:由于目前上划基数暂未确定,暂按文件要求测算编制,待上划确定后再予划缴。

三、2018年财政收入计划

2018年财政收入计划完成10.64亿元,增长10%,其中: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075亿元,上划中央及省收入4.565亿元。分征管部门计划是:国税计划完成5.9亿元,地税计划完成2.8亿元;财政计划完成1.94亿元。

四、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298275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07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1579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35949万元。

2018年财力计划为162326万元,其中:

1、2018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6.075亿元。

2、2018年上级补助收入计划101579万元。

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2018年预计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237528万元,其中纳入县级财力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01579万元,专款专用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5949万元(明细见附表)。

六、2018年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3970万元,其中:县本级156216万元,乡镇级30359万元,上解支出1446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35949万元。

2018年新增支出19098万元的具体情况是:

(一)政策性支出增加16534万元。

(二)民生项目经费需增加支出2714万元。

(三)安排精准扶贫资金3850万元,增加1970万元。

1)2017年迎国检行业扶贫结转支出1110万元。其中:医疗扶贫260万元、异地扶贫安置点经费366万元、教育扶贫86万元、就业扶贫60万元、易地扶贫338万元。

2)2018年安排2740万元。其中:信贷风险金400万元、特惠保212万元、驻村帮扶经费146万元、产业帮扶经费150万元、产业扶贫配套(光伏发电)350万元、精准扶贫奖励经费150万元、社会扶贫信息网信息员经费52万元、行业扶贫配套600万元(以实际数为准),异地扶贫搬迁680万元(征拆500万元、工作经费80万元、整改经费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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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平安经费增加支出1145万元。

)专项经费增加777万元。

)安排预备费5000万元,增加4740万元。

)同比2017年预算减少的支出6812万元。

七、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298275万元,计划从基金中调入收入25695万元,总收入计划323970万元; 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计划323970万元,收支平衡。

八、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明细见附表)。

(一)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养老参保人数47288人,实际缴费人数12020人,退休14202人。

1、预算收入32938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1万元,参保人员缴费15018万元,利息收入95万元,上级财政补贴收入16353万元,县本级预算安排1461万元。

2、预算支出32900万元。

3、本年结余38万元。

(二)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含职业年金)。

事业养老参保人数13104人,离退休6689人。

1、预算收入36383万元,其中:上年结余5279万元,参保人员缴费13029万元,利息收入100万元,县本级预算安排17975万元。

2、预算支出33857万元(不含2018年以前年度职业年金应做实部分6000万元)。

3、本年结余2526万元。

(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19145人,离退休13734人(均含破产改制企业职工)。

1、预算收入16160 万元,其中:上年结余8298万元(其中个人账户余额5310万元),参保人员缴费3549万元,利息收入113万元,县本级预算安排4200万元。

2、预算支出9800万元(其中划转个人账户3200万元)。

3、本年结余6360万元。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3129人,领取待遇人员114037人。

1、预算收入50254.5万元,其中:上年结余34130万元(上解省级专户资金28711万元),参保人员缴费2714万元,上级财政补贴收入12078万元,利息收入90万元,县本级预算安排1242.5万元。

2、预算支出12316万元。

3、本年结余37938.5万元(上解省级专户资金32239万元)。

(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60000人。

1、预算收入63720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9109万元,参保人员缴费11880万元(其中财政代缴533万元),上级财政补贴收入28834万元,利息收入391万元,县本级预算安排3506万元。

2、预算支出40000万元。

3、本年结余23720万元。

(六)失业保险基金。

1、预算收入1861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432万元,参保人员缴费408万元,利息收入21万元。

2、预算支出419万元。

3、本年结余1442万元。

(七)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0145人。

1、预算收入2584万元,其中:上年结余49万元,参保人员缴费2079万元,利息收入6万元,县本级预算安排450万元。

2、预算支出2535万元。

3、本年结余49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只有土地出让金):

(一)收入计划:商业、住宅用地土地出让收入计划83368万元(明细见附表)。

(二)支出计划:83368万元。

1、土地成本17083万元。

2、调出资金38182万元,弥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缺口。

3、专项支出28103万元.

十、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18年初,中央核定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2.16亿元。截止2018年3月31日,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0.95亿元,控制在省核定的债务限额 22.16亿元以内。(明细见附表)。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预计还本支出8610万元、利息支出6880万元,还本支出资金来源为借新还旧及置换债券资金收入,利息支出资金来源于县本级财力收入。

十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8年预算不做安排。(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2018年汇总部门预算安排180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805万元)。(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汇总部门预算共计1368万元。

2、2018年三公经费统计范围包括所有的一级预算部门(单位)和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

3、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因为压缩开支,遵循“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万元。

备注:岳阳县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附件:岳阳县2018年政府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