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预算报告
第二部分 预算报表
1、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表
3、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预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7、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表
8、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9、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12、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14、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5、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16、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17、“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18、2020年度岳阳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
19、2020年度岳阳县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
20、2021年度岳阳县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
21、2021年度岳阳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预算报告
一、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会议精神,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持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持续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为我县推进“四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2023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量入为出,厉行节约。根据收入情况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严禁无预算支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决策部署,真正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严控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23年部门工作专项经费统一压减10%。
2.精准科学,突出重点。部门预算编制应保持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相匹配。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突出“三保”支出的编制,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
3.统筹整合,提升效益。上级专项资金与本级安排专项进行统一管理,加强上级专项资金的统筹整合,没有明确具体用途的专项资金一律统筹整合到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强化存量资金管理,本级专项资金一年以上、上级专项资金两年以上未使用完的一律收缴财政,收缴资金统一用于乡村振兴等县重点工程项目。
4.规范透明,注重绩效。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增强财政资金分配透明度。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全面推进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估机制,落实重大项目绩效目标实质性审核,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5.全面综合,规范统一。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改革,增加工资统发、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模块,建立健全全过程管理体系,实现全部门覆盖、全层级贯通、全周期掌控,为进一步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供有力保障。
二、2023年全县及县级财政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15.48亿元,增长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10.19亿元,增长8%,地方税收收入7.85亿元,增长8%。
2023年全县公共财政收入计划522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1019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5953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8131万元,调入资金26530万元。全县公共财政支出计划522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7485万元,上解支出4898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0131万元。收支平衡。
2023年县级公共财政收入计划280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1019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3787万元,新增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8000万元,调入资金26530万元。县级公共财政支出计划280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319万元,上解支出4898万元。收支平衡。
全县“三保”支出预算情况:2023年全县“三保”可用财力 423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1019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0105万元,调入资金26530万元,剔除上解支出4898万元。2023年全县预算安排“三保”支出为383206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60722元,保运转支出45499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176985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3年度全县“三公”经费预算28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1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171000万元,其中:县级收入83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20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9700万元。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171000万元,其中:县级支出143043万元,转移支付支出82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9700万元,上解支出57万元。收支平衡。
2023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143100万元,其中:县级收入8310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0000万元。2023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143100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143043万元,上解支出57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计划完成90000万元。其中:县本级收入900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计划90000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63470万元,调出资金26530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计划65287万元,上年结余60380万元,支出计划64066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221万元,累计结余6160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入20496万元,上年结余54345万元,支出17249万元,本年结余3247万元,累计结余575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金及职业年金本年收入43908万元,上年结余3591万元,支出46532万元,本年结余-2625万元,累计结余96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883万元,上年结余2444万元,支出285万元,本年结余599万元,累计结余3043万元。
三、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3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人大预算审查意见,直面问题,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化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
1.坚持开源节流,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强化各类财政资源统筹整合,继续完善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增收节支,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激发财政增收潜力。突出征管工作重点,重点跟踪区域内的重点企业、支柱行业、新兴产业等税源状况,及时把握税费趋势,研究新的征管措施,找准财税征管的工作重点和新的增长点,稳控税源,防止税收外流。严格收入组织原则,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加强税收、非税征管执收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深挖增收潜力。二是加大向上争取支持力度。紧盯中央和省市政策导向、项目布局和资金投向,以“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为着力点,深入挖掘我县优势条件,聚焦各级“十四五”规划鼓励和扶持的关键领域,明确向上争取的针对性、精准性,大力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的倾斜。三是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过苦日子”思想,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强化支出标准建设,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在精打细算上下功夫,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四是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原则上当年不新增项目支出;充分开展项目论证评审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不得随意扩大政策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增加财政负担;对于确需安排的项目,通过调剂既有预算安排、统筹存量资金、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等渠道解决,缓解财政负担压力。五是提高财政统筹能力。增强财政资源配置的完整性,加强公共资源综合管理,把政府各类收入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加大各类财政资金资源统筹使用力度,提高集中财力办大事能力;加大统筹专项资金力度,将支出目标接近、投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予以整合使用。六是持续做好“三资”运作。建立存量资金常态化清理盘活机制,加速推进坪费两湖特许经营权、矿山开采出让权、乡镇闲置资产及低效管理的林权和水域经营权的运作,变“零钱”为“整钱”,变“存量”为“增量”,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
2.贯彻精准有效,夯实财源建设基础。精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大力培植税源经济,推动更多企业落地投产达产,让新的财源源源不断产生。一是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用好用足结构性减税降费、区域性优惠、优化营商环境等财税优惠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减负松绑,激发发展活力,积极培植财源。二是支持园区发展。支持“五好”园区建设,实施八期扩园,进一步完善水、电、路、气、网、标准化厂房等基础设施。支持数字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和双碳经济产业园建设,推动产业集群发展。支持鹿角港区和临港产业园建设,打造县域经济新增长点。三是持续规范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抓紧抓好政府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及项目市场化配套融资政策,围绕我县重大战略规划,加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力度,提早做好项目前期准备、评估遴选、申报审批等基础工作,避免“钱等项目”现象,有效发挥债券资金拉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提高政府债券资金效益。
3.聚焦重点领域,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补齐民生短板,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一是全力支持城区提质扩容。支持岳黄公路、S310、麻塘大堤旅游生态廊道等项目建设,推进融城交通建设。支持新建滨水西路,推进贺坪路、富荣西路西延,拓宽城市空间。支持文艺路、荷花路等背街小巷提质改造工程建设,进一步美化城区容貌。二是全力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贯彻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按照“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要求,贯彻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政策,聚焦农村薄弱环节,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生态绿色发展,拓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粮、畜、茶、果、菜、鸽、渔”七大特色产业,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全力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三是支持绿色低碳环保发展。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完善绿色发展支持机制,建立财政支持引导、市场主体多元化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结合我县争取的上级各类专项资金,充足安排本级资金,持续支持沿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全力保障洞庭湖、新墙河湿地生态修复、矿山生态修复、土地整治等重点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四是支持教育事业高质均衡发展。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支持实施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三年集中攻坚行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引导职教资源逐步向麻塘片区聚集。五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社保基金运行的监控,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分担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支持,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支持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县级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六是规范民生支出管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落实中央、省、市民生政策,探索民生政策事前论证评估机制,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完善民生支出预算管理,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及时清理到期及与政策不相符的民生政策,切实增强财政运行可持续性。
4.突出工作重点,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刻认识我县经济形势变化,特别是新冠疫情后经济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坚决防范“三保”风险。明确财政保障重点,将“三保”支出作为年度预算编制的重中之重,做到预算安排不出现“三保”支出缺口;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预算执行中的优先顺序,围绕年初“三保”预算安排,细化和明确支出责任,强化执行监督,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提高预算的刚性约束;健全财力保障、审查监控、库款调度、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机制,结合直达资金管理,动态掌握各项资金执行情况,完善“三保”支出、库款管理等情况的统一监测预警,逐步建立“三保”长效保障机制。二是坚决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运用好规范举债融资“前门”,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建立健全涵盖“借、用、管、还”全链条的债券资金管理机制,强化债券资金管理,优化债券资金投向,落实好法定偿债责任,加快债券资金拨付使用,不断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计划,加强对债务化解情况的核查,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强化新增隐性债务问责,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持续推动平台公司整合转型升级,努力实现县属国有企业快速良性发展。三是坚决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全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合理预计财政收入与支出,统筹考虑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把好财政支出关口,防止脱离实际、寅吃卯粮,影响财政可持续和稳定运行。加强库款管理和科学调度,做好库款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防范库款风险,确保库款规模保持合理区间,强化对年度预算支出的资金保障力度,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5.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面对当前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新形势,财政部门必须强化创新思维,重改革、重创新,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和执行监控,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快预算资金下达,严控预算调剂追加;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预算透明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着力提升财政干部队伍法治素养,确保财政事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二是强化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运用好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核算等实施全流程监管,确保资金从下达源头到使用末端“有源可溯、有迹可查”,达到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资金支付“无纸化”、资金运行“透明化”、财政管理“数字化”的预算管理体系,为政府预算决策提供数据分析,为预算管理改革提供系统支撑。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评价。强化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拓展绩效管理范围,逐步将绩效管理延伸至政府采购等领域。健全完善财政、审计联审机制,强化结果应用,建立健全联审查出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部分 预算报表
(详细表格见附件)
第四部分 相关说明
一、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预计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345953万元,其中:纳入县级财力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27799万元、专款专用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12166万元(详见公开表)。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反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3年,政府债务总限额53.9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8.3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5.61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3年我县预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8131万元,其中:新增债券78000万元(一般债券18000万元、专项债券60000万元)、再融资债券30131万元(一般债券30131万元)。
(三) 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预算
2023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4983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0131万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738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8522万元,专项债券利息8867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我县预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8131万元,其中:新增债券780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30131万元。
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主要用于公路建设项目;岳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整治项目;岳阳县教育布局调整项目;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机械产业制造园、数字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绩效管理创新创优
1、做实绩效目标管理责任拓展。2022年县级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工作实现“同布置、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同公开”,县直预算部门全面规范设置预算绩效目标取得成效。一是夯实部门绩效责任。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明确具体责任人,对所有支出编制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从项目向支出政策、部门整体支出的全面拓展。二是引入第三方重点绩效评价。组织第三方对县本级投入专项资金28888万元进行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为长丰北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项目、荣湾湖渡改桥(虎形山大桥)工程、水利秋冬修、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项目平均得分91分;全年对全县77家(不含涉密单位)一级预算单位申报绩效目标,对标“二上二下”绩效目标编制的完整性和相关性,进行事前优化评估全覆盖、全过程跟踪审核。共审核77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资金10.23亿元;审核66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资金6.3亿元。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申报整体质量有所提升,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化精细化。
2、做好2022年财政支岀绩效自评工作,我局于2022年4月26日发文,77个单位整体和66个项目的自评工作在2022年8月30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全部公示。
3、做真绩效评价结果责任应用。2021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方案于2022年初上报县政府审批,其评价结果应用重点围绕落实县长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非常重要,要全过程、广覆盖、高质量深入推进,尤其是结果的运用,必须动真碰硬,形成压力传导和严格约束”的批示。一是组织对绩效评价得分靠后的10家预算单位联络员人进行了集中学习,并将学习主题“让财政资金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理念进行了公开报道。二是在督促13家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按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入现场评价点,对照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时间表,逐一跟踪督办到位。三是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及政策调整挂钩。针对12个重点评价项目提出了预算调整意见,对2个预算单位2022年专项资金提出结构性调整,收回3个预算单位存量资金1200万元。
(二)重点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1、聚焦短板弱项。2022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以县委、县政府关心关注的,其效果好坏直接影响政府形象与决策的重点民生支出为主线,在县直部门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基础上,聚焦资金使用与项目管理存在的短板弱项实施重点评价。经初步评估筛选及上报县政府审定,委托2家第三方机构对长丰北路拓宽改造工程等5个项目资金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评价资金1.7亿元。
2、点评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评价在于问效。通过创新评价方式、加大指导与责任督导措施,第三方坚持深入一线评价,从资金使用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全方位查找各环节影响绩效因素,并跳出财政分析问题及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突出了问题导向。一是反馈了专项资金发挥的应有绩效。专项资金投向更加集中,各资金主管部门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资金的力度不断加大,基本做到了“一个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专项实施在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二是分析了专项资金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部分专项把握政策不精准、专账资金分配散小、重点不突出、专项核算不规范等;三是对交叉、重叠、执行率不高、效益低下的专项资金进行了重点评价分析,同时针对各专项个性化问题提出了应用性建议。
二、“三公”情况说明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主要是执法执勤等用车。2023年汇总部门预算安排1615万元(全部为车改后单位保留的执法执勤等车辆的维护费)。(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23年汇总部门预算共计1218万元。
2、2023年三公经费统计范围包括所有的一级预算部门(单位)和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
3、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因为压缩开支,遵循“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比上年减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