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政人〔2022〕8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龚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龚城同志任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童新波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周敏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熊少一同志任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石先同志任县港口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衍雄同志任县商务粮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国家粮食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黄丽娟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
汤少文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
汤美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德保同志任鹿角区域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库区移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龙望保同志任县鹿角区域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许成同志任县鹿角区域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谢娟同志任县鹿角区域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敖伟同志任张谷英管理处主任;
王石虎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唐拥军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玉谦同志任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免去邹三龙同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续鹏飞同志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程朝晖同志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陈俊同志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