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政人〔2025〕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万亮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彭勇山同志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政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黄江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肖必胜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免去李林勇、吴立山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兵同志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的任免,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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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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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5年11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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